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章 杜让能藏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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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一朝花开几度春风”“书友2017011110340671”两位书友打赏,加更一章。 ———— 虽然朝廷收入减少,但开支却减少得更多。 这便是财政盈余的原因所在。 黄巢之乱后,河西陇右防秋兵(吐蕃人大多秋季入侵,故得称)、延边诸军(主要指河套地区的振武、天德等军)、河阳东京(洛阳)驻军纷纷脱离朝廷,尤其是前两者,当地几无任何收入,全靠朝廷赋税供养,使得占去朝廷赋税大半的军费开支陡然消失,只余下供养关内的左、右神策军。 仅从财政角度来说,部分边远藩镇的独立,反倒是给朝廷减负。 除军饷开支,占朝廷另一项主要开支的京城官僚、功勋世家、包括隐形消耗财政的门阀士族…… 黄巢占长安城四年,就杀了四年,搜刮了四年…… 如果没被黄巢除掉,那大概率就是投了黄巢,等到天子和朝廷回到长安后,唯有接着杀…… 如果朝廷愿意放弃那些中兴大唐的不切实际的想法,把自己只看做一个关中的小藩镇,那他们的日子其实很宽裕的,绝对是天下最安逸的藩镇。 一面享受着天下藩镇的贡赋,另一面,却只用支付京城内外数地的支出。 地主家的儿子都过不了这种舒坦日子…… 至于杜让能为何总在朝堂上哭穷。 杜让能狡黠地笑道,那是哭给杨复恭听的。 又道,若圣上真能将神策军兵权夺回来,使之成为圣上的军队、大唐朝廷的军队,他必当竭尽所能,不敢丝毫藏私。 说到藏私,这便是杜让能这些文臣的厉害处了。 上次大和门外受众人嘲讽后,杨复恭下定决心京内的神策军各部,第一项,便是依据实际人数重造名册,严查吃空饷。 这些年,他没少受下面闹饷的气。 为了喂饱那些神策军们,他曾经亲自去城内外各库房里搜查,可查到的每座库房都是空空荡荡,似乎印证了杜让能的哭穷。 李晔也没细问,他相信杜让能的“藏私”,不是为了他个人,而是在为天子和朝廷积攒家底。史书上印证了这一点。 …… …… 调杨复恭入川的策略已定,朝廷财政也能支撑,接下来,便是寻一个合适的时机,提出西川议题。 期间,有两件事值得一提。 第一件,国舅王瑰找进宫来,催问李晔,答应他的节度使一职为何还没有着落。 李晔的生母王氏出身卑微,诞下李晔后不久便离世,原天子李晔心存愧疚,又禁不起王瑰的再三sao扰,故而答应了王瑰节度使一职。 可如今的李晔深知自己与帝国将来的命运,忙于纠正历史走向,哪还把这点小事放在心上,所以一直没有理睬。 王瑰乃屠户出身,不懂得什么君臣礼数,只把李晔当做自己的外甥,直接质问道:“七郎,你先前答应舅父的藩帅呢,怎么还没有下文?舅父可已经把消息散出去了,家当也都收拾好了,难不成,你让旁人来瞧舅父的笑话?他们瞧的那是舅父的笑话吗,是你这个皇帝的脸面……” 此事历史上也有记载。 原天子李晔很是无奈,天下虽大,却都已名各有主,他这个天子只是名义的主人,亦不得染指。 他只得去向杨复恭求情,从黔南划了块地盘出来。 王瑰兴冲冲地去赴任,半路上被得到杨复恭指使的杨守亮暗中杀害(因为黔南已有节度使,杨复恭口中的地盘,从一开始就是张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用来忽悠天子的),此事加深了君臣二人的矛盾,促使原天子李晔最终下决心除去杨复恭…… 李晔不忍心“舅父”去送死,也不愿在这个节骨眼上加深与杨复恭的矛盾,只得用出了拖字诀。 “眼下事务繁多,舅父再耐心等些时日,等我将手头的事处理完后,再为舅父寻觅合适的领地……” “我看你就是在敷衍我,根本就没有拿我当舅父。” 王瑰不乐意了,一屁股坐定,开始大倒苦水,说他们王家有多不容易,处处受人欺负,如今出了个外甥皇帝,却依旧让人瞧不起。
李晔听不下去了,打断道:“好好地待在京城里不好么,朝廷各部司,舅父喜欢去哪个衙署,侄儿为你安排便是,何必非得去地方上受苦?” 王瑰却翻了个白眼。 “七郎何苦来哄舅父?舅父又不傻,如今是什么个形势?京城里那些个官员,看着光鲜,实际却全是空头架子,哪里还有半点权势?只有地方上那些大帅,才真正是有权有势,威风得很,舅父年富力强,还没有到养老的年纪,自然要当那些有权有势的官,也才可以给你分忧……” 李晔一时无语。 我这个大唐天子也是你口中的无权无势的空头架子,又到哪里去给你寻有权有势的官儿? 王瑰见李晔迟疑,干脆发了狠,“七郎,你今天就给舅父句准话,舅父只要一个藩帅之位,你到底给不给?” 瞧他那架势,只要李晔开口说不给,他立即就得甩袖子走人,出去后顺便还要宣传几句天子不孝,忘恩负义。 “给。” 李晔只能答道。 “当真?”王瑰立即转怒为喜,迫不及待地催促道,“这才是我们王家的好儿郎,快给舅父说说,是哪个藩镇?何时赴任?舅父不挑,只要是个有实权的藩帅就成。” 李晔苦笑回道:“总得给我留点商议的时间吧?” “是是,不过你可得赶紧啊,舅父那边已经准备妥当,招募了五百好汉,随时可以赴任。好了,七郎如今是圣上,事情多,舅父就不打扰你了。” 王瑰喜滋滋地走了。 还懂得招募私兵,看来王瑰很懂如今节度使赴任的行情…… 李晔方才答应,也是突然想到,既要派杨复恭入川,何不在那里给王瑰划块地盘。 不管怎么说,王瑰终究是原主的舅父,他既夺占了原主的身体,总不能不善待原主的家人吧。 再且,由王瑰出任一方节度使,不管他能否治理妥当,对自己肯定是忠心的,会按时缴纳赋税,是自己在地方上的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