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小说 - 风俗通义校注在线阅读 - 第37节

第37节

    :“计犹与未决。”师古曰:“与读曰豫。”一切经音义十九:“豫,古文作与。”

    〔一六〕史记“斤”作“镒”。

    〔一七〕“卒”,元误作“平”,拾补据史记校改,今从之。

    〔一八〕“封”字元脱,拾补据史记补,今从之。

    〔一九〕史记作“人固不易知,知人亦未易也”。

    〔二0〕“闻”,宋本、郎本、程本同;余本误作“间”,朱筠校作“闻”。

    〔二一〕史记“重”作“难”。

    〔二二〕以上见史记范雎传。

    〔二三〕史记本传:“虞卿既以魏齐之故,不重万户侯卿相之印,与魏齐间行,卒去赵,困于梁。魏齐已死,不得意,乃着书,上采春秋,下观近世,曰节义、称号、揣摩、政谋凡八篇,以刺讥国家得失,世传之曰虞氏春秋。”又十二诸侯年表序:“赵孝成王时,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观近世,亦着八篇,号为虞氏春秋。”案虞氏春秋,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云十五篇,与史迁所言异。章学诚校雠通义曰:“或初止八篇,而刘向校书,为之分析篇次,未可知也。”今有马国翰辑本。

    孟尝君〔一〕逐〔二〕于齐,见反,谭子〔三〕迎于澅〔四〕曰:“君怨于齐大夫乎”孟尝君曰:“有。”谭子曰:“如〔五〕意则杀之乎夫富贵则人争归之,贫贱则人争去之,此物之必至,而理之固然也〔六〕,愿君勿怨。请以市论〔七〕:朝而盈焉,夕而虚焉,非朝爱之而夕憎之也,求在故往,亡故去。”孟尝君曰:“谨受命。”于是削所怨者名而已〔八〕。

    〔一〕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不提行,亦因大德本上行“春秋焉”字,适至行末而止,致有此误耳。

    〔二〕宋本“逐”误“遂”,余本不误,今从之。

    〔三〕齐策四作“谭拾子”。

    〔四〕“澅”原作“”,今据翟灏、桂馥、王贤仪说校改。拾补曰:“当作澅,翟晴江云:“水经注淄水云:澅水出时水东,去临淄城十八里。困学纪闻传写作,字书未尝有字也。此即孟子宿于画之画,今本亦误作书。”札朴曰:“风俗通:孟尝君逐于齐,见反,谭子迎于澅。史记田单传:燕入齐,闻昼邑人王蠋贤,封以万家。水经注淄水云:王蠋墓在澅水南山西。馥谓孟子

    宿于昼,当作澅,盖地以水得名,传写省水作画,又讹作昼。广韵:澅,水名,在齐。”王贤仪家言随记曰:“历城,古谭子国,诗:谭公维私。诗序:谭大夫所作。风俗通有谭子迎于澅,即三宿出画地对孟尝君语。齐侯伐谭,谭子奔莒,后无闻焉。国在东平陵西南。右扶风有平陵,故加东字。平陵旧城在省东八十里。”

    〔五〕齐策“如”作“满”。

    〔六〕齐策作“谭拾子曰: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尝君曰:不知。谭拾子曰:事之必至者,死也;理之固然者,富贵则就之,贫贱则去之;此事之必至,理之固然者。”潜夫论交际篇:“势有常趣,理有固然:富贵则人争附之,此势之常趣也;贫贱则人争去之,此理之固然也。”从汪笺本

    〔七〕“论”,齐策作“谕”,鲁连子作“论”,与应氏同,详下条。

    〔八〕齐策作“乃取所怨五百牒削去之,不敢以为言。”类聚六五、文选张景阳杂诗注、女史箴注引鲁连子:“孟尝君逐于齐,谭子曰:富贵则就,贫贱则去,此物之必至,而理固然也。愿君勿怨。请以市论:市,朝则盈,夕则虚,非朝爱而夕则憎之也,势使然。”今案:史记孟尝君传以此为冯欢对孟尝君,其文曰:“自齐王毁废孟尝君,诸客皆去,后召而复之,冯欢迎之,未到,孟尝君太息叹曰:文常好客,遇客无所敢失,食客三千有余人,先生所知也。客见文一日废,皆背文而去,莫顾文者;今赖先生得复其位,客亦有何面目复见文乎如复见文者,必唾其面而大辱之。冯欢结辔下拜,孟尝君下车接之曰:先生为客谢乎冯欢曰:非为客谢也,为君之言失。夫物有必至,事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尝君曰:愚不知所谓也。曰: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君独不见夫朝趋市者乎平明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非好朝而恶暮,所期物亡其中。今君失位,宾客皆去,不足以怨士,而徒绝宾客之路,愿君遇客如故。孟尝君再拜曰:敬从命矣。闻先生之言,敢不奉教焉”案:史记廉颇传:“廉颇之免长平归也,失势之时,故客尽去,及复用为将,客又复至。廉颇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见之晚也。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无势则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以市道相交,即谭子之所谓“以市论”也,本篇按语,已慨乎言之矣。

