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天生的演员
<>孙可心气的肺都要炸掉了。 胸脯一起一伏,剧烈的喘息,真是气人啊,奇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 还前辈呢?哪里前辈了? 这份无耻,上苍怎么就瞎了眼,竟然让他给活下来了?真是,活下来就是为了为祸人间的吗? 天啊,快来一道闪电把他给劈死吧? 孙可心大喊,可心叫天天不应,好心塞。 给他做妻子没资格? 给他做情人还差不多? 混蛋,为什么不去死? “好了,不逗你玩了,你以为我稀罕你?想当年我也是玉树临风,不知道是多少青春美少女的梦中情人呢,你这种级别的?呵呵,算不上什么,比你好看一百倍的妞哥都玩过,嘿嘿。”王野好像故意在气孙可心似的,反正孙可心烦躁的要命。 这个可恶的前辈,该死的前辈。实在太混账王八蛋了。 还玉树临风呢? 我敢打赌他一定是个光棍,哪怕五百年前也是一样,五百年后更是注定了这个命运,因为这个混蛋前辈实在太无耻了,我根本不相信有任何一个女人会瞎了眼喜欢上他! 孙可心在心里恨恨的想到。 “好了,赶路吧,别废话了,耽误时间。”王野的每一句话都有让孙可心吐血的冲动。 是老娘在废话吗? 是你好不好? 王野张开了手,就在孙可心气愤难当的时候。 “干嘛?”孙可心没好气的道。 “你不需要我抱着走吗?你能跟上我的速度?”王野一副很好奇的样子。 孙可心服气了,没话说了。 老老实实的配合王野,让王野抱起了自己,然后急速的奔驰,向着冰雪城的方向赶去。 孙可心也很想硬气一回,可惜是最终是没能够,毕竟比起被这个可恶的混蛋前辈抱一抱,比起面子,还是小命更重要一些。 在抵达冰雪城之前,甚至是在整个北极冰原,自己只能依靠这个混蛋前辈了。 除此之外,恐怕没有任何人有能力帮得了自己,哪怕是自己的父亲,威名赫赫的天刀孙逆。 就算再委屈,再不情愿,但在这北极冰原之中,也只能委屈自己了。 孙可心默默的安慰自己,劝自己要忍下去。 当然,在王野温暖的怀抱里,其实也不是一件特别难受的事儿,除了特别没面子之外,其他的感觉还好。 有急速行进了一天的时间,距离冰雪城越来越近了。 但越是靠近冰雪城,孙可心就越烦躁起来。 因为这一路走来,见过了不少的尸体,已经被斩杀在北极冰原,被冻成冰雕,其实三分之二,都是属于孙家的人! 相比之下,灵武家和向家的修士,反倒是死的极少。 孙可心有些疑惑了。 原本孙家和灵武家是联盟的,为了骗向家,灵武家假意和向家结盟,做出一副背叛了孙家的样子。 这本来就是要把向家当棋子来用,出了这北极冰原,只有孙家和灵武家! 至于向家的人,在计划之中,全都留在被北极冰原好了,既为孙家和灵武家卖了力,又顺手除掉了称霸文城的一大障碍,何乐而不为? 这感觉真是太棒了。 说起来,这计谋还是孙可心的提议呢,天刀孙逆没有本来不大相信灵武家,还是孙可心主动要与灵武元鹰订婚,来牢固彼此的盟友关系,让孙逆打消了最后一丝疑虑。 可现在呢? 按照道理来讲,这一路上走来,死的最多的修士不应该是属于向家才对嘛? 为什么是属于孙家的修士死的最多? 这没道理的! 难道说……孙可心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真真假假,到底谁又能分清。 以为算计了向家,但谁又知道,是不是被向家算计了? 原本被灵武家背叛只是一种假象,是做给向家看的,但现在……谁知道这是不是真的? 孙可心越来越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父亲他没事吧? 孙家还没事吧? 这是从未有过的危机感,让一直充满自信的孙可心都有些惶恐了,这关系到整个孙家未来的命运。 关系大她孙可心未来的命运。 “前面就是冰雪城了。”王野道。 咦?前面那人是谁?这不是灵武家族的灵武元鹰吗? 不仅是王野发现了灵武元鹰,孙可心也发现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灵武元鹰也发现了孙可心和王野。 “快放我下来。”孙可心不去看灵武元鹰,低声对王野道。 “为什么要放你下来?怎么?怕你的未婚夫看见了吃醋?”王野嘲讽的道。 “要你管,快点,放我下来。”孙可心着急,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让灵武元鹰看见。 “有本事咬我啊。”王野更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能让孙可心出糗的事儿,那真是再爽不过了。 