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耀次武 扬回威
红土镇紧靠余首山,偶尔会有野修散人之类来到镇山换购一些东西,主要是干粮吃食,在那些人眼里,红土镇穷的只剩粮食能出手,穷的粮食比人干净。 即便是来换购粮食的,刚进江湖闯荡的浪荡子居多,狗眼看人低的做派挺足,走南闯北的好汉没兴趣使唤铜钱,一点儿粮食而已,金子根本用不上,银子,尤其是碎银是江湖好汉的标配。 除去普通拳脚功夫,真正有修为傍身的野修,哪个身上不带几粒辟谷丹之类,自诩不食五谷,乃是仙道中人。 真落魄到无可奈何时,境界高不成低不就的,只是吸纳灵气无法完全供给自身,这才会在外人面前如同粗俗凡人一样进食。 说白了就是架子得端着,高人要有高人的形象,和光同尘装的得像,不过这些土著都是没见识的,装的再像也是狗眼看星星。 野修手上要有好东西的话,也不会来这里叫卖,这种穷地方不可能会有财大气粗的金主,若是有道貌岸然的家伙来镇里兜售宝物,保准是来骗财的,镇里人兴许是没见过世面,也穷的掉底,但没一个傻蛋。 几十年过来,骗子也少有来这里试试手气的,都是穷给闹的。 野修厉害吗? 对于红土镇里的凡人来讲,当然厉害了,沙包一样的拳头砸下去,土墙都给你砸出个坑来。 这可不是瞎说,前几年,镇子上来了两个二愣子一样的野修都不如的游侠,吃饱了撑的耍了两手,全镇子的人,但凡还能走动的,都围拢住整个巷子看热闹,有趴墙头的,有挂树上的,有蹲房顶的,几百人看完整场打斗,愣是没几个舍得眨眼的。 这可比耍猴戏好看多了,还不要钱,美中不足的是没动刀剑,要是再流点儿血,啧啧,了不得了不得,晚上做梦都得跟着比划两下。 出来混的江湖人,拳脚功夫自然都会几手,哪怕是江湖把式,能唬住人,算是入门了。 能把人唬的一愣一愣的,凡人敬称“高手”。 会真功夫,把同行都能唬住,“宗师”跑不了了。 红土镇到底是太穷了,能把碎银子随便使唤的主家都没两个,这让“饥不择食”的野修都不爱搭理,双方属于狗屎对烂鞋,谁都瞧不上眼。 可今天碰到稀罕事了,外来的杀了本地人,还一次杀了三个。 先打听一下,谁家这么倒霉啊? 哦,镇子口的老裘家啊。 谁说的?李灿那个泼皮? 那家伙嘴里正经事就没几句实话。 裘家守财奴,算不得好人,李灿就更加不是东西,裘家人死的时候,怎么不把李灿拉过来垫上,臭鱼烂虾都活该倒霉。 闹的动静挺大的,大早上一些人就听到镇长家里哭闹声,愣是一个人闹出哭丧的声势,引得不少看热闹的围观。 有那个大嗓门,都不用细听分辨,就明白了大概,不过也多少让乡邻唾弃,昨晚出的事,今儿早才上来这里。 是怕把那个杀人魔头一路跟到这来,害了一大家亲戚性命? 还是本来就狼心狗肺,只顾自己逃命去了? 正门那里大伙是不敢顶着脑袋看热闹的,好歹是大户人家,打手护院是不缺的,别一个不注意,被揪住了暴打一顿,看热闹的反而被看,丢人丢大发,以后在镇里准被笑话。 一大堆人蹲在外墙根儿偷听,还能眯着眼晒一下初升的日头,讲究些的,已经合伙搭手,踩个人梯往里面瞅,眼见不妙的话也能立即跑路。 运气好,猜拳赢了“赌客”,先踩在倒霉输了那位肩膀上看向里头,下边的人,身板弱的话还得扶着墙,顺带提醒上面别管不住肚子,趁机乱放响屁,放个闷屁熏到人。 院内,李灿跪在地上抱着镇长大腿哭嚎,整个人一抽一抽的,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自打知道自家大伯是镇长这事起,就没这样哭过,顶多犯错后,被看不下去的大伯拿竹藤抽几下,背上血痕几天结痂,半月就好了,那时候rou疼忍不住,掉出过几滴眼泪花。 如今他终于知道啥是胆战心惊了,大伯再嫌弃,打的再狠也不会打死他,可那个杀人魔头会啊,一刀一颗人头,比他奶奶的杀猪还利索,血水喷溅而出,还他娘挺热乎。 镇长烦躁的一脚踹开这个哭丧似的家伙,本来就没个好长相,还不想着从别的地方补回来,偏就学会了地痞泼皮那一套无赖本事,还真是家门不幸。 要是读书学坏也就罢了,那也是有本事的文贼,再不济,挣些钱祸害良家妇女也成,纨绔子弟也是一种身份,可惜这败家子儿都算不上的家伙太过猥琐,懒蛋一样货色,还吃个没够,简直无药可救。 踹开李灿后,镇长看一眼旁边年纪最大的一位护院,后者短须络腮胡,头戴简易锦布发箍,手提长棍,这人在外面属于无名小卒,在镇子里可以算是教头了,不过也幸亏没什么名头,还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要不然光拿银子可指使不动。 出过远门儿的人,见识过别样的大世面,狗眼看人低的臭毛病也无师自通。 教头走到李灿身前,单手提起这个泼皮,凑近些许嗅了一嗅,再松手让这个泼皮跌回地上,对于这个镇长的侄子,他实在观感不佳,虽说都是同乡,可这些年做的那些龌龊事,让人想起就心烦,也就是没敢招惹自己,要不然给他好好长长记性。 