    韩信常从南昌亭长食〔一〕,数月〔二〕,亭长妻患之〔三〕,乃晨早食〔四〕,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亦知〔五〕意,遂〔六〕绝去,钓城下〔七〕,有一漂母见信饥〔八〕,饭之,竟漂数十日。信曰:“吾必重报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孙耳〔九〕,岂望报乎”淮阴少年有〔一0〕侮信者〔一一〕,曰:“

    君虽姣丽,好带长剑,怯耳,能死,刺我,不能,则出我跨下。〔一二〕”于是信熟视之,俛出跨下,匍匐〔一三〕;一市人皆笑,以为信怯。后佐命大汉,功冠天下,封为楚王;赐所食母千金,及亭长与百钱〔一四〕,曰:“公〔一五〕,小人也,为德不竟。〔一六〕”召辱信〔一七〕之少年,以为中尉〔一八〕,告诸侯〔一九〕将相曰:“此人〔二0〕壮士也,方辱我时,岂不能杀之,杀之无名〔二一〕,故忍至于此也。〔二二〕”

    〔一〕史记淮阴侯列传索隐引楚汉春秋作新昌亭长。

    〔二〕史记有,汉书韩信传无。王先慎曰:“下文信谓亭长曰:公,小人,为德不竟。明从食之日久矣,若无数月二字,则与下语不合,史有,班氏删之,非也。”

    〔三〕“患”,史记同,汉书作“苦”。

    〔四〕史、汉俱作“乃晨炊蓐食”。

    〔五〕“知”下,史、汉俱有“其”字。

    〔六〕汉书“遂”作“自”。

    〔七〕汉书作“至城下钓”。

    〔八〕“见信饥”,史记同,汉书作“哀之”,应氏此文盖杂采史、汉而成。

    〔九〕史、汉俱作“吾哀王孙而进食”,索隐:“刘德曰:秦末多失国,言王孙、公子,尊之也。”

    〔一0〕“有”,史记同,汉书作“又”,古通。

    〔一一〕“者”,史记有,汉书无。

    〔一二〕史记作“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葱下”,汉书同,其“葱下”作“跨下”,与应氏同。

    〔一三〕“匍匐”,史记作“蒲伏”,案左传昭公十二年:“奉壶饮冰以蒲伏焉。”释文:“本又作匍匐。”盖轻唇音古皆读为重唇音也。汉书无此二字。

    〔一四〕“钱”下原无“曰”字,史、汉俱有,今据补。

    〔一五〕战国以来,诸侯相王,秦、汉之际,人与人间之称谓,遂打破从前等级之束缚,争以公、卿相称,即对卑贱者亦然,下条韩安国称狱吏田甲为公,与此正是一例。

    〔一六〕师古曰:“言晨炊蓐食。”

    〔一七〕“信”,史、汉作“己”。

    〔一八〕续汉书百官志五:“王国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御览二四八引汉旧仪:“王国置太傅、相公、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辅王。”

    〔一九〕史、汉俱无“侯”字,此误衍。

    〔二0〕史、汉俱无“人”字。

    〔二一〕史记文同,汉书两“杀”字皆作“死”,周寿昌曰:“杀者专就少年言,死者兼己身言也。”

    〔二二〕史记作“故忍而就于此”,汉书作“故忍而就此”,师古曰:“就,成也,成今日之功。”此文“忍”下,亦得据补“而”字。

    韩安国为梁中大夫〔一〕,坐法抵罪,蒙狱吏田甲辱安国〔二〕,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燃乎〔三〕”田甲曰:“燃则溺之。”居无几〔四〕,梁内史〔五〕缺,孝景皇帝遣使者即拜安国为内史,起徒中为二千石。田甲亡〔六〕。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乃宗。〔

    七〕”甲rou袒谢〔八〕。安国笑曰〔九〕:“公等可与治乎〔一0〕”卒善遇之。

    〔一〕续汉书百官志五:“王国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中大夫即王国大夫,李祖楙曰:“中大夫见宗室四王三侯、光武十王、章八王传。”

    〔二〕史记韩长孺列传索隐:“蒙,县名,属梁国也。”顾炎武曰:“史记万石君传:长子建,次子甲,次子乙,次子庆。甲、乙非名也,失其名而假以名之也。韩安国传狱吏曰田甲,张汤传汤之客曰甲,汉书高五王传齐宦者徐甲,严助传闽越王弟甲,疑亦同此。”

