第227章 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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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中,远远就看到两个人在倚门而望,正是胡才和银杏,看到陶商三人的身影,两人急忙冲进院子里大喊大叫,招呼着所有的人前来迎接。 走到院门前,只见甘氏带着一众家丁都在等候,甘氏的眼眶湿润,看着陶商嘴唇不断颤抖着,只颤声说了两个字:“商儿——” 一声深情的呼唤胜过千言万语,陶商出征之后的种种消息,让甘氏悲喜交加,如今终于再次见到他归来,不由喜极而泣! “母亲!”陶商感受着着陌生而又温馨的亲情,走过去拉住甘氏的手臂,笑道:“孩儿回来了!” “兄长!” “公子!” 陶应和马钧也上前行礼,看着两人的神色,陶商就知道他的安排没有错,这两个不喜欢说话,却又心灵手巧的人在一起,一定会相得益彰。 胡才和银杏主动招呼着众人进入客堂,一桌丰盛的晚宴早已摆好,有好几道陶商喜欢吃的菜,一看就是银杏亲手所做,酱肘子也赫然在列! 陶商大胜回来,一家人再次团聚,陶谦心情大好,他也是个不拘小节之人,让徐晃等人都共坐一桌,饭桌之上,其乐融融。 离开了血腥屠戮的战场,勾心斗角的官场,回到家中,陶商才算真正放松下来,忘却那些烦心之事,和银杏等人说笑着,似乎又变成了一个纨绔公子。 陶谦难得如此开心,也就任由一帮年轻人嬉闹,宣布了明日要为陶商举行冠礼的事情之后,便和甘氏先回去歇息了,给这些年轻人欢聚的时间。 不多时,银杏被甘氏叫了去,胡才拉着徐晃要听西征的事情,马钧向陶商再次行礼,感谢他的知遇之恩,便和陶应相携而去,说是正在做一个什么古怪的小玩意儿。 转眼之间,一场欢乐的家宴就此结束,看着杯盘狼藉的饭桌,陶商哑然失笑,居然人人都有了伴,就剩下了自己一个。 伸了个懒腰,近半年的军旅生活结束,终于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床上睡一个安稳觉了。 来到自己的院子,桃树上的叶子早已落光,那些石凳和打造的健身器材却擦得很干净,房间里的一切布置如旧,打扫得很干净。 和衣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陶商此刻只想静静地休息一会,什么都不去想,这一次出征,他真正经历了血的洗礼,战争的残酷和血腥让他重新对这个乱世有了认识,也改变了刚来这个时代所抱有的一些幼稚想法。 即便他自认见识不算浅薄,又有超过两千年的先进知识,但身处当局之中,还是觉得步步维艰,如履薄冰,社会永远都是一台冷漠的机器,任何粗心和自傲,都会无情地将你抹杀,没有丝毫回寰的余地。 笃笃笃! 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响起了轻微的敲门声,银杏的声音从外面传来:“公子,你睡了没有?” “没有,进来吧!”陶商睁开眼睛坐起来,不知何时已经入夜,月光正明。 吱呀一声,房门轻轻推开一条缝,月光顺着洒进来,拖出一条细长的人影,银杏又换了一套鹅黄色的长裙,头发好像重新梳洗了一番,低着头走了进来。 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随风飘来,陶商问道:“这么晚了,你还不去睡,找我有事?” “嗯!”银杏点点头,转身把房门关上了,还是低着头向前走了两步,捏着衣角不动了,也没往日的活泼可爱,倒显得有些忸怩。 “怎么了?”陶商眉头微皱,看不懂银杏的举动。 “夫人,让奴婢来,来侍寝!”银杏轻咬着嘴唇,只觉得自己的脸已经发烫,浑身都出了细汗。 “嗯?让你来做什么?”陶商坐在床上的身体微微向前倾斜,银杏说话的声音实在太低,如同蚊子一般,根本听不清楚。 咬了咬嘴唇,银杏强自控制着狂跳的芳心,抬起头向前又走了两步,来在陶商面前,看着他说道:“夫人让我来侍寝!” “啊?”明白其意的陶商吃了一惊,坐在床上看着娇羞不堪的银杏说不出话来,甘氏这个突然的决定让他有些难以接受。 虽然银杏是伺候他的贴身丫鬟,好像在古代陪睡也是其中之一,但自己眼看马上就要成亲了,怎么能和银杏再童床?
“不行不行!”陶商想了一下连忙摆手道:“此事万万不可,你还是回去吧!” “公子?”银杏闻言脸色大变,方才还通红的俏脸瞬间变得惨白,娇羞变成了失落和隐藏在眼底深处的绝望:“公子,你真的不要奴婢么?” 陶商忽然觉得一阵烦乱,摆手道:“此事怎可乱来,你先回去吧!” 听到这句话,两行清泪从银杏眼中夺眶而出,看着陶商紧皱的眉头,银杏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转身拉开房门跑了出去。 看着晃动的房门,陶商不由一阵出神,银杏是他的贴身丫鬟,好像暖床侍睡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偏偏原来的本主是个纨绔之人,甚至还有些呆傻,除了玩乐赌斗,根本不知男女之情。 而自从陶商穿越之后,又一直忙着巩固地位,锻炼身体,练习武艺,加上他又是接受过现代文明的人,从未想过要和自己的丫鬟发生什么关系。 久而久之和银杏两人情同姐妹,而且知道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就要和杨蓉成亲,这个时候和银杏同床,觉得对不起杨蓉,这种来自后世的理念根深蒂固,陶商才一时难以接受。 但等他冷静下来之后转念一想,这完全是一个不同的时代,男人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而甘氏在听说他要举行冠礼和成亲之前,刻意安排银杏来陪他,或许也是有深意的。 毕竟在古代的世家公子,或者大户人家的子弟,到了快二十岁的年纪,弱冠之年还保持童身的,实在少见。 想了一阵之后,陶商忽然觉得自己还是太古板固执了,前一世为军人,他精忠报国,甘洒热血,为了心中报复和信仰而拼命,到了三十岁还未婚,甚至为了救人落水而死。 天见可怜,让他在数千年前又活了过来,而且是一个真正的男权时代,这或许就是上天对他最好的回报,难道还要再缚手缚脚,顾忌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