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重回1986小山村在线阅读 - 第二百零五章:送礼和卖货

第二百零五章:送礼和卖货

    宾馆中,许多美终于吃到了家乡的饭菜,饥肠辘辘的她一连吃了三大碗,直到打饱嗝了,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碗筷。

    “这出远门,真是受罪!”许多美感慨着,但她知道,如果村里人问起,她定然是不会这么说,而是会炫耀在羊城的所见所闻。

    主要是,即使她这么说,只怕也无人肯信。

    时间还早,不过是下午三点,于是高明程准备现在就出去,寻找卖货的渠道。

    他对许多美说道:“我走后,你把门关好,谁来也别开。然后洗个澡休息一会。”

    许多美的确有些困了,上下眼皮都有些打架了,于是含糊的应着,人就想往床上倒去。

    高明程见状,笑了笑,也没说啥。

    出了宾馆,高明程只身往警局而去,有金大腿不依靠,那就是瞎扯淡。

    进了警局,他轻车熟路的进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在这儿,他倒是又见到肖金峰了。

    都是认识的人,于是高明程开口就和肖金峰打招呼,然后又问起他三弟高明万的情况来。

    肖金峰说道:“你弟弟人还是不错的,学习认真,做事也勤恳,不错,是个好苗子,等他学的差不多了,就准备带他跟车,在路上多历练历练。对了,明程,你身手那么好,怎么伱弟弟身手一点都不行?”

    肖金峰有些好奇,也多少有些遗憾。

    常言道,虎父无犬子,他本来以为高明程这么厉害,那么身为高明程的弟弟,高明万应该也不至于太差。

    结果却发现高明万简直没有身手可言。

    农民出身的他,倒是有一把子力气,但也仅限于此了。

    高明程闻言,笑道:“我三弟打小也有几分机灵,他很少惹事,就算惹事了,也还有我这个二哥罩着。他没怎么打过架,但教他一些基础的防守招式,应该还是可以的。”

    “那是要教的,这出门在外,总要能够跟人过上几招才行。”肖金峰说道,自从知道高明万不会打架后,每天的功课除了学习开车、修车外,就还加上练武了。

    肖金峰出身军旅,教给高明万的招式,自然也是来自军中,都是很实用的招式。

    提起出车,高明程又说道:“对了,肖大哥,我今年十月份,还得去一趟樟树,参加那边的药交会。到时候想租一辆小卡车,你看你们公司方便吗?”

    去年他带着高壮和黄大志两人,扛着六大袋药材,挤着火车前去樟树,好在两地相隔不远,不然真是折腾的很。

    那会儿他就打算下次再去时,就弄个车。

    现在有了肖金峰这边的关系,那么自然从肖金峰这边租车了,于是他又说道:“药交会上,天南地北的药材都有,肖大哥你感兴趣的话,也可以去那边贩些我们这儿没有的药,然后带去其他地方卖。”

    肖金峰笑着说道:“你去樟树卖药的事情,我听高局说起过,你们高家村本是空有宝山,没有销路,现在被你闯出一条路来,除了你自己能够赚钱外,也带着村民们赚了一些钱,这就很好。”

    “你既然今年还要去,那么我们就一起去吧,也别提什么租车不租车的事情,都是自家兄弟,彼此行个方便而已。”

    肖金峰说的诚恳,高明程笑了笑,没急着答话,而是看向高国兵。

    高国兵一直听着他们说话,此时点了点头,表示这事没问题。

    于是这事就这么说好了,有了肖金峰这边的卡车,高明程今年可以多收一些药材,除了从高家村收外,还可以将收药材的范围扩大到周边的几个村子。

    这样一来,就能够多赚一些钱了,并且可以提前一些时间就开始收。

    聊完了这个,高明程打开手里的帆布包,说道:“我这一趟去了羊城,主要是买了一些那边新流行的衣服,也顺便进了一些电子表和蛤蟆镜回来卖。”

    “叔,我给你带了礼物,你看喜不喜欢?高岳和婶婶也有。哦,肖大哥也有!”