    〔三〕史记、汉书韩安国传“燃”俱作“然”,燃,后起字。

    〔四〕“几”,汉书同,史记作“何”。

    〔五〕续汉书百官志五:“内史主治民。”

    〔六〕汉书同,史记“亡”下有“走”字。

    〔七〕史、汉“乃”俱作“而”。

    〔八〕汉书同,史记“甲”下有“因”字。

    〔九〕史记有“可溺矣”三字,汉书无,与此同。

    〔一0〕史、汉“可”俱作“足”,索隐曰:“案不足与绳治之。”师古注引一说同。

    李广去云中太守,屏〔一〕居蓝田南山中〔二〕,射猎,尝〔三〕夜从〔四〕一骑出饮田间〔五〕,还,霸陵尉呵止广〔六〕,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故也”宿亭下〔七〕。居无何,匈奴入辽西〔八〕,大为边害,于是孝武皇帝乃召广为北平太守〔九〕,广请霸陵尉与俱,至军斩之,上书谢罪〔一0〕。上报曰:“将军者,国之爪牙也〔一一〕。司马法曰:登车不式,遭丧不服。〔一二〕振旅抚师,以征不服,率三军之心,同战士之力,故怒形则千里竦,威振则万物伏,是以名声暴于夷、貊〔一三〕,威棱憺乎邻国。夫报忿除害,捐残去杀〔一四〕,朕之所图于将军也;若乃免冠徒跣,稽颡请罪〔一五〕,岂称〔一六〕朕之指哉〔一七〕”

    〔一〕史记李将军列传、汉书李广传同,册府元龟四四八作“并居”,胡本作“平居”,俱非是。屏居,谓屏人而索处也。

    〔二〕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谢病,屏居蓝田南山之下。”汉书窦婴传同,师古曰:“屏,隐也。”王先谦曰:“李广传亦云:广屏居蓝田南山中,射猎。盖蓝田南山,在当日为朝贵屏居游乐之所。”

    〔三〕“尝”,宋本、吴本作“常”,余本及册府作“当”,史、汉作“尝”,案“常”、“尝”古多混用,今从史、汉校正。

    〔四〕胡本“从”误“走”。

    〔五〕史、汉俱作“从人田间饮”。

    〔六〕索隐:“案百官志云:尉,大县二人,主盗贼,凡有贼发,则推索寻案之也。”

    〔七〕汉书“宿”下有“广”字,史记作“止广宿亭下”。

    〔八〕“辽西”,史、汉同,册府作“陇西”,宋祁引越本汉书亦作“陇西”,王先谦曰:“事在元朔元年,见武纪、匈奴传,越本误也。”

    〔九〕史、汉俱作“右北平太守”,器案:汉、魏俱言右北平,去“右”字,自太平寰宇记始,此盖宋代刻风俗通义时所删去。由汉书后文“弥节白檀,以临右北平”注,孟康曰:“白檀,县名,属右北平。”汉志,白檀属渔阳,渔阳、右北平俱属幽州。观之,当作“右北平”为是。

    〔一0〕以下史记无,汉书有。又见水经濡水注。

    〔一一〕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武帝西征西夷,有前、后、左、右将军,为国爪牙,所以扬示威灵,折冲万里。”

    〔一二〕沈钦韩曰:“司马法:兵车不式,城上不趋。无遭丧不服语。”案文海披沙人臣专杀条载此事“服”作“报”,盖误字。

    〔一三〕汉书“貊”作“貉”,同。

    〔一四〕论语子路篇:“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一五〕汉书匡衡传:“免冠徒跣待罪。”申屠嘉传:“免冠徒跣谢。”凡谢罪皆免冠,重则徒跣。

    〔一六〕汉书无“称”字。

    〔一七〕汉书此下尚有“将军其率师东辕,弥节白檀,以临右北平,盛秋”十八字。

    太尉〔一〕沛国刘矩叔方,为尚书令〔二〕,失将军〔三〕梁冀意,迁常山相,去官。冀妻兄孙礼〔四〕为沛相,矩不敢还乡里,访友人彭城环玉都;玉都素敬重矩,欲得其意,喜于见归,为除处所,意气〔五〕周密。人有请〔六〕玉都者:“祸至无日〔七〕,何宜为其主乎”玉都因事远出,家人不复占问,暑则郁蒸,寒则凛冻,且饥〔八〕且渴〔九〕,如此一年。矩素直亮〔一0〕,众谈同愁。冀亦举寤,转薄为厚,上补从事中郎〔一一〕,复为尚书令,五卿三公,为国光镇。玉都惭悔自绝。

    〔一〕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官仪:“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马。”

