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混晓青春在线阅读 - 第三卷:一生传奇_第一百一十四章 狠宰林志

第三卷:一生传奇_第一百一十四章 狠宰林志

    一行八人在陈越地带领下声势浩荡地向着一家市中心的海鲜楼就出发了。按理说林志要请客吃饭应该是他带路的才对,但他这个超级宅男压根就不知道哪里饭店,对这个城市的地标根本就不熟悉,所以这个任务只有好由陈越来代他完成了,更何况陈越帮他打赢了一把晋级排位赛,哪怕陈越要去吃“满汉全席”他也很乐意。

    这家海鲜楼果然是本市最豪华的饭店之一,一进去就可以感受到这里金碧辉煌的装饰,来这里吃饭的都是非富即贵。陈越平时自己可是舍不得来这里的,不过今天认定了有林志这个富家一方的公子哥在绝对能消费得起。

    陈越果真是个腹烟男,他说过要吃鲍鱼,林志也夸下海口答应过,他自然不会忘了林志说过的话。

    “waiter!给我们上只大鲍鱼,另外再给我们上盘龙虾来,都要最鲜活的!其他还要什么你问他们。”陈越打了一个响指很有装逼风度的召唤来了服务员点菜。

    “我艹!大哥你还真点只鲍鱼啊!”林志顿时心疼地说道。他没想到陈越居然是如此地腹烟,早知道就不要夸下海口了。

    虽然林志心里暗暗叫疼,但表面依然换作出一副大派头的样子:“你们还要什么,尽管点就是,爷今天高兴,随便吃喝!”

    有了林志这句话,饭桌上的人顿时就炸开了锅,虽然知道林志是说的客气话,但他们就是当真了。要知道腹烟的可不光是陈越一个,神马张方,高文彬,秦暮雪的也是腹烟的一逼呢。

    只听的哥高文彬淡定地说道:“我一个开出租的,平时就吃点盒饭神马的,难得吃顿大餐,当然还是要保持一颗平常心的,不能暴饮暴食否则一命呜呼就大可不妙了,我就要一份鱼翅就好,不要太上等的,1000以上的都可以!”

    众人皆是满脑子烟线,搞特么半天你前面你说统统都是废话啊!

    这个时候张方看了看菜单也开口了:“我比较土,不像他们吃的东西那么高档,不废话,我就点个野生大黄鱼就好,注意!一定是要野生的,村里人吃不来高科技生产出来的。”

    接下来依座位的顺序是夏丹丹田苒小小她们先后点菜,小小因为她老公已经那么腹烟地宰过人家林志同学,她就没好意思再点什么东西,只是随手点了几个素菜。夏丹丹和田苒也好将就,她们点的都是一些正常的菜,没点那些像陈越他们那样点的特色菜。

    轮到秦暮雪的时候,这下腹烟女又出现了。她指着菜单开口说道:“林志弟弟我虽然一看就知道你很特么的有钱,但jiejie不是那样的人。我看这款‘海中宝’的咖喱酒挺好,它的材料包括鱼子酱、海螺、龙虾一只以及食用纯金金箔。虽然经济滑坡,但林志弟弟你肯定是能消费得起的人,而且这款美食对养颜又极大的好处,售价不过才3200,这绝对值得一试,既经济又实惠啊。”

    众人皆发出:“…”的沉默。原来秦暮雪才是真正的高级烟呢!

    林志仍然是故作淡定:“没事儿,大家开心就好!”

    “放心,我们都很开心哩!”

    一席人看着各人都点了自己想要吃的东西,就还差林志自己了。

    “我说,林志你自己点菜啊,你这个东家还没有点呢,你弄得我们这些蹭饭来的怎么好意思?”大家开口说道。

    “好吧,我这个人其实对吃的最不讲究了,都是实在人,waiter!给我来一份凉面加一碗稀饭就好,我这人最不爱吃油腻的东西了,清淡就好!”林志拍着胸脯说道,仿佛他真的是一个只吃素食的和尚一般。

    “噗!”正在举杯喝茶的陈越一口茶水就笑得喷在了地下。

    “不好意思,失态!失态!”陈越真的不想笑林志的,但他实在是没有忍住就喷了出来,他可知道林志“寄养”在他家里的时候可是天天都要保证大鱼大rou的,轮到他请客吃饭居然知道要节约钱了,不对!这不是节约,而是活生生地抠门!

    众人悉数点完菜后,服务员便退出了包房,又过了一会儿,几个服务员就端着菜先后上来了。这个时间大家就喝酒划拳,当然这个时候只是小打小闹,大吃大喝还在后面。菜品上齐之后,陈越首先就看到了他的大鲍鱼,他第一个动筷子夹了一块鲍鱼rou放在嘴里咀嚼了几下,大赞一声:“这鲍鱼真好吃!”

    大家都很熟悉了,都是熟人朋友聚在一块儿,难免会在饭桌上开玩笑,开起玩笑来也是口无遮拦的。

    高文彬就第一个开口嘲讽陈越:“瞧你那个土鳖样也就那点出息了,还是我的鱼翅好吃,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

    “有屁个内涵!你还不是个土包子,包子土!你们的东西哪里赶得上我这野生的大黄鱼!”

    “去!”众人意见不一,纷纷称赞自己点的东西是最好吃,最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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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志见大家气氛这么活跃,吃得那么的开心,终于不在钱的问题上计较了:“服务员,再给我上一瓶88年的法国红酒!今天不醉不归。”

    “林大少v5!”

    在林志这个东家的怂恿下大家都喝了不少的酒,先是从啤酒喝起,接着喝林志点的高档红酒,最后爷们儿直接杯子里倒满茅台就干上了。好在大家虽然都喝了不少,但都还有所保留,没有到烂醉如泥的程度。

    酒过三巡,气氛是真的很美好。一向是不嫌把事情闹大的秦暮雪怂恿林志请大家去ktv唱歌,说她要给大家展示一下她的华丽嗓音。林志这个宅男今天好不容易出来放一次风,再加上喝了点酒的关系,欣然同意了秦慕雪提出的要求。

    “好!好!唱歌好,我最喜欢了,朋友们都叫…我张学友!”喝得稍微有点高的张方应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