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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前往熔岩之城(2)

    “有趣的故事。”法师评价道。他在识海中随意拉出一把铺垫着柔软垫子的靠背椅——即使这样做毫无疑义,“你有类似的记忆吗?”

    莫提亚尔用枯瘦的长指挠挠下巴,“你说这个吗?”那本名为《巫妖与龙》的书凭空出现,就像现在被随意放在法师房间的桌上的那本一样,泛黄古旧,充满着一股因潮湿而发霉的味道,“我想这只是凡人为孩子编织的梦呓而已——我是说,我并没有类似的记忆。”

    法师懒洋洋地从身边拿起它——天知道这本一模一样的书打哪儿出现,“我们可以根据书页使用的羊皮卷,语法的特点和墨水来大致判断这本书最早出现在何时——”他翻开那本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书”,“真让人惊讶,原本我以为回归纪初期的书籍已经在不断的战争中消失得差不多,不过谁知道呢,兔子从大道中央跳出来——在这个默默无闻的小镇上,我竟然找到一本刊印于回归纪一百年前后的书籍。”

    “我从来没在卷轴,书本或者其他什么文献上发现过类似的描写——巫师拿出石板并最终凭借这东西击败了巨龙。噢,父神在上,作者的想象力多么可怕,一个三流的蹩脚小说家,却对法术运行的规则知之甚详——如果不是这样,那就是本书的作者曾在哪儿听过类似的故事。”

    莫提亚尔在虚空中翻开那本古老的书籍,“我的确没有关于巫妖的记录,但在属于我们的时代,对于那些坠入黑暗女神阿亚拉怀抱之中的强者,人们一般如此称呼他们:‘奥玛斯’——意思是无法违逆的强者。”

    七叶法师——也就是夏仲·安博的表情微妙起来,“这让人想不到。我是说在现在使用这个词的半身人看来,奥玛斯似乎专指法师。”

    “极致的力量——你能说战士的力量就不够强大么?在过去,被冠以奥玛斯称呼的人中不少以剑为职业,强者之间互相尊重,至少在我们最活跃的时代,战士和巫师关系亲密,有一位女性巫师的伴侣就是一位的强大的战士。”

    “听上去很不错。”法师遗憾地说道:“历史总是螺旋形上升——噢,说得一点不错。现在法师和战士却被人认为合不来,不过,总没有法师和牧师那样关系险恶。”

    “那真是太糟糕了。”莫提亚尔说道,“巫师们虽然热衷于伏案研究,但贵重的原料和试验品却不可能藏在商人的仓库中,而战士也需要用珍贵的猎物换取金钱,说实在的,他们的合作真不赖。”

    “好了,让我们回到最初的问题上来吧。本书的作者——遗憾的是,他并没有留下名字,也许是在哪里听到了一个关于法师的神奇故事,然后他在无聊时写了下来,最后有幸出版——这真是史上最幸运的作者!”夏仲摇摇头,继续说道:“三流的故事情节和浮夸空洞的文笔,我真不敢相信这玩意儿居然还能保存直到现在!”

    “也许我应该把它读一遍。”莫提亚尔若有所思地说道,它在一张并不存在的椅子上坐下来,“毕竟就像你说的那样,我们的存在早已涅灭在历史之中,原本不应该被任何人所知晓。”

    呆在锻铁镇的日子与胡博尔有些类似。绵长的,无休无止的雨天让一切都变得湿漉漉。当地人告诉原来的旅人,这里的整个冬季都将浸泡在潮湿的,阴冷的空气中,直到来年的春天。这让夏仲和贝纳德感到有些遗憾,原本他们打算好好参观看看锻铁镇,旅馆老板说:“这里虽然小,却闻名于整个熔岩之城!”

    也许是因为扼守库尔科可峡谷的关系,锻铁镇在许多年中免遭战火,少人打扰。拥有自自神话纪末年直到回归季五百年的不同建筑风格,外墙浮雕以诸神饮宴为主,圆顶,门窗宽大,这多半发源于神殿建筑,那时教廷几乎统治了大部分王国,对凡人世界拥有非凡的影响力;尖塔形屋顶,房屋不再低矮,工匠们开始尝试更高的建筑——这源于那段黑暗的混乱时期,原本宽窗大门的设计被人们认为无法抵御进攻而遭抛弃,人们修建起三层或者四层建筑,窗户狭窄,外墙光滑,不再拥有多余的装饰。

    当然,更多的建筑则带着最近十几年风靡大陆的风格,工匠们尝试使用玻璃窗,窗户重新回到过去那种宽大的样式,楼层却没有降低,原本单调的塔形尖顶逐渐变化为深V的船底形颜色也丰富起来,红色和棕色是最为常见的两个颜色。

    不过雨天出门的确不是什么值得夸赞的主意,略有遗憾地合上自那家图书馆借来的本地建筑图册之后,难得呆在旅馆大厅的法师对沙弥扬说道:“这里只是一个毫不起眼的城镇,但有趣的是建筑的变化却一直保留了下来。”

    “这里的领主是卡拉森子爵,他是个好人。”路过的旅馆老板叼着烟斗笑眯眯地说道,“不过锻铁镇的建筑设计多半都出自于这个家族——他们也是王国出名的设计师家族。”

