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历史小说 - 风俗通义校注在线阅读 - 第9节

第9节

    后谓此当作“司马迁曰贾谊曰”,通览未周,妄欲持论,不足致诘也。【】

    〔二〕战国策秦策下:“苏秦说秦王曰:大王之国,东有肴、函之固。”高诱注:“肴在渑池西,函关,旧在弘农城北门外。”

    〔三〕水经渭水注引应劭曰:“积高曰雍。”

    〔四〕史、汉、新书、文选“戮力”俱作“固守”。

    〔五〕通鉴四九注:“席卷者,言其势便易也。”

    〔六〕史记、新书、文选作“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汉书作“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之心”。史记集解引张晏曰:“括,结囊也,言其能包含天下。”汉书颜注曰:“八方荒忽极远之地也。”案八荒犹言四荒,汉书文纪:“四荒之外。”注:“师古曰:戎、狄荒服,故曰四荒,言其荒忽,去来无常也。尔雅曰: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

    〔七〕汉书叙传:“商鞅挟三术以钻孝公。”注引应劭曰:“王霸、富国、强兵为三术也。”史记商君列传赞集解引新序论:“秦孝公保崤、函之固,以广雍州之地,东并河南,北收上郡,国富兵强,长雄诸侯,周室归籍,四方来贺,为战国霸君,秦遂以强,六世而并诸侯,亦皆商君之谋也。”善谋篇

    〔八〕汉书武纪注:“应劭曰:卫公孙鞅为秦孝公相,封于商,号商君。李奇曰:商鞅为法,赏不失卑,刑不讳尊,然深刻无恩德。”后魏书刑罚志言商君以法经六篇入秦。

    〔九〕荀子议兵篇:“秦之卫鞅,世之所谓善用兵者也。”史记商君列传:“太史公曰: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索隐:“按商君书,开谓刑严峻则政化开,塞谓布恩赏则政化塞,其意本于严刑少恩。又为田开阡陌,及言斩敌首赐爵,是耕战书也。”正义:“商君书有农战篇,有开塞篇,五卷三十六篇汉书艺文志法家着录二十九篇。开谓峻法严刑,政化开行也;塞谓布恩,则政化杜塞也;耕谓开阡陌封疆,则农为耕也;战谓斩敌首,等级赐爵,则士卒勇于公战也。”案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家有公孙鞅二十七篇,则商君固知兵者也。文选“备”作“具”。

    〔一0〕胡本脱“恃”字。

    〔一一〕大德本“间”作“问”,系坏文,各本俱作“间”。

    〔一二〕“外恃”三句,史记、汉书、新书、文选俱作“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战国策齐策下:“苏子说齐闵王曰:卫鞅谋于秦王,魏王大恐。当是时,秦垂拱受西河之外。”史记樗里子传:“魏亡西河之外。”正义:“谓同、华等州。”汉官仪:“凡郡名或以川源、西河、河东是也。”尚书禹贡正义:“龙门之河,在冀州西界,故谓之西河。”

    〔一三〕“并”,始皇本纪作“兼”,陈涉世家、汉书、新书、文选并作“取”。

    〔一四〕“定”,史记、汉书、新书、文选作“举”。

    〔一五〕器案史记李斯传载斯谏逐客书曰:“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彊,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彊。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则此为张仪相秦事,此文未明晰。盐铁论非鞅篇:“大夫曰:昔商君相秦也,内立法度,严刑罚,饬政教,jian伪无所容。外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国富民强,器械完饰,蓄积有余。是以征敌伐国,攘地斥境,不赋百姓而师以赡。故利用不竭而民不知,地尽西河而民不苦。”亦不言商君相秦时有经营汉中、巴、蜀、上郡之事。

    〔一六〕“收”上新书有“北”字,是。此举四方言之,“北”字不可夺。李斯谏逐客书、新序善谋篇亦作“北收上郡”。文选蜀都赋:“内函要害于膏腴。”刘渊林注:“要害,地险隘也;膏腴,土地肥沃也。”资治通鉴释文二九:“在我为要,在彼为害,故曰要害。”

    〔一七〕“谋”下,史记、汉书、新书、文选俱有“弱秦”二字。

    〔一八〕史记、汉书、新书、文选作“不爱珍器重宝肥饶史记秦始皇本纪“饶”作“美”之地”。

    〔一九〕孟尝君,史记有传。

    〔二0〕平原君,史记有传。

    〔二一〕春申君,史记有传。汉书陈胜传注引应劭曰:“楚相黄歇。”

