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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三章 荒野熊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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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午的阳光高高照耀着贫瘠的荒凉,崇山峻岭中,某个峭壁下,一堆篝火的灰烬已经冰凉,旁边是天然的一个岩壁内陷凹处,鼾声刚刚停止,一头熊迷迷糊糊地爬起来,仰起头,被阳光照得睁不开眼。

    天永远亮的这么快,等熊睡够起来,又快晌午了!

    一身装备都被埋在这附近,身上只留了那把从未使用过的驳壳枪,大手揉着惺忪的眼,糊里糊涂地纳着闷,刚才那是个什么鬼动静?轰隆一声,似乎在西边,似乎很遥远,山塌了还是天塌了?姥姥的鬼世道,睡个觉都不消停!

    嘀咕着,从衣兜里掏出个防水油布包,一层层打开,露出一叠花花绿绿的钞票,丑陋熊眼立即幸福得眯成了一条缝。这次离开酒站前,悄悄揣出来一些积蓄以防万一。平时没时间出来,现在,为了掩护丫头,为了掩护同志们,毅然牺牲了自己,这由头伟大到不行不行的。

    此刻,熊正在考虑,将来到底该说被河水冲去了下游,还是该说受伤昏迷被老乡救起?反正说迷路没找着酒站肯定不行!算了,到时候再说吧,现在紧要的是下一步该干什么?

    带钱出来,是想下馆子。曾经,跟娘一起在城里疲惫地背着柴,闻到过饭馆门口的馋人香,可从没吃过馆子;那时就想,如果能砍光满山的柴,说不定可以领着娘一起去吃一顿……如果能实现这个宏伟理想,娘肯定会被气死的!

    想到这里,熊看着大手中的钞票笑了,如今,至少不用担心娘生气了。

    后来,丑陋的笑容逐渐消失,变成了丑陋的萧索,静静的,然后极其认真,极其小心地将钱再次包好,揣起来。

    很怪,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熊忽然觉得……不再对没吃过的饭馆那么向往了。

    “姥姥的!要吃馆子还得去县城,太远了!唉——先抓只鸡再说!”他对自己嘀咕着,像是给了自己一个借口,又像是在安慰自己。

    ……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么罗富贵和徐小,有共同之处么?不知道。

    罗富贵最羡慕的人是谁?不是胡义,也不是小红缨,更不是马良刘坚强和石成之流;他最羡慕的人,是徐小,因为徐小是个有娘管的孩子!

    罗富贵对于徐小的喜欢,超越对小红缨,不是因为徐小坚强勇敢,更不是因为徐小最瘦弱,而是因为徐小孝顺他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待角度,和衡量标准,罗富贵的标准,便是那一个‘孝’字,因为他认为自己是个不孝之人!他认为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娘!

    他的娘生生饿死在他的怀里,这是深深刻在他心底的殇!

    熊向东走着,他给自己这个惬意的假期设定了第一个目标,落叶村。

    之所以要去落叶村,不是因为那是李有德的窝,说报复李有德纯粹是熊的无耻借口,关键是因为落叶村富裕,富裕的地方才有鸡吃!

    如今这个世道,富裕的村子可是罕见,落叶村为什么富裕?因为落叶村是个宗族式的村子,十个人九个姓李,全是本家。而李有德这个李家大树,对落叶村里的村民可不像别的村子那样苛捐杂税收租敛债,他是把全村都当成宗族亲人来管理的,由此才有李家民兵,由此才有李家大院。所以落叶村的村民一心只为姓李的,鬼子也好八路也罢全不待见,油盐不进抱成团。

    五大憨粗个身板且不说,一身军装太显眼了,行头必须得换。罗富贵从落叶村和绿水铺之间的悬崖小道出山之后,先不急着往落叶村走,而是先找大路。不是这熊想劫道,而是他知道前一阵子有不少难民过境,病死饿死的人常有,顺着大路说不定能碰到倒毙的尸体,衣服当然就有了。

    走了一段,路边见了尸体,可惜腐烂。

    走了一段,又见了尸体,尚未腐烂,可惜已被前人剥得赤条条。

    继续走着,心里犹豫这法子恐怕不行,全天下都穷透了,哪那么容易在路上捡死人衣服穿?指不定多少人捡呢,再这么光天化日走下去,万一碰到个路人,回头到鬼子那一告,不是等着挨抓么!

    准备离开大路另想办法,忽然发现前面路边出现了两具尸体,破破烂烂的至少穿戴齐全。

    来在路边尸体旁看,尸体貌似刚死去不久,破衣裳虽然不可能跟自己的大号身材相匹配,够凑合了,伸手就开扒。

    “你……干什么呢?”一个苍老的声音虚弱响起。

    “哎呀我个姥姥!”吓得罗富贵一屁股坐地上,瞪大了蛤蟆眼盯着面前的尸体看,什么动静都没有,明明死得透透了,鬼啊?