    “另外,尊敬的先生和女士,”老板拿下烟斗,“据说山洪冲垮了连接锻铁镇和熔岩之城的那座木桥,”他摊开手,面对两个一脸不可置信表情的客人说,“这的确让人难过,不过我们都认为那座桥被冲垮是迟早的事情——不过不用担心,到达熔岩之城并非只有这一条路。”

    按照老板的说法,还有另一条穿越森林的小路可以抵达首都。“虽然是森林小路,但并不荒凉,因为得路过卡拉森子爵的宅子,先生,”他殷勤地建议道:“如果您有时间,可以去拜访这位子爵大人——他非常欢迎旅行者。”

    在旅馆老板的指点下,第二天清早旅人离开了锻铁镇——“什么?你们打算等到停雨再上路?不不不,先生,那您只好等过整个冬天啦。有什么办法呢?这里的冬季的确湿冷又多雨。我们已经习惯在雨季上路啦,您看这点小雨只能打湿斗篷,我想您应该是位富足的绅士,一件防水斗篷便足以保证清洁干爽!别去河边,也别挨着山脚走,这个季节森林里只有觅食的野兔,山鸡,矮麋鹿,没什么需要提防的野兽,我看,您明天就应该出发,只需要两天,第三天下午准能站在熔岩之城的城门口!祝您好运!”

    “致亲爱的亚卡拉:

    我正在颠簸的马背上给你写信。这很难,不仅需要高度的平衡,还得时刻cao心任性的畜生贪吃路边新生的嫩芽将你带到无人知晓的森林深处,但好在我有一个值得信赖的同伴。

    这里的森林与安卡斯或者西萨迪斯的森林不同,它们更加沉默,但同时也充满生机。阿肯特迪尔的冬季雨水过分充足,栎树,枞树,红枫,高大的云杉,树干粗壮的橡树,白松——只生长于王国东部的森林中,是王室的制定家具材料,枝干坚硬修长,拥有近乎白瓷般的色泽。它们在阿肯特迪尔多雨的冬季中继续茁壮生长,和其他大陆的同胞不同,这里的树木从不在冬季深眠,它们沉静地观察着陌生的来客,并依据对方的表现施放善意或者发出威胁。

    雨雾让视野很糟糕。我估计只能看到二十安卡尺或者更少。乳白色的雾气翻腾在森林中,每一张叶片都受到这些细小水珠最周到的滋润——颜色看上去堪比最纯正的翠玉。

    那个旅馆老板并没有说错,雨水并未给我们造成什么困难,但也没有什么好处。潮湿得过了头,这让生火尤为困难,不论什么木柴总会升腾起一阵浓烟,我不得不持续不断地使用魔法,帮助行李,衣服和干柴保持干燥,感谢女神,这样让我们轻松了不少。

    据说此地的领主住在附近的森林当中,不出意外我们将路过他的宅邸。据说他的家族是优秀的建筑设计师,不仅如此,他恰巧也是一位出色的学者,也许我们应该上门拜访他。希望他不会讨厌在寒冷的冬雨中冒昧上门拜访的客人。

    及,此次随信附上的书来自吉拉斯图书馆,希望你能帮我去还掉。

    又及,代我问候你的家人。

    您忠诚的夏仲·安博

    回归纪五百六十年霜月二十一日”

    法师将写好的信小心地塞进特制的防水信封,然后放进专用的文件匣中。夏仲打算当他们到达熔岩之城后再寄出去。

    按照旅馆老板的说法,即使稍微绕了一点路,这里离阿肯特迪尔首都,同时也是最大的城市,并非很远。不过一路上没有可以借宿的村庄或民居,比起大道来说少有人青睐。不过随着上上代卡拉森子爵在森林建起别墅并于此定居之后,这里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最大的证据是旅人们脚下的道路由石板拼接而成,而不是泥泞的小径或者充满碎石的林下小道。

    “他为什么不住到镇上去?”沙弥扬人打破了沉默,她向法师递去一个水壶,“一般来说领主不会离他的领民太远。”

    “我以为你知道。”法师喝了口水,“真难得在尤米扬还有你不清楚的事儿。”

    贝纳德坦然地说:“我们与王国,我是说所有的王国的接触都不太多。”她勒住缰绳,发出“哟哟”的声音,迫使马匹极不甘愿地从一丛挂着水珠的青草边离开,“当然,大量的沙弥扬人作为佣兵加入了许多王国的军队,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对这些国家有多余的感情——他们拿钱,我们打仗,很公平。”

    “意思是即使服役很多年,沙弥扬人对待服役国也不会有太多感情?”

    “如果是军队,”贝纳德想了想继续说道:“我是指作为战友的个人感情会很充足,毕竟我们一起战斗,负伤,流血,但除此之外,那个国家的气候,国王和贵族,人民和城市,我们都不感兴趣。”

    “新鲜的说法。”法师强硬地勒住缰绳,将快要走出石板路面的马匹扯了回来,“一般来说,人类总会对一个呆得很久的地方过于留恋,甚至夸大它的好处,我惊讶于你们竟然对此反应冷淡。”

    沙弥扬人认同这个说法:“冷淡?的确如此。”女战士耸耸肩,“大概是因为我们的热情全都葬送在萨贝尔军团了吧。”

    “那支曾经被冠以异端的沙弥扬人军团?”

    “不,是被所忠诚的国王背叛的军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