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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花灯节赠铃

    第二天,郡主府。

    进了这座府邸,楚慕梅就正式授理兴俞;名利权势是有了,恐怕以后的日子是有得忙了。

    下人早早打扫了这座府邸,以后它的样子就按照楚慕梅的方式来变化;进了兴俞,她之前培养的暗探都可以秘密接进来,之后可以在自己的地盘培养杀手或死士;只为自己而存在。

    这第一件事就是处理兴俞琐事:账面,通行,交易,外来之人,还有兴俞以往运作的大小事务;都要一件一件过目处理。

    李老端来一叠又高又厚的折子,恭敬道:“启禀郡主,这些是兴俞近年来吧账目,请您过目。”

    “把折子放下吧。”

    李老放下折子后,就先行退下,只留楚慕梅一个人在堂中工作。

    这一叠叠的账目让人看得眼花缭乱,幸好楚慕梅以前有帮秦王理账的习惯,不然真是要了命;她需要一张张地检查,有错漏之处需安排人去查清,不解之处就询李老,后亲笔再记。

    几个时辰后。

    这一天下来,才理清了一摞折子,还有几叠高高地堆在后面等着她看;且后面还有其他事务,这真是……好累,原来身处高位就是找罪受啊!

    戌时。

    夜色朦胧,楚慕梅亲自来巡视城中,这兴俞发展得倒是不错,竟一点也不比临安差,路人也很淳朴;而她竟然希望在这人海茫茫中能遇见沈长月。

    从沈长月第一次出现在她的视线里时,她就开始念着那温柔的公子,她喜欢他,一见钟情。

    然而这万家灯火遂了她的愿,她无意间回头就看见沈长月站在她身后,对着她笑。

    沈长月向她走来,笑着说:“你在找我吗?”

    楚慕梅有些红了脸,敷衍道:“本郡主是在夜巡兴俞郡。”

    今日是花灯节,是前任郡主所设下的风俗,每年的这个时候,兴俞郡的商人与工人阖家老小休息一天,一家老小去河边放花灯,满街都是卖花灯和提着花灯的人,各式各样的花灯闪烁着火光,琳琅满目。

    兴俞有不少院里河与桥下何,可以放很多花灯呢,街道上也是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楚慕梅道:“既然遇见了,一起去看看花灯如何?”

    沈长月点头:“幸得郡主相邀,却之不恭。”

    两人一起并排走在路上,引来路人许多羡慕的目光,路人低声细语地议论着这一对俊男美女。

    二人来到众人聚集的湖边,从路边摊那里挑选了两个花灯。

    楚愿挑选花灯的福语是:巡边使客行应早,欲问平安无使来。

    沈言挑选的花灯福语是: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

    一个意为平安,一个意为顺遂;提上自己的名字,便将手中灯放入湖水里,双手合十,祈求平安顺遂。

    楚慕梅问到:“恕在下冒昧,沈公子,来兴俞郡是所为何事?”

    “你应该认识楚将军吧。”沈长月道。

    沈长月此番是要去宁阳拜访楚云烟将军,途经兴俞暂做休整,明日便会启程去宁阳。

    楚慕梅抿了一口茶,道:“楚将军么,这么说来你算是堂兄的好朋友了?”

    “哦?堂兄?”沈长月好奇了一下,就明了道:“是了,郡主你是秦王嫡女,宁王是你皇叔,这么说来楚兄确是你堂兄;呵,是在下糊涂了。”

    “沈公子真讨人喜欢。”

    “啊?什么?”

    楚慕梅摇了摇头,看向另一边,突然肚子“咕咕”响了起来。

    沈长月轻笑了一下,道:“郡主要不要去吃碗汤圆呢?”

    “沈公子一起来吗?”

    “好。”

    热腾腾的红糖汤圆盛在碗中,吃进肚子里暖胃,心头也一暖,因为这碗汤圆是沈长月付的钱。

    楚慕梅忽然问道:“为什么你一定要不远千里去找楚云烟,你已到了兴迂,在寻他的路途上行了许久,算是够朋友了;让他来找你罢。”

    沈长月笑道:“我与楚兄三年未见,他常年在塞外镇守边关,我与他是至交,去见一面也在情理之中;不过,如果让他来兴俞找我也未尝不可。”

    “我有办法。”

    “嗯?”

    楚慕梅站起来道:“你且在驿站等他,明天,楚云烟自然会来找你。”

    虽然,不知道楚慕梅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是沈长月暂且应下她的话,就信她一回,反正去见楚云烟不急在这一两日。

    沈长月微笑着答应,楚慕梅在怀里按了按,没摸到东西,又一脸疑惑的翻了翻袖子,还是找不见东西。

    她皱眉心急道:“我的铃铛呢,我明明放在身上的,不会掉了吧?!”