    高明程笑着把东西拿出来,递给高国兵的有三样东西,两块电子手表,一斤干鲍鱼。

    而递给肖金峰的,则是一副蛤蟆镜。

    肖金峰接过蛤蟆镜,笑了,说道:“我在路上时,就看到那些大城市的年轻人,都爱戴这个,当时还准备买呢,只是一时没空。现在我总算也有了。”

    肖金峰很给面子的说着,又当场戴上蛤蟆镜。

    别说,还挺帅的!

    高国兵也看着肖金峰笑道:“很帅气!”

    他低头看桌子上的两块电子手表,这是樱花国的货,样子很新颖独特,他取下手腕上的旧表,把新表戴上,抬腕欣赏着。

    肖金峰也笑着称赞:“高局这手表也很好看,时尚的很。”

    于是整个办公室里,充满了欢快的笑声。

    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高国兵问高明程有多少货,是打算慢慢卖,还是一口气批发出去。

    高明程的货其实也不算太多,毕竟人手有限,而许多美又身体不舒服,一路上他还得照顾许多美。

    他送给高国兵的两块手表,是较为昂贵的,但他进的货,大部分是便宜货,进货价只要几块钱,但黑白液晶屏,就是这个时代最具未来感的潮品了,年轻人那是相当的喜欢,再加上价钱不是太贵,只要省一省,还是能够买到的。

    他进了很多金色的款式,那是最有味道,也是销售的最好的。

    高明程如实说了,然后从高国兵这边得到一个人的信息,说是卖货可以找他,价钱很公道,给钱也利索。

    肖金峰询问了一些货物的进价,然后也有些心动了。

    他的运输公司刚开没多久,公司里没几辆车,也没几个人,他也只是隔三差五跑跑短途而已。

    现在得知了羊城那边的消息,就觉得想要赚钱,还得跑长途才行。

    于是他把这个想法说了出来,并且对高国兵说道:“高局,本来我们打算晚一两个月再买卡车,我看不如现在就买吧?早买早赚钱!至于司机,从交通局那边借一个人来,您看怎么样?”

    高国兵沉吟几秒,然后说道:“运输公司是你主管,你觉得行,那就干吧!公司里的钱够不够买车?”

    肖金峰说道:“够买一辆卡车,就先买一辆,年底时,再买一辆。”

    高国兵并无意见,于是就这么说定了。

    肖金峰和高国兵聊完了,准备告辞走人,高明程也没有多留,他还得去办事呢。

    但他走时,高国兵却喊住了他,说道:“你是明天再回村里吧?今晚就到家里来住吧!”

    高明程却拒绝了,说道:“多美水土不服,身体不舒服,所以我找了一家宾馆住下了,让她好好的休息休息。”

    高国兵家是有一个空房间,他要是一个人,那就厚颜住下了,但现在是他和许多美两个人,那就有些不好了。

    在有些地方,出门做客时,夫妻是不能睡在一张床上的,说是这样会对主家不好。

    他们这儿不算太讲究,但夫妻两个上别人家去,其中一个还是病恹恹的,那就很不好了。

    高明程有后世人的观念,那就是宁可住宾馆,也不住亲朋家,以免给人带来麻烦,而自己也会不那么方便舒适。

    高国兵不是很赞同,但高明程已经找了宾馆了,于是也不再多说什么,只说道:“那今晚到家里来吃饭。”

    “行!我办完事,就带多美过去。”这回高明程应下了。

    于是出门去,他看到大厅里有人在那里哭诉着什么,有民警在旁边询问和记录,似乎是有什么案子发生了。

    这个案子不归黄大志管,因此黄大志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低着头正在写画着什么。

    高明程走了过去,低头一看,发现黄大志是在绘画,画的人有些面熟,他辨认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是小宋。

    呃,若非他是先认识小宋的,那么是真的认不出来啊!

    “大志,你出来一下。”高明程说道,这里人多眼杂,不是说话的好地方。

    “哎。”黄大志应着,他早就知道高明程来了,现在看到高明程来找他了,还有些高兴。

    两人走了出去,寻了一处隐蔽的角落站着。

    高明程环顾四周,发现无人后,这才从随身背着的包里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

    他笑着将手表递给黄大志,说道:“劳力士,国外的货!你猜要多少钱?”

