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血丝
九月已入秋,夜晚有了一丝凉意。 夜幕降临,织县这座小县城也变得灯火通明起来。 北街派出所,是管理.县一中这片区域的派出所,被防暴队抓获的暴徒也暂时关押在这里。 此时已是傍晚八点多,街道上车来车往,两边人行道到处是吃过饭散步的人。 然而,在北街派出所对面街道的人行道上,一群头发染着五颜六色,手臂或脖子处有纹身的青年,正聚集在这里,似乎在等候着什么。 这群混混青年大概十五六人,或站或蹲在人行道旁边,七辆摩托车横七竖八的停在路边,一人一支烟点着,在吞云吐雾中闲聊,不时发出笑声,以及粗俗的往地上吐痰。 周围散步的普通人,在经过这里时都会刻意避开,心中或许有着不满和谩骂,但都没敢表现出来。 过了一会儿,在这群混混青年的对面,一道人影缓缓走了出来。 眼尖的混混看见,立刻叫道:“峰哥出来了!” 所有闲聊或抽烟的混混们,齐齐起身,停止了闲聊,掐灭了烟头,就这样不顾车道上行驶的车辆,向着派出所走出来的峰哥走去。 峰哥也一样,根本不管车道上行驶的车辆,朝这帮混混走来。 一时之间,这段路上的车辆被纷纷逼停,有人探出车窗想破口大骂,但在看到峰哥等人古惑仔的扮相后,纷纷又闭嘴,缩了回去。 “峰哥!” “峰哥!” 迎上峰哥后,混混们纷纷问候。 “峰哥先抽支烟!”有混混递烟过来,是一包中华。 峰哥瞥了对方一眼,接过烟抽出一支叼在嘴上,然后很自然的将那包中华烟顺手揣在了衣服兜里,那递烟过来的混混脸上一阵rou疼,但却不敢说什么。 “峰哥,火!” 另一名混混立刻谄媚的打燃防风金属火机递过来。 “我自己来。” 峰哥接过火机,自己打燃点着嘴上的烟,然后如同烟一样将火机揣入衣兜,在深深吸了口烟后,问道:“今天白天那个小杂种打听好了没有?” 他们一边说,一边走向派出所对面的人行道。 “已经打听好了,那小子好像叫郑义,是个乡下小子,今年县一中的高一新生,读高一(1)班!” 一名混混在峰哥开口后,立刻笑着回答道,他们早已经熟悉峰哥睚眦必报的性格。 “好!” 峰哥深吸一口烟,然后将还没吸完的烟狠狠砸在地上,冷笑道:“现在那小杂种估计在上课,我们先去吃东西、唱唱歌,等晚上好好教那小杂种做人!还有那个小妞,今晚也好好教她‘做人’!” 听见他最后的话,周围的混混们顿时一脸yin秽的嘿嘿笑起来。 “你们这群人渣。” 一声沙哑的声音忽然传来,一道人影从不远处的阴暗小巷中走出。 峰哥等人循声望去,发现来人大约一米七出头,穿着一条灰色运动裤以及一件黑色连帽衫。 昏暗的灯光以及帽衫的遮掩,让峰哥等人看不到这人的脸,只能看见下巴。而这人唯一露出的下巴上,却布满了蛛网般的血丝,看起来有些像纹身。 “你他.妈谁啊!” 一名混混开口骂道。 其他混混慢慢朝来人围去。 来人没有说话,只是站在巷子口,抬手朝峰哥一指,而后挑衅地勾了勾手指后,转身进了巷子。 “草!” 刚从派出所出来的峰哥狠狠吐了口口水,熟练地便要从裤兜里掏出蝴.蝶.刀,可却掏了个空——之前在派出所已经被当管制刀具收走。 “刀呢?” 峰哥向周围混混询问。 一名混混迅速来到一辆摩托车前,从绑在摩托车侧面的一个蛇皮口袋中,抽出了一把锋利的砍刀递过来。 知道今晚要办事,他们自然都带了刀。 峰哥接过砍刀,便朝巷子里走去,其他混混连忙跟上。 因为对方只有一个人,其他混混并没有拿刀。 那人站在阴暗的巷子里,看见这么多人一点没有顺着巷子逃走的打算,似乎根本不害怕。 峰哥见状,脸上露出狠色,脚下步伐加快,冲出人群,迅速来到这人面前,砍刀从上往下,狠狠朝对方头劈砍去。 比狠?他还没怕过! 就在峰哥举刀砍下时,那人也有了动作。 只见那人左手迅速一抬,峰哥只觉眼一花,持刀砍下的右手手腕便被抓住了。 而且,不知怎么回事,峰哥感觉被抓住的手腕一阵火烫!仿佛被火烧一般,烫得他痛叫一声,手下意识的松开,拿着的砍刀顿时掉落。 对方仿佛早早预料到了峰哥会松手,右手顺势一抓,精准的抓住掉落砍刀的刀柄,而后手起刀落—— “噗——” 鲜血狂飙,惨叫响彻巷子! 峰哥摔倒在地,左手捂住不断喷血的手臂,不断惨嚎。 