    〔二〕御览二一0引汉官仪:“尚书令,主赞奏总典纲纪,无所不统,秩千石,故公为之者,朝会不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天子所服五时衣,赐尚书令,其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令、仆射、左右丞皆回车豫避,卫士传不得纡台官,台官过,乃得去。”

    〔三〕后汉书本传作“大将军”。

    〔四〕“礼”,本传作“祉”,一本作“社”。

    〔五〕后韩演条云:“意气过于所望。”潜夫论爱日篇:“趋府庭者,非朝哺不得通,非意气不得见。”汪继培笺曰:“汉书宣帝纪元康六年诏曰:或擅兴繇饰厨传,称过使客。韦昭曰:厨谓饮食,传谓传食,言修饰意气,以称过使而已。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法戒篇云:近臣外戚宦竖,请托不行,意气不满,立能陷人于不测之祸。独行陆绩传云:使者大怒,以为狱门吏卒,通传意气。蜀志法正传云:以意气相致。邓芝传云:性刚简,不饰意气。风俗通穷通篇云:韩演为丹阳太守,法车征,从事汝南阎符迎之于杼秋,意气过于所望。庄子列御寇篇:小夫之知,不离苞苴竿牍。释文引司马彪注云:竿牍谓竹简为书以相遗,修意气也。世说纰缪篇云:虞啸父为奉武侍中,帝从容问曰:“卿在门下,初不闻有所献替。”虞家富春,近海,谓帝望其意气,对曰:“天时尚暖,鱼虾未可致,寻当有所上。”献帝抚掌大笑。以馈献为意气,汉、晋人习语也。”器案:汪说是,风俗通此文,亦谓馈献为意气。御览八六0引魏略:“贫寒者本姓石,后还长安,车骑将军郭淮以意气呼之,问其所欲,亦不肯言,淮因与脯糒及衣财,取脯一胸、糒一升而止。”意气义与此同。

    〔六〕广博物志二0引“请”作“谓”。

    〔七〕左传宣公十二年:“祸至之无日。”

    〔八〕胡本“饥”作“饥”,二字古常混用。

    〔九〕自“访友人彭城环玉都”起,至此,本传略作“乃投彭城友人家”,此文较详,可补范书。

    〔一0〕本传云:“矩性亮直。”

    〔一一〕本传作“岁余,冀意少悟,乃止,补从事中郎”,寻应氏此文,疑范书“止”字系“上”字之误。续汉书百官志一:“将军,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

    司徒〔一〕中山〔二〕祝恬字伯休〔三〕,公车征,道得温病,〔四〕过友人邺令谢着,着距不通〔五〕,因载病去。至汲〔六〕,积六七日,止客舍中〔七〕,诸生曰:“今君所苦沈结,困无医师,闻汲令好事,欲往语之。”恬曰:“谢着,我旧友也,尚不相见视,〔八〕汲令初不相知〔九〕,语〔一0〕之何益死生命也,医药曷为”诸生事急,坐相守吉凶,莫见收举,便至寺门口白〔一一〕。时令汝南应融义高,闻之惊愕,即严便出,径诣床蓐,手抆〔一二〕摸,对之垂涕,曰:“伯休不世英才,当为〔一三〕国家干辅。人何有生相知者,默止客舍,不为人所知,邂逅不自贞哉〔一四〕家上有尊老,下有弱小,愿相随俱入解传。〔一五〕”伯休辞让,融遂不听,归取衣车,厚其荐蓐,躬自御之〔一六〕,手为丸药,口尝饘粥,身自分热〔一七〕,三四日间,加甚劣极,便制衣棺器送终之具。后稍加损〔一八〕,又谓伯休:“吉凶不讳,忧怖交心,间粗作备具。〔一九〕”相对悲喜,宿止传中。数十日〔二0〕,伯休彊健,入舍后,室家酣宴,乃别。伯休到拜侍中尚书仆射令〔二一〕、豫章太守、大将军从事中郎。义高为庐江太守〔二二〕。八年,遭母丧,停柩官舍,章百余上,得听行服,未阕,而恬拜司隶,荐融自代,历典五郡,名冠远近。着去邺,浅薄流闻,不为〔二三〕公府所取。

    〔一〕朱藏元本、仿元本、郎本、程本、钟本不跳行另起,亦因大德本上行“自绝”字适到行末,故误仞为相承也。

    〔二〕汉书地理志下注引应劭曰:“中山故国。”

    〔三〕后汉书桓纪:“延熹二年,光禄大夫中山祝恬为司徒。”注:“恬字伯休,卢奴人。”拾补曰:“字字衍。”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注引汉官仪曰:“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质汉仪曰:司徒府与苍龙阙对,厌于尊者,不敢号府。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府有四出门,随时听事,明帝本欲依之,迫于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国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岁州郡听采长吏臧否,民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之举谣言者也。顷者,举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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