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回家的假设
有没有想过,所谓“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其正确性不言而喻。但是如果我们只从这句话的含义和思考角度去看待的话,会发现,人人都能懂得这个道理,他们或者说“我们”从小就被“大人们”教育,其“努力”之重要性,表面上它可是占据了百分之九十九的“天才”啊,可是聪明的读者,纵观古今中外,真正意义上的天才能有多少呢?达芬奇?特斯拉?他们的名字同样如雷贯耳,可是他们生活的年代之间是相隔十分遥远的,是百千年不遇的奇才,他们很厉害,没错,但是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问题——在人类两百万年的历史长河中所谓天才是少之又少,远远达不到“百分之九十九”的程度,自古以来,努力者不在少数,他们积极进取,自强不息。他们生而为芸芸众生,他们想要出人头地,如蜜蜂一般辛勤耕作,到头来只是“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努力,门槛很低,一个人想要努力的话,那就一定有这个能力和资格去努力,这是普通人在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的唯一机会,这是普通人在层层筛选中不掉队的唯一途径,这是普通人想要通往不再普通到唯一阶梯!可事实是残酷的啊!人人都可以努力,人人都在或多或少的努力,从不停息。于是努力的收益曲线日渐平缓,投入得很多,收入却不见增长,且不提人的价值还会被收割了去。那么我们还需要多少努力才能替代那百分之一的天赋呢?还要有多少努力才能与历史上的天才们相提并论呢?我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大概真的需要很多很多吧,多到我可怜的脑瓜根本装不下的程度。 我躺在小小的出租屋里面,勉强维持温饱的样子,每天却都在对宇宙,人生,以及过去的人们所留下的精神遗产细细咀嚼,不知道为什么,在脑子里面批判这些东西,让我一度欲罢不能,这是我这个可怜的,到三十岁仍旧一事无成的电工,在这些属于自己的时间里能做出的为数不多的娱乐活动之一,我也知道我这些所谓的“理论”,在大人物面前不值一提,但是自己快乐也就够了,毕竟谁能跟生活过不去呢?日子总要过下去的。家里人一遍又一遍地在催促成家立业了,古人云“三十而立”,可我又怎么敢告诉我家里人,前一阵子里,我的电工证都是假的呢?考证多累啊!人人都可以努力所以努力一定是最普通最不突出的。还不如在家来两把游戏实在,玩游戏,只要付出一分钟,这一分钟获得的经验值是一定能使我变得更强大的,但是如果根据现有科学研究表明,其实人类无法长时间专注地做一件事,特别是他不感兴趣的事。我的话,一定是不能长久学习的,所以效果一定很差,反正学不进去,那更是不如用娱乐活动来填满时间的空虚。 于是,平平无奇而又无聊但是“快乐”的一天又过去了。 之后则是“不快乐的很多天”,在这样的很多天里,我如同很多人一样,“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接到了工作就去做,没有什么事的话,就算是本分地度过了一个工作日,这是会让我感到庆幸的,其实如果加班有额外报酬的话,我也是愿意加班的,但是,我的领班是个十足的坏家伙,他叫着谁做活,谁就得做,不管是什么时间,加班?根本没这个选项,话说就算给我们算加班的钱他也不会又损失,不算也不会有好处,损人不利己,这是个什么道理呢?于是,我是一定不会去“加班”的。但是我不敢多舌,这就是我在“前一阵子里”的日常生活。我怎么敢呢?我的电工证都是假的,好不容易谋得一口稀粥,可不能丢了这饭碗啊! 但是这个工作本身还是挺轻松的,虽然挣不了几个钱,但是也能活得衣食无忧,我也在这里干了好几年了,当初跟着老师傅们耳濡目染,姑且也算是学会了一点东西,尽管我的年龄实际上不大,在公司里也能排的上老前辈的位置,就是一直不能升职加薪,新来的电工这几年已经换了好几茬了,我仍旧是雷打不动,既无前途可言,也没有什么现成的建树,时间过得久了家里人也逐渐接受了这样的我。他们的传统观念里,一个人一生就应该结婚生子然后安然一生,但是想必各位读者也能体会到,我这样的家伙,想必结个婚就要遍体鳞伤吧,我一无所有,只能独善其身,娶个女孩儿跟我一起受罪一辈子吗?