巷子昏暗的灯光下,那穿着连帽衫的人站立灯光下,右手持刀垂下,左手举在半空,正拿着一只不断滴血的右手。 这一幕太过富有冲击性,那群随着峰哥进来的混混也不禁被震在了当场。 砍断手…… 拥有丰富打架砍人经验的这群混混,知道这代表什么! 人体骨头非常坚硬,普通人根本不可能将人的手臂砍断,除非是刚好砍在关节处,或者用屠夫那种杀猪刀,摆放在砧板上砍。 打架砍人这么多次,他们从来没见过有人能用砍刀将人的手砍下来。 可对方却一下将峰哥的手给砍断了,在场的混混们顿时明白遇到了真正的狠人,一时间,在场的混混都有些不敢上前,怕跟峰哥一个下场。 峰哥的惨嚎还没持续多久。 便见帽衫男随手扔了峰哥的断手,蹲身一把伸进峰哥的嘴里,扯出了舌头。 然后没有丝毫犹豫,砍刀一划,帽衫男将峰哥的舌头割了下来。 鲜血喷洒,峰哥这回倒地后没有再惨叫,直接晕死了过去。 再次随手丢掉了峰哥的舌头,这次连同砍刀一起,帽衫男起身朝巷子深处离去。 巷子口的混混们不敢阻止,后方派出所内,有警务人员听到了这边的惨叫,一队警察朝这边走来。 那些混混见状,顿时四散而开。 如果是之前,他们并不敢做这么不讲“义气”的事,但现在,三块碑的狠人“峰狗”彻底废掉,人走茶凉,也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第二天,织县的混混里,以及一、二、三、四中的学生间,都在流传着“三块碑”的峰狗一出派出所就被仇家割舌砍手的事,一时间成了不少人的谈资。 …… 夜幕下。 昏暗的巷子深处,穿着灰色运动裤和黑色连帽衫的人影一边缓慢走着,一边将戴着手上的塑胶手套摘了下来。 未来众多影视剧的经验,戴着塑胶手套不会留下指纹。 摘下手套后,他抬手拉开帽衫,露出了真容,正是满脸都爬满了蛛网血丝的郑义。 此时,他全身仍然很热,可虽然热,但他身上却没有出一丝汗。 “哗——” 一声拉链响声,郑义拉开了面前的帽衫拉链,低头看去。 胸口原本乱作一团的蛛网血丝,此时如他猜想的一样,开始一丝丝向着腹部下方爬去。 “原来如此……” 喃喃话语从郑义口中发出,他抬起手,借着大幅度提升的五感,在淡淡的月光下看着手掌上那蛛网般的血丝,眼中有着一丝惊喜和兴奋。 他终于知道了那杀人狂魔能够颠覆常人认知的能力源自于何处! “这些蛛网血丝有着大幅度提升力气的作用,普通人在我面前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之前,他就是用这些蛛网血丝增加的力量,用砍刀轻松砍断了那位峰哥的手。那只手,是白天打李静的那只手。 而割掉峰哥的舌头,则是源于对方对李静污言秽语。 郑义之前从没干过这么血腥的事,即使重生前,做过最血腥的事也只是杀鸡。可刚才他砍断峰哥的手和割掉对方的舌头,心理却一点负担都没有,也不觉得恶心。 “这只是主动防卫!” 经历过杀人狂魔后,郑义在事物上的看法已经与普通人稍有不同。用句几年后才会流行起来的话,他已经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不止如此,这些蛛网血丝不止能提升力气。” 郑义忽然用力一拳打在了巷子旁的水泥墙上,“咵”的一声,他的拳头直接打穿了过去,破开了一个大洞,碎砖洒落。 没有任何痛觉传来,却又有很清晰的触感。 郑义缓缓收回拳头,拳头上没有一点破皮,只是微微红肿。而这些红肿,也很快的消失不见。 “这些蛛网血丝还提升了表皮的防御能力以及伤痕的恢复能力。” 忽然站定身形,郑义再次看着手中的蛛网血丝,但此时他的眼中却泛起了深深的迷惑。 这些蛛网血丝……到底是什么? 没有答案。 而就在这时,胸口的蛛网血丝终于全部汇聚到了腹部下方一些的位置。 郑义突然全身一震! 全身的蛛网血丝慢慢消失,仿佛隐入了身体内,恢复成了白皙的皮肤。 下一刻,一股极度饥饿的虚弱感瞬间袭遍全身,让郑义脚都有些站不稳。 郑义暂时不再多想,脚下步伐加快,朝巷子深处走去。 他现在只想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