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资料集 智能使魔的权利 1
(非正文,世界观补充) 人化智能使魔(亦称高级智能使魔,文中简称智能使魔),因具有可以与人类媲美的智商和与人类相似的稳定的模拟人格(见资料集五)所以其是否应该享有正常人类的权利,在近代一直是巫师制定自治规章过程中关注的焦点与难点。 最早提及智能使魔是否能够享有人类权利问题的巫师是,18世纪英国北美殖民地的玛丽·亚德娜·哈里森。玛丽·哈里森在自己居住的殖民村落秘密组建小规模的女巫团,并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其本人受到英国霍布斯思想影响较深。她在自己的日记里提到及自己的使魔——一条名叫波比的狗,开始能够能够使用人类的语言,并表现出令人惊讶的智能。她还写道自己对高度智能化使魔的种种困惑,她写到: 波比已经能够用发声魔咒使用理解人的语言了,它表现得越来越像个人,而不是一条可以被我任意驱使的小狗。今天,它甚至帮助我们设计新形势的魔阵……这太惊人了,一只动物为何能在和我这样的人,女巫,建立了魔法连接后,表现出神奇的现象……《圣经》中说,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必让人人类成为万物的灵长。发生在波比身上的事,让我怀疑,人是否真的拥有权力作用万物灵长的位置…… 或许是我对神的理解出现了错误,亦或是我们的神错了……不可能,传承千百年的信仰不可能有错误,在这背后一定还隐藏着什么需要我们发现的秘密…… 如今,我真不知道,是应该只是当波比是一只拥有独特天赋的宠物,还是视其为一个拥有不同于人类外表但有着相同本质的灵魂的人…… 这是文字记录中,最早对使魔是否应该获得作为类人智能生命体尊颜与权力的思考。虽然巫师对智能使魔是否应该得到和人类一样的尊重这一点的争论由来已久,但各方观点针锋相对,不能达成一致。尤其18世纪末,巫尊议会(亦称巫师元老会)雏形初现,巫师的自治制度开始逐步建立。巫尊议会在制定《巫师的新世界宣言》初稿、第一部《巫师联盟宪章》时都有讨论过智能使魔的问题。 但当时,大多数巫师依然把使魔视作是巫师的附属,是由魔法制造出来,只是拥有虚假灵魂的存在。所以虽然有少数巫师主张在最早的规范性文献里体现对智能使魔的尊重,但最终没有被采纳。 19至20世纪,随着几起智能使魔杀害主人案件的发生,巫师们越来越重视使魔尤其是智能使魔和其主人的关系。 其中,比较出名的,如丽莎自杀事件。丽莎事件发生于1933年的美国南部。当时,美国正处于经济危机的阴影中。但大多数巫师受到的波及较小。丽莎·莫恩斯一家经营一家专门面向巫师的咒器专卖店,家境较富裕,生活安逸。但丽莎患有罕见的先天性心血管发育畸形,致使其生活几乎不能自理,作为巫师,依然能通过使用魔法,完成一些基本生活活动。双亲为她制造了使魔,辅助她完成基本的生活活动。由于长期被困禁在自家宅院内,加之疾病的折磨,这导致她换上了严重的抑郁症,多次表现出明显的自杀举动。最后,她在写下一封遗书后,强迫自己的智能使魔——雪绒花,一只白波斯猫,使用切割魔咒,割断了自己的喉咙。遗书中,她表明了自己的希望,希望自己能像雪绒花一样,自由自在,不受病魔的纠缠,不受作为人的拘束。丽莎自杀前还完成了一个非常复杂的魔咒,把自己的大部分记忆转移到了使魔身上,使魔雪绒花几乎成为了自己的“魂器”。
由于丽莎父亲把使魔视作为女儿的转世,刻意隐瞒女孩的真正死因,导致对女孩死因的调查进展十分缓慢。直到丽莎去世两年后,她的遗书才被曝光。当时的地方巫师议会(刚刚脱离元老会的新管理机构)了解此事后,有部分议会成员主张依据“智能使魔管理的两条基本原则”(此两条不适用于罕见的人使魔,或称特殊契约人)——第一、使魔必须无条件服从其主人的一切命令;第二、任何对其主人造成攻击性损伤的使魔,都应当进行必要的处理,对雪绒花进行销毁处理。 丽莎家人对此极力反对,但最终使魔雪绒花还是受到了销毁处理。这导致了莫恩斯家族与当地地方巫师议会的严重矛盾。甚至引发了丽莎父亲和巫师议会成员的械斗。当时此事件引发了巫师的广泛的讨论,并尊重推动了巫师议会对使魔的管理进行了更加制度化的改革。这其中就包括对使魔,尤其是已经拥有高级智能的使魔,提出一些保护措施,并且明确提出对智能使魔的伤人事件,应采取更加人性化的处理方。 由于此次地方性事件,最终导致智能化使魔的管理开始走向制度化。但这并不标志着,智能使魔在身份上获得了足够的尊重。但自此之后,有关使魔伤人的事件的处理,巫师管理组织都会采取相对谨慎的处理方式,而不是像以往采取简单粗暴的抹杀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