我孤身一人的话,也活的快活,拖家带口的话,是一定会垮掉的。找个富婆享乐?那还是算了,鄙人实在是不能接受。 就这样春去秋来,我大学毕业过后的几个年头大都这样度过了,我一辈子大概也会这样度过的罢。 一直到那个夏天,那是一个跟那时候一模一样的夏天,都是天气很热,知了叽叽喳喳叫个不停的日子,我正在外面检修输电线路的时候顶着烈日,利用工具和绳索攀附其上,这电线杆在这儿已经很多年了,我曾经也无数次从这里经过不知道为什么,我明明没有几个平时能用“微邮”(一种手机上的聊天软件,发送简短的类似短信的讯息来与其他用户进行交流,在当下人群中十分流行,其实过去很早就开始流行了,只是我很少与人沟通,所以并不常看手机)去联系的人,但是就是打开了手机,也并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对这个群开启消息免打扰,我不想跟人交流,一般有人@我我也装作视而不见。此时,只见群里消息狂轰滥炸,99 ,太阳过于晃眼,手机的亮度太低了,我把亮度开到最大,换了好几个角度才看清里面到底在聊些什么,眯缝着眼,紧皱眉头,让汗水不要滴下,只见屏幕上消息如滚滚流水,这时,突然有了一条新短信(就是普通到短信,不是微邮)挡住了屏幕上方的空间,“去参加同学会吧”这么写道,信息是匿名的,只有一串不明所以的号码。我不耐烦得将这条提示消息划走。出乎意料的,群里面的内容竟然是同学聚会。 手机里面许多年都已经没有没有过这样的信息了,中学时候的同学群,想来现在的大家都或多或少不怎么熟悉了吧,为什么会突然想起来要聚会啊。上一次同学聚会还是刚毕业三年的时候,大家都步入了要迎接下一次毕业的年龄,要么努力备考,要么就步入了社会,这样的羁绊终究是抵不过时间的冲刷的,也就是说,我们这群人啊,很多年前就已经不联系了,相忘于江湖,怕是如若没有偶然的话,是不会再重新聚集在一起的。但是那条短信又是怎么回事呢?一定是我们之中的一人吧,换个了号码,给我发了这一条短信,但是能对我去参加同学会这一件事会抱有希望的人,又是什么人呢?人嘛,总是会有一两个伙伴或者说死党的,算了下班再去问问吧,毕竟现在是工作时间,现在也不方便处理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我现在汗流浃背,头顶毫无遮挡,有规律但是聒噪的蝉鸣不绝于耳,弄得我有些心烦意乱,我想要把手机揣回裤兜里,塞了好几下,没塞进去,可恶,我加大了力度,结果一个不小心,手机直直掉到了地上,那碎裂的声音仿佛也震碎了我的心,那可是我半个月工资买的手机啊!很久都舍不得换的。但是那碎裂声很快就消散在空气里,淹没在蝉鸣中了,嘛,算了反正看样子工作应该也要结束了,我开始下降想要下去捡起我的手机,兴许只是外壳坏掉了呢? 可是事情再次出乎意料,我的手机,它确确实实地掉到了地上,可我怎么也找不到它了 会掉到什么地方去呢?该死我真该在它掉下去的时候就看着它掉落的轨迹的,又偏偏是这个时候,天马上阴了下来,转眼间浓重的水汽的味道随之而来,烈日隐去了踪迹,仿佛从来不曾来过,黑云压城城欲摧,硕大的雨滴先是试探的撞击了几下地面,发现没有了阻碍之后,马上就如同群魔起舞一般,倾泻而下,在地面又溅起水花,填满了路面上一个又一个小坑,唉,算了,反正手机肯定是不能用了,又是高空摔落又是雨水浸泡,浑身都是泥和水,我放弃了寻找,最后再看了一眼那个电线杆,背上工具包,在雨中奔跑起来,啊啊啊啊,今天真是倒霉透了!我一边骂着不明所以的话一遍更加努力地奔跑,我从来没有这么努力过,换做平时我也许不会跑起来吧。是那个手机后的一连串事件让我心烦意乱吗,我其实很在意那个同学聚会的啊,这下是不能知道那个群里面的内容了。 雨越下越大,前方的路是已经看不清了,空无一人的街道仿佛要把人活生生给吞了下去,只我一人狂奔,跑得很是狂野,但是所有的声音,都被大雨盖了过去,轰隆隆的雷声震天响,闪电撕裂天空,为起舞的雨滴们充满激情地伴奏,还好我的工作服本来就该洗了,于是继续低着头奔跑,想要回到某个地方去,是公司吧,换一套衣服下班回家吧,回到出租屋里面去,没有手机在身上,我不知道已经跑了多久,甚至连跑到了哪里都不太清楚,但是没问题,我在这里已经住了十几年了,不可能会走错的。
