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先导后悦终难纳,三省六部判五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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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易行难。 何况是十几年如一日,压抑自己本性,一心求治,那更是难上加难。 立大志愿,下大决心,想证明自己,要做历史明君的李世民,依然有三分土性。 从善如流,也有一个渐变的过程。 魏征满怀向往,举了三个事例,让李世民陷入深思。 第一是李世民即位之初的元律师事件。 当时元律师已被判处死刑,但孙伏伽进谏说:“法不至此,无容滥加酷罚。” 仅仅因为这几句话,一道进言,李世民就赐给孙伏伽一座价值百万的庄园,那座庄园的主人,原来属于李世民的女儿兰陵公主。 这当然是重赏。 很快就有人眼红,奏章立即雪片般飞向李世民,“所言乃常事,而所赏太厚。” 李世民并不责怪,而是将自己真实的意图说了出来,他满怀憧憬地说道:“我即位来,未有谏者,所以赏之。” 这是效仿商鞅立木为信,也是隗千金买马骨,想引导群臣进谏,以开风气之先。 在贞观初年,李世民刚登基,百废待兴,百规待立的环境之下,这是必要的非常手法。 “导人以谏”的效果是明显而巨大,进谏名臣魏征,也横空出世。 在这一个时间阶段,李世民的心态更多还处于秦王的阶段,还是那个年轻气盛,不服就干,一心为国为民,建功立业的创业心态。 世易时移,李世民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 就进入了“悦而从谏”的阶段。 这就是著名的柳雄妄加资历事件。 当时要进仕途,大体有二种途径,一是讲出身,二是凭自己真正的本事。 本事摆在台面上,几斤几两,一目了然。 蛤一些很有上进之心的人,想走个捷径,攀附一个高门,或伪造资历,让自己的身份镀层金漆,瞬间身价百倍。 这是一种陋习,但当时上至帝王,下达平民百姓,镀金以求名,全都在干这件事,朝野之间,早就习以为常,甚至成为一个公开的潜规则。 有一个徐州司户叫做柳雄,在这件事情上,撞到了李世民的枪口之上。 他不是在自己祖上的资质作假,而是将自己在隋朝的官阶虚报上浮了几级,在论资排辈的官场,这显然阻碍了别人上升的路。 他被竞争对手检举告发了。 事情动达天听,但当时这种情况,比比皆是,在法不责众之下,李世民下了一个命令,柳雄自首就可以免罪。 但这件事情非常吊诡。 柳雄竟然坚称自己的履历是真实可靠有效的,争执不下,就只能让专业的官员去勘核。 证据确凿,结论明确,柳雄确实作假了。 李世民大怒,这摆明了是欺君,若不严惩,何以立威立信,何以治国理天下? 李世民指示主审的官员,立即判处柳雄死刑。 但他走错了一个程序,这个案子,竟然辗转落到了大理寺少卿戴胄的手上。 戴胄是国士。 他本性忠贞,晓习法律,又敢直言,在贞观一朝,颇有直臣之誉。 根据法律规定,他认为柳雄罪不致死,只能定一个流放的罪名。 戴胄上书,不同意死刑。 案子已成定案,皇帝金口玉言,现在要翻盘,这让李世民下不了台。 他语带威胁地对戴胄说:“朕下敕不首者死,今断从流(流放),是示天下以不信。卿欲卖狱乎?” 这句话说得非常重,直指戴胄处事不公,并且逆触龙鳞,分分钟可能大祸临头。 戴胄顶住了压力,他不卑不亢地说:“陛下当即杀之,非臣所及。既付司所,臣不敢亏法。” 李世民心中老大不高兴,语气不善地说:“卿自守法,而令我失信邪?” 戴胄虽然刚直,却并非不通人情世故,他也不负判事无冤滥,言如泉涌之美誉,讲出了一番让李世民可以下台阶的话,他抛出了一个“大信”和“小忿”的问题。 戴胄语气坚定地说道:“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于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若顺忿违信,臣窃为陛下耻之。” 李世民感受到戴胄的坚硬,只有就坡下驴,当面赞扬戴胄说:“但能为我如此守法,岂畏滥有诛夷。” 