    黄大志看到那手表时,眼睛就瞪大了,他从未见过这么新奇奢华的手表。

    他的手腕上,也戴着一块半旧的庐山牌手表了,这是他从同事那儿买的,只花了二十块。

    如今成了协警,没有手表可是不行的,因此黄大志是忍痛买下这块手表的,但有了手表后,他发现的确方便了很多。

    “多少钱?”黄大志接过那块劳力士手表,心扑通扑通跳着,他已经预感到这块手表肯定很贵了。

    国外的货呢……得好几百吧?

    黄大志撑大了胆子想着。

    “一千三百多!这表昂贵,以后还会更值钱,你好好收着,私底下赏玩就好,别被人发现了。”高明程把配套的盒子也拿了出来,让黄大志装好。

    当黄大志听说要一千三百多时,整个人都僵住了,手想哆嗦,却又不敢,生怕手里的手表一个不小心就掉在地上了。

    他连忙把手表还给高明程,不肯拿着了。

    高明程又拿出一块劳力士手表来,笑着说道:“你那块是送给你的,这块是我的!也是劳力士的!”

    “我在羊城时,把黄金卖掉了,我和你说一说这买卖的过程和价钱。”高明程凑近黄大志的耳边,轻声把事情的经过都说了一遍。

    然后又说道:“最近几年,黄金应该都是这个价。你自己可以琢磨琢磨找个机会卖掉一些。你最好是一点一点的卖,省的一下子得钱太多,会被人盯上。”

    高明程知道这些道理,但他还是一次性出手了,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在羊城久留,只要人走掉了,那就没啥事。

    他会这样做,也是因为自身有底气,即使被人盯上,那也不怕。

    但黄大志的身手逊色于他,自然得走更稳妥的路子。

    对于这些,黄大志的确一无所知,甚至不敢故意去打听些什么,生怕被人察觉自己当初偷拿黄金的事情。

    听了高明程所说的经历后,他原本一片茫然,就瞬间有方向了。

    他把手表还给高明程,说道:“这表太贵重了,我不要,你还是拿回去吧。”

    高明程无语了,说道:“你连更贵重的黄金都送我,我送你一块手表又怎么了?你是想让我把黄金还给你?”

    黄大志闻言,立即摆手解释:“不是的,不是要你还。”

    把黄金给了出去,黄大志从未后悔过。

    钱很好,但有些朋友更重要!

    如果没有高明程,他这会儿还在军岭的田地里埋头干活呢!

    家里的人老的老,病的病,生活全无一点希望。

    而现在,他看到了希望。

    “我只是……反正我也不能戴……”黄大志解释着。

    高明程笑道:“难道我能戴?这表昂贵,村里人没见识,是认不出来,但我哪里舍得戴着它干活?我这块我也是得先收藏着,等以后条件合适了,再拿出来戴!”

    “你别看一千三很贵,等以后它的价钱更贵,你有钱都未必舍得买!先留着吧,咱们总有光明正大戴它的那一天!”

    高明程的话,把黄大志说的热血澎湃起来,他重重的“嗯”了声,对未来更加的憧憬了。

    话都说到这一步了,黄大志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他仔细的把手表装进盒子里,然后藏在衣服内袋中,决定把东西好好的藏住。

    “行了,我还有事要去办,以后咱们互通有无,有好事都别忘记对方哈!”高明程笑着,和黄大志道别,然后出了警局,前去卖货了。

    他先是寻了高国兵介绍的人,拿出样货,谈妥了价钱,然后再回一趟宾馆,把货拿了过去,然后一手出货,一手收钱。

    批发的利润低点,但钱就是这样,不可能都是你一个人赚的。

    数着刚到手的钱,高明程的心情挺不错的,这一趟羊城之旅,不亏!

    这还是他携带的货物不多,如果有一辆卡车,往羊城那么一跑,钱就跟流水似的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