    “咳……咳……”

    这才发现,声音来自旁边的另一具尸体,不该说那是尸体,因为那老者正在痛苦地咳不出来。

    “你……死了吗?”

    “咳……我……正盼着死呢。”

    “呃……你看我这……想换身衣裳穿呢,你……能做了他的主吗?”指着眼前的尸体,这熊呆呆征求那位垂死者的意见。

    垂死老者虚弱到无力扭动脖子,只能缓缓偏转一双无神的眼:“你是……逃兵?”

    熊低头瞧了瞧自己的军装,没兴趣跟一个垂死的人解释:“嗯,对,换身衣裳才活得了啊,这可是救命的事。你说是不是?”

    这个无耻回答听得垂死人想笑,可是脸上的肌rou已经僵硬得笑不出来:“那是我同乡……用不着我做他的主……咳……可这得算买卖不是,你把他埋了吧,就不相欠。”

    “有道理!很有道理!”熊重新开始扒尸体的衣裳:“一会我就刨个坑,等你也死了,别忘了替我跟他解释解释,我可不是白拿他东西。”

    “咳……这得算求我帮忙吧……咳……”

    “大叔,这你也跟我要人情啊?”无良熊满头黑线。

    “麻烦你……把我也埋了吧,我不想……在这路边晒着……咳……”

    “可你还没死呢!”

    “你……有耐心等到我死么?”

    “这个……我确实有事要忙!要不……等明天我再抽空过来看看你死了没有?”

    “咳……傻后生,你现在把我埋了不就行了。”

    “你这么着急啊?”

    “换你你也急。”

    “……”

    “没啥能给你的……咳……我怀里,有个护身符,你拿去保平安吧。”

    “护身符?你这……连自己都没薄吧?”

    “病到现在还是不能死,就是它吊着我呢……”

    熊楞了楞,一想,可不是么,都成这样了还没死,莫非……真是个神玩意!

    这以后,垂死者静静合上了眼,再也没说过话。

    ……

    晌午,起了风。

    大路上飘起阵阵浮尘,又冷,又呛,四下里有点灰蒙蒙的。

    路边不远,出现了一座新坟,虽然挖得不太深,覆土也不太高,也是座坟。

    那是罗富贵用树枝和石块抠挖出来的,埋了刚刚那两个不认识的人。

    罗富贵不知道那老者被埋的时候死了没有,他没有去探那鼻息,也没有去听心跳,而那老者一直静得安详,被覆土的时候也是,像死去一样无声无息。

    五大憨粗的熊走在风沙里,泥污大手正在摆弄着一块小小的方形桃木,那上面刻着几个细微小字,栓连着红绳。

    字不认得,且当它是太上老君写的罢!护身符被熊挂上了脖子,揣于胸前。

    一身破破烂衣衫的高大背影,渐远。

    ……

    天黑得很早,很快。

    深秋的晚风里,繁星闪烁的苍穹之下,一堆熊熊篝火照亮了漆黑树林中的一片地方,这里距离落叶村不算太远。

    罗富贵盘腿坐在篝火边,用一根休整过的树枝穿挑着两只鸡在火上翻烤,红彤彤的丑脸在冒着细汗,烤出的rou油不停滴落在火中,滋滋啦啦响,升腾起焦香一片,随风飘远。

    罗富贵当不得小偷,因为他太大了;而他又不是个合格的强盗,何况落叶村里没人敢抢东西;不过这并没难倒馋嘴的熊,他用钱买了人家愿意,当着主人的面高高兴兴抓了两只鸡,当然不方便抓了再放,放了再抓。

    手上没过瘾,至少嘴上能解馋了,现在篝火边烤鸡的他,正在眼冒绿光,等待幸福时刻。

    可是忽然……他把穿着鸡的树枝撤离了火,扎在身边的土里,叽里咕噜转悠着一对熊眼往四周的漆黑里看。

    风在轻吹,树林沙沙微响,火在燃烧,偶尔噼啪,熊的表情越来越难看,跟着胡老大屁股后头混了这么久,这熊的警惕性和危机感早非昔日阿蒙。

    有人!这附近肯定有人!

    应该不是伪军,要是他们早都动手抓人抢鸡吃了,还等个屁?

    那么……又是何人敢熊口夺食?

    熊慢慢站起身,火光在树影斑斑之间投射出一个巨大的黑影,阴森晃动。

    熊悄悄把手置于衣摆之侧,握住了别在腰里的枪柄。

    “小贼!我已经看到你了,再不现身别怪老子不客气!我可是黑风山大当家,别逼着老子点你!”嘴上霸气地如此说,脚上已经绷住了筋,心虚地准备窜逃入身后的黑暗。

    哗啦——树枝划动响,竟然来自身后!

    猛回头,林间影影绰绰居然黑影一片!

    “姥姥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