至于你会不会在未婚夫面前丢人,那关老子屁事? 丢人更好,要不怎么彻底给你俩断掉关系呢?要不老子怎么趁虚而入呢?要不老子怎么对你下手呢? 王野心里还是很邪恶的。 “可心!你没事?太好了。”灵武元鹰看见孙可心第一反应是震惊,因为原本在他的意识里,孙可心应该已经死掉了。 虽然有点儿可惜,因为孙可心这个大美人儿的味道自己还没有品尝过呢。 可是,死掉就死掉了,毕竟她的死也不是毫无价值,至少也救了自己一命,不是吗? 只是要紧的是,不要让这件事传出去就好,毕竟灵武元鹰是一个很在乎自己名声的人。 贪生怕死?为了活下去害了自己未婚妻? 被人这样在背后指指点点,那可难受的很,自己注定了是要站在整个世界最巅峰的男人,怎么能够容忍这种名声? 应该所有人提起自己的时候,都是一脸敬仰的模样赞叹,“灵武元鹰,那是我们男人的榜样,若是能成为灵武元鹰那样的角色,这一辈子不算白活。” “灵武元鹰,是我们所有女孩子的梦中情人,若是能嫁给灵武元鹰,不,不奢求嫁给他,若是能给他做一个小妾,那我这一生就知足了。” “可惜,灵武元鹰天纵英才,我就算尽最大努力,成就也不如他的万分之一。” “可惜,喜欢灵武元鹰的女孩子多了去了,诸侯之女,天纵英才,国色天香,沉鱼落雁。我虽然好看,却终究不是决定,怎么配得上灵武元鹰呢?” 这才是灵武元鹰想要的人生。 被评为文城三大美男子之一,灵武元鹰很不高兴,因为自己是独一无二的,为什么会有两个混蛋和自己齐名? 他们也配?和自己并驾齐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敌人,但与灵武元鹰同列文城三大美男子的其他两个家伙,恐怕做梦也想不到最想弄死他们的,是和他们称兄道弟的灵武元鹰吧。 灵武元鹰将震惊的神色掩盖,装出欣喜若狂的样子,主动向孙可心这边迎了过来。 孙可心看见灵武元鹰,很纠结。 怎么能不纠结呢?这是自己曾经最爱的男人,因为他,自己相信了爱情,因为他,自己开始萌懂开始患得患失。 因为他,自己明白了什么叫日思夜想;明白了什么叫魂牵梦萦。 山盟海誓,花前月下,虽然未曾有过最亲密的举动,想要把一切的美好记忆都留在新婚之夜,但,毕竟自己付出了真心。 自己也一直认为,会和他一起走下去在,直到生命的终结。 自己也一直认为,纵使这个世界再乱,他也在在自己身边,保护自己,让自己不会受伤害。 他,灵武元鹰,就是自己的白马王子,是独属于自己。 无论如何时候,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 所以刚开始进入北极冰原的时候,人员随即出现在北极冰原的各个地点,为了安全起见,所有人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自己的同伴,结伴而行才是最安全的。 而孙可心第一时间找到了灵武元鹰,或者说是被灵武元鹰找到了,这个事实让孙可心很开心。 很有安全感,甚至是这种喜悦,无可替代。 恐怕是找到父亲天刀孙逆,都不如找到灵武元鹰这样会带来满足感与幸福感吧? 这也是爱情的天意. 孙可心和所有陷入爱情的小女孩没有任何的区别。 可是呢? 孙可心痛苦起来,因为想起了那一幕,自己惊慌失措,灵武元鹰大喊着要来保护自己,可惜,就在自己以为得救的时候,他蓦然向自己出手。 用自己的身体来为他阻挡冰柳的袭击,要让自己去死而达到他自己逃生的目的。 那一刻,孙可心真的绝望了。 假的,所有的山盟海誓,甜言蜜语都是假的。 自己在他心里,没有他嘴上说的那么严重。 自己什么都不是。 一切都是骗人的。 心,彻底的伤透了。 孙可心也彻底的认清了灵武元鹰,有人说爱与恨仅在一念之间,这句话太对了,若是说以前孙可心很爱灵武元鹰,恨不得把自己的心都挖给他,那么现在,孙可心真的很恨他。 对! 恨他! 孙可心刹那间想了很多,但这一刻全都明白了,从此以后,自己和灵武元鹰再无关系,若一定要说有关系。 那只有一个! 就是仇人!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想到这,在王野怀里的孙可心不仅不纠结了,也不挣扎了,反而向王野的怀里又靠近了一些,脸上都浮现出了淡淡的红。 这一切都被王野看到眼里,不得不感叹一声,女人果然是最好的演员,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 这也太有天赋了。 不得不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