    〔二二〕信陵君,史记有传。

    〔二三〕“豪”,史记、新书、文选作“君”,汉书作“贤”。

    〔二四〕郎本“智”作“志”,未可据。

    〔二五〕“爱”上,史记、汉书、新书、文选有“而”字,当据补。

    〔二六〕史记秦始皇本纪“燕”下有“齐、楚”二字。王念孙曰:“

    有是也,下文两言九国之师,又云陈涉之位,不齿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是其证;今本汉书及史记陈涉世家、贾子、文选脱齐、楚二字。”器案:风俗通此文亦脱,当据王说补。

    〔二七〕宁越,赵中牟人,见吕氏春秋抟志篇及不广篇高诱注。

    〔二八〕苏秦,史记有传。汉书武纪注:“应劭曰:苏秦为关东从长。”

    〔二九〕杜赫,周人,见战国策周策、楚策,及吕氏春秋谕大篇高诱注。

    〔三0〕索隐:“陈轸,夏人,亦仕秦。”

    〔三一〕“召滑”,史记秦始皇本纪作“昭滑”,韩非子内储说下、史记陈涉世家作“邵滑”,正义作“昭滑”,索隐云:“楚人。”楚策作“卓滑”,一声之转。案昭为楚公族之一,作“昭”是。

    〔三二〕乐毅,史记有传。

    〔三三〕韩非子五蠹篇:“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家有吴起四十八篇,本注:“有别传。”案史记有吴起传,太史公曰:“吴起兵法,世多有。”

    〔三四〕史记孙子传:“孙武既死,后百余岁有孙膑。膑生阿、鄄之间,膑亦孙武之后世子孙也。”阿、鄄皆齐邑,见史记司马穣苴传。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家:“齐孙子八十九篇。”本注:“图四卷。”师古曰:“孙膑。”吕氏春秋不二篇:“孙膑贵势。”高诱注:“孙膑,楚人,为齐臣,作谋八十九篇,权之势也。”王符潜夫论贤难篇:“孙膑修能于楚。”则又以孙膑为楚人楚臣,当别有所本。

    〔三五〕廉颇,史记有传。

    〔三六〕以上取校史记、汉书、新书、文选,颇有省减,未辄以意订补。

    〔三七〕“军”,汉书同,始皇本纪、新书、文选作“众”,陈涉世家作“师”。

    〔三八〕史记秦始皇本纪、文选作“叩关而攻秦”,史记陈涉世家、汉书、新书作“仰关而攻秦”。

    〔三九〕“六国”,史、汉、新书、文选俱作“九国”。案师言九国,并宋、卫、中山言之,应氏此文,自说六国,故迳改之耳。又“遁逃”,陈涉世家、文选同,新书作“逡遁”,秦始皇本纪作“逡巡遁逃”。

    〔四0〕“一矢”,史、汉、新书、文选俱作“亡矢”。文选注:“

    李巡尔雅注曰:镞,以金为箭镝也。”

    〔四一〕史记陈陟世家、汉书“关东”作“天下”,秦始皇本纪、新书、文选“天下”下有“诸侯”二字。

    〔四二〕“败”,史记陈涉世家、汉书同,秦始皇本纪、新书、文选作“解”。

    〔四三〕史记秦始皇本纪:“制曰:朕为始皇帝,后世皆以世数计,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四四〕“承”,史记秦始皇本纪作“续”,史记陈涉世家、新书、汉书、文选俱作“奋”。师古曰:“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凡六君也。烈,业也。”

    〔四五〕汉书注:“师古曰:以乘马为喻也,策所以挝马也。”汉书武纪宇内注:“师古曰:天地四方为宇。”

    〔四六〕“叱”史、汉、新书、文选俱作“亡”,此疑形近而误。史记周本纪集解引应劭曰:“周孝王封伯翳之后为侯伯,与周别,五百载至昭王时,西周君臣自归受罪,献其邑三十六城合也。”索隐曰:“考王封其弟于河南为桓公,卒,子威公立,卒,子惠公立,长子曰西周公,又封少子于巩,仍袭父号,曰东周惠公,于是有东西二周也。按系本: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东周惠公名班,居洛阳。是也。”