回身对镇长说道:“经过一晚上折腾,血渍已干,不过闻起来倒不像是畜生身上的。” 听到这么说,李灿顾不得这个狗护院刚才的故意之举,双脚摊开坐在地上,拍着泥地委屈道:“大伯,我说的是真的啊,我吃饱了撑的来您这里扯谎,给我仨胆儿都不够啊。” 镇长背着手在小院内踱步,猛一抬头,外面一排脑壳赶紧矮了下去,还有几处有匆忙跑路声。 闷哼一声,一群贱民,只晓得有热闹就凑,连个抱负都没,生死富贵全看老天,合该穷苦一辈子。 几十年前,国朝不在余首山地界附近设立关卡,短期之内,没了约束的野修如同蝗虫过境,虽说时有争斗,却也给这处偏僻小镇带来生机盎然,可惜这些四海为家野修做得太绝,在余首山里狠命梳理,得亏没狂妄自大到无视国朝,不然“搬山”之举也有可能,凡事皆有度,连渔户都懂得不撒绝户网,没有大军威慑,没个大修士坐镇,口头约束野修,谁会理睬一群凡夫俗子的请求。 自断后路的开采开掘,求仁得仁,往后再来余首山的野修,几乎都是带着碰运气的念头了,有着“得之我幸,失之我命”的洒脱之意,若是人数众多,衣着讲究的话,让人远远看到,会以为是远游踏青的豪门子弟。 真要是运气差没个收获,抓取一些精魅,去南水国都城还能换一些零花钱,不能抓太多,这一路过去,不太好养活,到了那边,没发蔫就不错了,不是挑好看的,就挑长的怪的,到时好提价,金银俗物给些零碎就行,主要冲着神仙钱,哪怕只有一两颗币值最低的雨钱,也倍儿有面子。 一衣带水的红土镇没落是注定的,不过一鸡死一鸡鸣,国朝目光不再看向这边,没什么油水可刮,他这个做土皇帝的镇长倒挺安稳。 这么些年下来,外来人和本地人一直相安无事,或者说根本看不起本地人,懒得动手也懒得搭理,如今一下出了三条人命,几十年少有的人命案子,绝对不能上报地方,自己镇长的位置还得继续坐下去。
想彻底捂住也不是不行,穷地方不能太贪,这些贱民太爱闹事,只得小心翼翼的刮油水,出了这种大事,花大钱必须的,也势必如割rou,头疼的是,还不一定疏通的了关系。 “你带人先去裘家食肆打探一下,看老裘还活着没?没死的话,就让他赶紧搬走吧,至于主持公道什么的就别想了,以后在本地无亲无故,年纪又一大把,不如投奔远房亲戚,也好死后有人收尸。 若是不幸也被歹人所害,那就……更好了,房子是给人住的,产业是给人用的,既然已经人走茶凉,我这个镇长就勉为其难代为收回。” 教头略有不悦道:“那个杀人魔头要是还没走呢?” 镇长看一眼地上的李灿道:“若真和这个混账说的一样,那个魔头算是个绿林好汉,兴许脑袋缺根筋,不过热血心肠还是挺足的,即便还留在镇上,也待不了多久,只要不来我这里,其他地方随意。” 李灿赶紧狗腿似的附和道:“没错,只要不来这儿,随他去哪里。” “哐当”一声,大门被人踢开。 “我这人就喜欢瞎逛,不受人管。” 崔英一手提溜一个门房,直接闯了进来。 先把手里两人扔出去,拍了拍手,指指后边的裘家三兄弟,“我是老裘家的远房亲戚,今天是来讨回公道的。” 镇长青天白日看到李灿所说的三个已死之人,想到这个混账的往日种种,胡说八道张口就来,这次都用到自家人头上了。 大骂一句“畜生”,鞋底奔到李灿脸上。 李灿木然的躺倒在地,昨晚亲眼所见,三条人命死在眼前,身上都沾到血迹,此时瞪大眼珠,裘家三兄弟除了有些躲藏,好似怕人外,可不是活的好好的。 李灿双手抓头,实在想不明白,脑壳有些疼,不知是急的,还是刚才被大伯踢的。 教头的猜想和镇长的差不多,既然裘家三兄弟还活着,要么是李灿那个混账喝多了发酒疯。要么就是这人是个江湖杂耍卖艺的,用个障眼法蒙骗了李灿那个蠢货,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对付李灿,正中他人下怀。 可不管是哪种,既然来了这里,就得会会,免得太目中无人,把自己这个护院教头当摆设。 崔英以为刚才进门那手可以唬住这小地方的人了,手提两个人,那可是小三百斤呢,咋还有想不开的?看那个穿着马褂、露着胸毛的家伙走过来,心头不爽,咋就没一点儿自知之明呢? 想搭手试试?一点儿眼力都没有,估计说这人是莽夫都是夸奖。 崔英也向前几步,眼见到了一臂之距,抬手一拳砸在那人面门上。 后者两眼翻白,鼻血溢出,凌空倒飞一丈远,仰面躺地上一动不动。 “崔兄弟厉害!” “牛哥威武!” “牛哥大胜!” 听到后边三兄弟的吆喝声,墙头上一排排的脑袋跟着喝彩,崔英客气的连连拱手,配合着来了个江湖中的举鼎把式,再次收获一波夸耀。 这番耀武扬威,让崔英回想起在兆安城时的情景,果然,不管在哪儿,咱都是夺人眼球的那位。 瞅着手脚颤抖的镇长,抬着下巴痞气十足道:“来吧,说道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