我跑啊跑啊,不知来处,不问归途。只是尽力跑着,以出生以来从未有过的劲头,努力地跑着。 直到,这风雨中,我看见我的手机,也许是我的手机吧,嗯,绝对不会错,套了我最喜欢的手机壳,在电线杆下,没有泡在水里,只是屏幕上有几滴雨滴,除此之外完好无损,我欣喜若狂,我立即跑到了手机跟前,蹲下来,向着它伸出手去,突然,我感觉到了,这本来空无一人的街道,有人从蹲着的我旁边擦肩而过,脚步很轻,如同悄悄而来的雨云,如果粗心一点的话,是会忽略掉的吧,我之所以会注意到,是因为这个“很轻的脚步”在靠近我的时候明显有所停顿,然后忽然加快,失去了原本的节奏,偏偏刚好走到我的身边时,大雨突然停了,停得那么及时,不能在给那脚步再提供掩护,我捡起手机的时候,脚步的主人已经走到我身后一段距离了,刚刚离我那么近,手机还没来得及去清理,下意识地回头想要目睹脚步主人的真容,潜意识在鞭策着我要回头,当时的我还没意识到此时街上竟然又多了一些行人,车子鱼贯而行,阳光下的小镇的街道,是那么清晰,那么辽远,青空之上是一弯彩虹,水洼里面又有许多小小的天空,它们仿佛是天上的梦,一段时间之后,太阳是又会把它们带回天上的吧。但是,在它们存在的期间,无论怎样的冲击它们,即使是卡车呼啸而过,它们也只是泛起涟漪,或者溅起水花,很快又恢复到了之前美好的状态,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它们是坚不可摧,而又闪闪发光的梦吧。对啊,现在确实就像在做梦啊。我的双眼没有被这些美景给迷乱,我在努力地,在人群中,努力地在街道上,寻找那个人的背影——直到,在街对面,绿灯变红灯的那一刻,一个女孩,收起了雨伞,伞面上的露珠一个接一个跳到地上的梦里面去了,熠熠生辉,阳光有些刺眼,我努力地眯起眼睛想要看清她的样子,我从心底里觉得,我一定在什么地方见过她,会是她吗?不可能吧,这都这么多年了,她应该与我同龄啊,肯定不是她,可是我的眼睛就是不能移开。似乎被什么奇怪的魔力定住了,她好像意识到我的目光了,不紧不慢收起伞的她,稍微愣住了一下,然后回过头来,漆黑而又靓丽的发丝似乎拥有生命,马上要跳起舞来,我的内心开始狂躁不止,想要躲开这即将射到我身上的目光,却又直愣愣地站在原地,动弹不得。“呜呜呜——”一辆巨大的卡车,不耐烦地叫嚣着开过去了,就在她要转过来的一瞬间,把她的身影完全挡住了,一阵风过后,只剩下了马路这边的我,她已经不在那里。不知去向。虽然松了一口气,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那么现在我也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理由了,同样的,不知来处,不问归途。我已经住在这里很多年了,凭着腿的直觉也能回去的吧。我已经浑身湿透,只想回去换身衣服,洗个澡,好好躺在沙发上,等待第二天的来临,顺便再看看那个所谓的同学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吧,反正手机也还好好的,这是十分值得庆幸的。我掏出手机,仍然是99 ,看了一眼时间,嗯下午六点了,学生们也放学了吧,街上到处是三五一群的中学生,大多都是我母校的,这个小小的镇子上,大概只有这一所中学的,后来我考到了省里的重点高中,就离开了这里,家也搬到了城里去,当时的我意气风发……嘛不值一提,现在又回到了这里,也算是落叶归根了吧,看着这些无忧无虑的,讨论着兴趣爱好和综艺节目或者电视连续剧的学生们,不由得感慨。啊啊,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一段青葱岁月吗。 我把双手揣进裤兜,总觉得身上一身轻松,在年轻的氛围中,也许我也变得年轻了吧,凭着腿的直觉,我走在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路上,毕竟在这里住了十多年呢,然后,顺理成章地,我回到了家。 但是,但是……呜……,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眼泪,顺着脸颊,温热了脸上冰冷的雨水,啊咧,为什么呢?眼泪怎么就止不住呢?我用手在脸上胡乱地揩去泪水,不争气啊,根本没法揩干净,我索性任凭泪水流下,看看自己的双手。内心一颤。 再次抬头,心脏收缩得更紧了,我真的,真的回到家了啊,眼前这栋房子,毫无疑问,就是我中学时代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