    〔四七〕仪礼丧服传:“天子至尊也。”吕氏春秋审分篇高诱注:“

    **,四方上下也。”

    〔四八〕汉书、新书、文选俱作“执敲扑以鞭笞天下、威震四海”。独断上:“皇帝、皇王、后帝,皆君也。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尧、舜称帝,夏、殷、周称王,秦承周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皇,功包五帝,故并以为号。”类聚十一引汉杂事:“古者,天子称皇,其次称王;秦承百王之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皇、五帝,故并为号。”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张晏曰:“五帝自以德不及三皇,故自去其皇号;三王又以德不及五帝,自损称王;秦自以德褒二行,故兼称之。”

    〔四九〕文选宦者传论注引此句,顾氏以为佚文,失之目治。

    〔五0〕史记秦汉之际月表:“秦既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堕坏名城,销锋镝,锄豪桀,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汉书梅福传:“至秦则不然,张诽谤之罔,以为汉驱除。”类聚六引刘騊駼郡太守箴:“有嬴驱除。”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及上引独断、汉杂事,俱有“为汉驱除”语。

    〔五一〕“枝”,朱藏元本、仿元本、吴本、胡本、郎本、程本、汪本、钟本作“支”,支、枝古通,诗文王:“本支百世。”左传庄公六年作“枝”,春秋繁露王道篇引公羊传“支解”作“枝解”,左传公孙枝,史记李斯传作“公孙支”,即其比。国语周语下:“周诗有之: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注:“支,柱也。”左传定公元年:“汝叔宽曰:天之所坏,不可支也。”后汉书郭泰传:“天之所废,不可支也。”焦氏易林一:“天之所坏,不可强支。”

    〔五二〕汉书平纪宰衡注:“应劭曰:周公为太宰,伊尹为阿衡,采伊、周之尊也。”

    〔五三〕贲、育,孟贲、夏育,汉书淮南厉王传注:“应劭曰:卫孟贲。”

    〔五四〕钟本“兵”作“民”,不可据。

    〔五五〕易序卦传:“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五六〕史记高纪索隐引韦昭曰:“函谷、武关也。”又引三辅旧事曰:“西以散关为限,东以函谷为界,二关之中,谓之关中。”

    〔五七〕史记留侯世家:“留侯曰:夫关中,左殽、函,右陇、蜀,所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也。”盐铁论险固篇:“秦左殽、函,右陇阺,前蜀、汉,后山、河,四塞以为固,金城千里也。”

    〔五八〕钟本无“帝王”二字。史记高纪索隐、汉书高纪注引应劭曰:“始皇欲以一至万示不相袭,始者一,故至子称二世。”

    〔五九〕吴本、汪本“知”作“智”。

    〔六0〕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丞相李斯曰: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三十五年,始皇闻亡,乃大怒曰: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又儒林列传:“及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正义:“颜云: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相传以为坑儒处也。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也。”案正义所引师古注,见汉书儒林传。师古所引卫宏说,又见御览九七八引古文奇字。太平寰宇记二七雍州昭应县:“坑儒谷,在县东南五里。始皇以骊山温处令人冬月种瓜,招天下儒者议之,说各不同,因发机陷之;唐玄宗改为旌儒乡,立旌儒庙。”盖自李隆基就坑儒谷改乡立庙,为之鸣冤叫屈,于是贾至有旌儒庙碑文苑英华二四七、唐文粹二二、全唐文三六八,欧阳棐有旌儒庙碑阴集古录目,章碣有焚书坑诗唐摭言十,许浑有旌儒庙诗丁卯集上,夏竦有焚书坑铭文恭集二五,王安石有愍儒坑诗临川文集三二,朱熹有记旌儒庙碑阴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七一,吴莱有秦坑铭渊颖吴先生集七,皆诋讥始皇之焚书坑儒。一犬吠影,百犬吠声,始皇此一果断行为,遂为千古积毁。案后汉书申屠蟠传载:“蟠独议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彗先驱,卒有坑儒焚书之祸。”揭橥此举,实源于处士之横议,颇得始皇所洞察“诸生为訞言以乱黔首”之深旨。

    〔六一〕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更名民曰黔首。”集解:“应劭曰:黔,亦黎黑也。”