    “怎么了?”沈长月问到。

    “我的一对儿银蝶铃铛不见了,那是我meimei给我的,我一直放在身上,可现在………”楚慕梅神情伤心,小脸上的表情不禁让人怜惜。

    她又站起来,看了看地上,也没有,沈长月也站起来安慰道:“可能是在去放花灯的路上弄丢了,没关系,我给郡主买对儿新的吧!”

    沈长月转身走去不远处卖首饰的店铺,买了一对儿银蝶铃铛,铃铛是银制精刻的,比寻常的银饰还要贵上一些;楚慕梅站在远处看着他的背影,冷艳的脸上露出温柔的笑。

    “买好了。”沈长月捧着银蝶铃铛向楚慕梅走来。

    “谢谢。”楚慕梅道谢,用惑人的媚眼看着眼前人,笑意不达眼底,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她又看了看路边,此时也是时候不早了,路上行人都纷纷回家了,于是楚慕梅依依不舍道:“时候不早了,本郡主要回去了,明天,郡主府见。”

    “嗯。”沈长月薄唇轻言,浅笑得甚是好看。

    他在原地站着,等她走远后,才悄悄说了一句:“郡主,也讨人喜欢。”

    楚慕梅不知的是,有人亦是对她一见钟情。

    此时,夜黑风高。

    楚慕梅一个人提着灯笼走在黑漆漆的巷子里,红衣衬得她整个人有些阴森。

    她把玩着手里的铃铛,突然,身后有急促的脚步声靠近,一个壮汉突然出现,撞到了她,把手里其中一个铃铛撞掉在了地上,还被那人匆忙的脚掌踩了过去。

    “!!!!!!!”

    那壮汉并没有停下,以为只是撞了一个姑娘,就揣着怀里的东西仓促跑路,殊不知,身后正有一双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

    “你完蛋了。”

    突然,“哎哟~”一声。

    一只脚强有力地把那壮汉踹倒在了地上,他大喊一声,怀里的东西洒了一地,原来是银钱;壮汉抬头一看,面前是一个穿红纱衣裳的姑娘;心中愤怒,便壮着胆子喊到:“哎哟,你是哪个不长眼的婆娘敢撞大爷我?”

    踹倒那人的正是楚慕梅,她脚上蓄力,一脚踹在那小贼的腹部,将他踹了老远,快速走过去又道:“你,敢踩碎我的铃铛。”

    那人顾不上疼痛,顿时慌了神,没想到眼前的女子有些功夫在身;但他不甘心,从地上爬起,在腰间掏出匕首向楚慕梅刺去。

    “咻!!!”楚慕梅一闪而过,迅速擒住那人的手,一个转身用手肘重重顶在他胸口处,待那人踉跄,她一脚把他踩在脚底下,用力往心口处摁。

    那壮汉吐了血,恐惧至极,于是连连求饶:“饶命,饶命,大人饶了我罢,我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

    楚慕梅觉得好笑,“你们这些贪生怕死的人,在生命受到威胁时都会不顾一切地求饶,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你要是安分点,现在也不会在这儿求饶。”

    真可笑呢,她蹲下身来,从贼人的手里抢过匕首,阴森地笑道:“我心爱的铃铛因你而碎,所以,你得和它一样的下场,呵。”

    “啊!!!!!!”

    只听一声惨叫,那壮汉便没了气,而匕首插在了他的心脏处。

    她口吹了个哨,一名黑衣人出现在她身后;她吩咐道:“拖去郊外,别脏了兴俞的地。”

    “是。”黑衣人应声后,她便回府了。

    只剩一个铃铛了,楚慕梅心疼地把它收进怀里,小心翼翼地护着。

    回郡主府后片刻,楚慕梅就立刻修书一封,让人八百里加急送去宁阳。

    后半夜凌晨,宁阳。

    楚云烟收到那封信后,骂了一句:“他娘的。”

    信上的内容是:堂兄可安好么,汝之至交沈公子在吾剑下扣押,如若不想沈长月出事,明日便速来兴俞;否则一剑砍了他,绝不妄言。

    楚云烟知道是楚慕梅故意想引他去兴迂,他也知道她不敢轻易对沈公子如何,但仔细想想,楚慕梅可是个心狠手辣的女疯子;如若不去,万一沈长月出了什么事,有些罪名可就要扣到他头上了。

    楚慕梅一想到楚云烟明天会来心里莫名的高兴,甚至不经意间念了他的名字,“楚云烟……”

    “咦,糊涂了,念他作甚,应该念沈公子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