事情的结果当然是二全齐美。 但当日李世民在盛怒之下,和戴胄交锋,往返四五次,想给柳雄定罪,如果戴胄的意气稍退一丝半毫,结局肯定改写。 魏征将此事定义为“悦而从谏”。 但势易时移,人总是会变的,贞观之治,世有大名,李世民证明了自己,虽逆取,但顺治,现在功德圆满,贞观盛世已成,当志得意满之际,人心总会懈怠。 于是,进入了魏征所说的“难于受谏”阶段。 魏征举了皇甫德参的例子。 皇甫是陕县郡丞,贞观八年,他向李世民上了一道奏疏,“修洛阳宫,劳人;收地租,厚敛;俗好高髻,盖宫中所化。“ 为了引起李世民的注意,皇甫德参,用词激切,语不惊人死不休,这种出格而激烈的进谏,惹恼了李世民,他想以“讪谤”治他的罪。 为了此事,魏征特意向李世民进谏说:“自古上书,率多激切。若不激切,则不能起人主之心。” 显然,这是受谏者心境变化,认识也随着有所差异了。 这其实也是贞观一朝,李世民对于进谏忠言,态度的三种渐变过程。 贤如李世民,自律如李世民,克制如李世民者,犹不能免俗,后世之君主或领导,当然需要时刻警醒和提醒自己。 一片忠心,赤诚为国为民。 李世民虽有虚心纳谏之心,一心向上之志,但贞观一朝的政治,很长一段时间,似乎都没有走上正式和正确的轨道。 李世民的政权,兼收并蓄,容纳了当世各种力量。 说得好听一些,叫做海纳百川,包罗万象,但如果从反面来看,也是一锅大杂烩,到底想要炖出什么味道,能炖出什么味道,也许李世民本人都不知道。
他是通过军事政变才当上皇帝的,属于典型的得位不正,反映在政治之上,就必然有非常多的临时应急应变之法。 这虽不是诡道,却是必须的政治权道。 前时前日或不可用,但今时今日却又必须要用,以应付突发的一些特殊事件。 很多事件的处理,并没有固定的、旧有的章程可以遵循。 处理方案,既要遵循政治惯例,又要顾忌李世民的帝王心理,可谓毫厘之差,就足以远隔千里。 因而,在李世民刚登上皇位的那段时间,政治实务,实际上是比较混乱的,为了避免出错,即使贤如房玄龄,也是拱手听令而已。 李世民发现了这个异常。 贞观三年,李世民已经做了三年皇帝之后,李渊才搬出太极宫,李世民入主太极殿,成为名正言顺皇帝的第一天。 国家要想长治久安,福祚绵长,就一定要有制度。 人力总有穷时,但制度却可以补其不足。 李世民对群臣发号施令说:“中书、门下,机要之司,诏敕有不便者,皆应执论。比来唯睹顺从,不闻违异。若但行文书,则谁不可为,何必择才也。” 说明即使已经磨合了三年,即使李世民已经选择了共治共享的体制,中枢核心团体依然没有成为一个决策机构,更多的只是一个执行机构。 李世民做了相当长时间的独断专行者。 房玄龄等人当然知道其中的弊端,他们虚心地接受了李世民的批评意见。 李世民重新引进旧制,让中枢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制衡约束,国家政务,自此之后,就很少出现重大失误了。 李世民的这项制度,是传统上的三省六部制。 这个制度的本质核心是由“独(宰)相制”转为“众(宰)相制”,宰相由皇帝的幕僚长,变成了智囊团或幕僚群。 皇帝成为行政首长,显然,这更为集权。 简而言之,军国大事,由中书舍人各执所见,在条状上,写上自己个人的意见和名字,这有个风雅的名字,叫做“五花判事”。 然后,将署名的条状和意见,上呈给中书舍人的上级领导,中书侍郎和中书令审核。 确定好的条状,再进入门下省审核。 由给事中和门下侍郎权衡考虑,驳正校验,如果门下省认为需要重拟,就打回中书省,再重新拟条状。 审核确定之后,再加盖各省印章,就是正式的文书,交由尚书省各部,一一分化执行。 这一套程序走下来,就可以有章可依,有序可按,运转如流,上通下畅了。 这一段日子,相信李世民一定是每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自己以逆得到的皇位,并不能在自己手中正名,也无法在青史之上留下美名。 李世民非常注重他在历史之上的名誉,这来源于其内心深处,对于杀兄屠弟的罪恶感和耻辱感,李世民是极少见的带有尊严的帝王。 他看得更高,也要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