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强盗们在往回赶的路上,他们的速度很快,跑的居然比马都快。他们的领地在野狼山上。他们路过的地方荒无人烟,都是他们干的好事。(野狼山:强盗们占山为王,自己命名,他们吃穿用度都靠劫掠。野狼山原来鸟语花香,树木郁郁葱葱。非常富饶,甚至周围也是这样。河流从大海直接流到这里,奇花异草,但,也只是曾经。) 夜幕降临,强盗们回到了自己的营地。营地内部散落的扎着几个木制的屋子,外围用一圈木头围了起来。虽然简陋,但方圆几百里,依然没人敢惹他们。臭名昭著的野狼,野狼是他们自称的,不过人们更愿意叫他们鬣狗,野狼的首领是仙师。营地内早有人为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晚餐,他们高兴的聚在一起。 坐在主位的自然是首领仙师,五六十岁的模样,脸上满是皱纹,白的发青。瘦弱不堪,如果小孩在黑夜看到他,一定会被吓哭。一身宽大的红色法师袍,穿在他身上显的不伦不类,任谁也想不到他才二十几岁。座位旁摆着一个法杖,法杖上面的吸星珠除了红色以外,还有着几丝黑色的条纹流转。 (法师:法境的一个基础级别,分为正法师和邪法师,正法师主要修习治愈术和增益类的法术,进攻能力不强。邪法师吞魂噬魄,常习邪术,进攻能力很强,也会治愈术和增益类的法术,且种类繁多,是大陆公认的敌人。) 仙师:“这次的事情做的怎么样了?”仙师的语气透着一种苍老的感觉。 强盗老大:“仙师大人,周围的人已经杀光了,要找的话,要去更远的地方了。”平静的语气说着残忍的话。 强盗老大的狗腿子:“仙师大人,您要我们做的事已经做完了,不知,您答应我们的力量的事……” 仙师:“好说,大狼,把你的吸星珠给我。” 强盗老大,也就是大狼把自己的吸星珠从怀里拿出恭敬的递给仙师。 仙师拿过吸星珠,法杖一挥,吸星珠里的血色能量就吸收到他法杖上的专属吸星珠里。吸星珠逐渐变得没有光泽,越来越来透明,最后变成透明的白色水晶球。专属吸星珠里的黑色变得浓烈,压过了红色。变成了纯黑色,再没有红色。 仙师:“太好了!我终于成功了!我专属的的吸星珠进阶成功了!”仙师开心的欢呼。 强盗老大的狗腿子:“仙师大人,您看您答应我们的事儿……” 仙师:“是啊,答应的事应该做到,你们没用了……” 众强盗:“???!” 仙师手中法杖用力向下一跺,一股血色能量化做无数丝线,穿透了所有的强盗。大狼全身被血线穿出无数洞口,瞬间被绞成了rou沫。其他强盗,也是一样。 仙师:“你们这群蠢货,就凭你们,也想要力量,做梦去吧!”仙师法杖上的专属吸星珠,突然发出红色能量,射入仙师体内。仙师的容貌慢慢的变得越来越年轻,变得帅气了很多。原来仙师的修炼天赋很差,没有宗门做愿意收他。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捡到了一本修炼功法《血炼魔功》。他翻阅时发现,虽然《血炼魔功》很强,但需要首先献祭自己的精血炼制专属吸星珠。这会让自己变成老者一般的模样,而且寿命大减。只有炼制成功,才能恢复容貌和寿命。(血炼魔功:以万物生命和灵魂为引,淬炼其精华,成专属吸星珠,炼成后可反哺使用者,大幅度提升寿命、力量、速度、反应力、理解力等等,甚至修炼天赋也能强行提升。但代价太大,与正道修炼者的理念严重不符。是《血炼功》的残本,《血炼功》是一门淬炼自身血rou的炼体功法。《血炼魔功》是根据《血炼功的残本改编而来》) 仙师名叫吉特,也是一个普通的大城里的居民,做鞋子为生。本来生活也过得去。不过自从见到修炼者以后,尤其是修炼者高高在上,连城主都客客气气的。不过,他不会知道,他所在只是普通城池,并不是修炼者做城主的城池。就这样,吉特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萌生了做修炼者的想法。他开始花光积蓄,寻找宗门。希望能踏修行之路,每次都无法通过资质检测。一次次的失败,把吉特的自信心打击的不剩一点。就在他自暴自弃,准备放弃的时候。他的机遇来了,他开始布局。通过吸星珠,给一些强盗、土匪、地痞流氓一点微不足道的力量。让他们帮自己做这些事,自己则隐居幕后。等他们没有利用价值,就消灭他们。现在,吉特终于有了自己想要的力量了。做完一切的吉特离开了这里,他要去修炼者的世界,去寻求更多的机遇。
村庄内,当天边的太阳高高升起的时候。温暖的阳光照在大地上,驱散了阴霾和黑暗。少年被梦中的场景惊醒,醒来以后看着眼前屋内。再在看看自己,自己的墨麒麟战衣呢?(墨麒麟战衣:用极难得到的冰心草和冰心蚕丝制作而成,拥有很强的防御力。并能大幅度减免精神控制以及对神识的伤害。)而这时,蒂娜也起床了。过来看到少年醒了。 蒂娜:“你终于醒了!太好了!我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呢。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叫蒂娜。” 少年:“是你救了我吗?”” 蒂娜:“你昏迷了好几天,身上都是血,喂你什么都吃不下去,只有米粥还喝了一些。” 少年:“这样啊,非常感谢你救了我,我叫雷。” 蒂娜:“雷?一个字的名字吗?” 雷:“对,一个字。” 蒂娜熬了一些粥,多做了一份给雷。 雷:“……”雷把粥喝了。 雷:“我原来的衣服呢?” 蒂娜:“我帮你洗了,现在还没干呢。” 雷:“谢谢。” 蒂娜:“你是白岩城的人吗?你的衣服,我没有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