    〔六二〕朱国祯涌幢小品二国号云:“国号加大字,始于胡元,我朝因之,盖返左衽之旧,自合如此,且以别于小明王也。其言大汉、大唐、大宋者,乃臣子及外夷尊称之词。近见新安刻历祚考一书,于汉、唐、宋及司马晋,皆加大字,失其初矣。”器案:诗大明:“凉彼武王,肆伐大商。”国语吴语:“越曾足以为大虞乎”对前朝俱加大字。史记陈涉世家:“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索隐:“案李奇云:欲张大楚国,故称张楚也。”汉书陈胜传:“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注:“刘德曰:若云张大楚国也。”又张耳传:“今已张大楚王陈。”师古曰:“言张建大楚之国,而王于陈也。”刘奉世曰:“案陈胜立为王,号张楚耳。云张大楚者,斥其号也。”据此,则陈涉建国之号,自称若此,广雅释诂:“张,大也。”则当时称为张楚或大楚,其实一也。故淮南子兵略篇即谓“戍卒陈胜,兴于大泽,称为大楚”也。汉书沟洫志:“大汉方制万里。”又司马迁传:“接其后事,讫于大汉。”又杨雄传上:“以函夏之大汉兮,彼曾何足与比功。”又解嘲:“今大汉左东海,右渠搜。”则自秦、汉之际以还,国号加大,已约定俗成矣。

    〔六三〕汉书景纪注引应劭曰:“始取天下者为祖,高祖是也。”

    〔六四〕拾补云:“祚当作阼,下并同。”

    〔六五〕汉书五行志注引应劭曰:“艾,治也。”乂、艾通。

    〔六六〕汉书宣纪:“尊孝武庙为世宗庙。”

    〔六七〕“辟”字原无,拾补云:“疑脱一辟字。”今据补。

    〔六八〕汉书叙传下:“冠德于百王。”师古曰:“德为百王之上也。”

    风俗通义正失第二〔一〕

    孔子曰:“众善焉,必察之;众恶焉,必察之。〔二〕”孟轲云:“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传言失指,图景失形。〔三〕”众口铄金〔四〕,积毁消骨〔五〕,久矣其患之也。是故乐正后夔有一足之论〔六〕,晋师己亥渡河,有三豕之文〔七〕,非夫大圣至明,孰能原析之乎论语:“名不正则言不顺。〔八〕”易称:“

    失之毫厘,差以千里。〔九〕”故纠其谬曰正失也。

    〔一〕苏颂曰:“正失第二,子抄云:第六。”

    〔二〕论语卫灵公章:“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潜夫论潜叹篇、传葛洪涉史随笔、司马光论选举状、又议贡举状、王安石答段缝书、王若虚滹南辨惑引此俱先好后恶,应氏引此语句又别,罗隐两同书真伪章又引作“众善者,必察焉;众恶者,必察焉”,引“好”作“善”,与应氏同,而俱与今本论语异。王注云:“或阿党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恶不可不察也。”岂所见本亦先好后恶耶

    〔三〕史通疑古、惑经二篇并引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本篇下文孝文帝条引此二句,“美”作“善”。颜氏家训书证篇:“孟子曰:图景失形。”伪孟子外书性善辨:“孟子曰:性善也,尧、舜不胜其美;习不善也,桀、纣不胜其恶。”又孝经篇:“传言失指,图景失形。言治者而覈实。”列子杨朱篇:“天下之美,归之舜、禹、周、孔;天下之恶,归之桀、纣。”论衡变虚篇:“世间圣人莫不尧、舜,恶人莫不桀、纣。”尸子处道篇:“桀、纣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内皆乱,而关龙逢、王子比干不与焉,而谓之皆乱,其乱者众也。尧、舜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内皆治,而丹朱、商均不与焉,而谓之皆治,其治者众也。”长短经势运篇引慎子同。

    〔四〕详佚文。

    〔五〕史记张仪列传:“众口铄金,积毁消骨。”邹阳列传同。又汉书中山靖王传、邹阳传亦有此语。

    〔六〕详后文。

    〔七〕吕氏春秋察传篇:“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又见家语七十二弟子解。案说文己古文作,与三相似,亥古文作,云:“古文亥为豕,与豕同。”又案:古书篇章,有先挈举其事于前,而后申述之者,此于韩非子一书中,尤为习见不。今风俗通义此篇,于篇序中列举“夔一足”及“三豕渡河”事,前者篇内有文,后者无之,岂今本佚其文耶

    〔八〕见子路篇。

    〔九〕易纬通卦验:“故正其本而万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