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读书人的事
方升弄不明白。为何常星寿对他嗤之以鼻?想巴结,找不对路子。比较佩服沈轩,真是搞不明白,沈轩怎么就巴结上了常星寿。自己内心是个什么样的人,那么他看到的世界就是什么样子。方升生性喜欢钻营。所以他的眼里,但凡与上面的人关系好,都是靠巴结得来的。不过这样的事,也不可以一概而论。沈轩与常星寿,那是彼此欣赏。说出来事实,方升都不相信。“方大人,怎么不说话了?”常星寿现在虽无一官半职在身,但在卫朝敢动他的人屈指可数。“老夫问你,你这个巡府都为百姓干了啥事?”“我……”方升一时之间说不出来。他除了会贪钱,还有拍马屁,其它方面真心一无长处。沈轩乐得看戏。今天沈轩也下了血本,给方升两千多两银子。不过,沈轩是不会做赔本生意的。那点银子,会让方升老实一阵子。不然他回去之后,千方百计来找村人的麻烦,沈家寨的人就没法活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常星寿又说。他可不给方升留情面。“如果老夫所说不错,你当年就是靠着巴结,才当上了巡府,而你巴结的人就是户部尚书。”“以后好好当人,没事和沈轩多聊聊,有助提高你自己。”“银子那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要贪太多。”直怼方升。方升脸上有些挂不住。坐在椅子上,屁股下面像是有钉子,让他很不舒服。早知道常星寿如此冷酷,方升早就走了。这下可好,马屁拍不上,还让人家数落的一无是处。就在尴尬之时,白云飞睡醒走了过来。“我以为你走了。”白云飞打着哈欠说。然后一眼就看到了常星寿,他猛的一颤:“常,常老你也在啊。”“过来。”常星寿是个严厉的人。这一点白云飞是知道的。别说是他,就是他爹在常星寿面前,也得乖得像个孩子。“常老,我刚才睡觉了,要是我知道你来,早就过来陪您老了。”白云飞陪着笑脸。他终于相信,沈轩是个有手段的人。就连常老都被他拿下了。想想还有些不可思议。不过,因为白云飞的出现,让方升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再面对常星寿的质问。“最近读书了没有?”常星寿在京时,就比较喜欢白云飞,一直督促他读书。“读了。”白云飞很老实。“这身上的伤是怎么弄的?”“昨天晚上被沈轩吊的。”“活该。”“这……常老,你不帮我?”“不帮,因为沈轩做的事不会错的!我问你,你最近读的什么书?”“《红楼梦》,那可真是一本奇书,在京城都传疯了!只是不知道,作者为啥只写了三章,真想给他寄刀片。”“哈哈……”常星寿笑了起来,看向沈轩,他说道:“你说的作者就在眼前。”“啥!?”白云飞不解的看着沈轩,质疑道:“那本书是你写的?”“是的!”沈轩点头。“我不信。”“不信拉倒。”“你证明。”“让丫头带你去我的书房,我已经又写了一章。”“为啥写这么慢?”“因为你们这帮人的烂事太多,搞得我都没有时间,静不下心来去写。”白云飞跟着小丫头去书房了。这时,方升赶紧站起来,对常星寿说道:“常老,下官还有事在身,就先告辞了。”“不送,记得为民办事,不然官帽保不住的。”常星寿的最后一句话,把方升吓得冷汗直冒。太可怕了。方升走后,常星寿也起身对沈轩说道:“我书院也有事,改日我们再聊,你有时间常去书院看看,那里有太多落尘的书,你帮我整理一下。”“对了,老夫已经通知了京城的段医生,他不日就将到达。”其实,常星寿也只是想让沈轩不要忘了读书。洛霞书院,藏书浩如烟海。沈轩很荣幸的答应了下来。送走常星寿,沈轩就准备出去洛霞山北找李元岚。算算日子,南下的马长风与陆鹤鸣,也快要把橡胶带回来了。因此,火炮的制造也要提上日程。刚回到后院,就听到有人哇哇大叫。“太棒啦!”“写得真特么好。”“表示喜欢,送上小心心。”“……”白云飞这家伙看完了沈轩刚写完的一章,乐的手舞足蹈。“白公子,别叫了。”沈轩在笑。有人欣赏自己的书,那也有很大的成就感。“沈轩,本公子算是知道了,为毛三公主喜欢你?”白云飞跑到沈轩面前。昨天他还恨不得扒了沈轩的皮,现在又一反常态。所以说白云飞这家伙就是心无城府。沈轩看着他的眼睛,问他:“你说三公主为啥喜欢我?”“你看啊,你没有我的身份好,没有我有钱,没有我长的帅……方方面面我都能秒杀你,三公主可能是喜欢上你的才华了。”白云飞总结道。“你给我滚蛋吧。”沈轩踢了他一脚,说道:“你说我没你长的帅,我就不爱听。”“走就走。”白云飞走着就跑。这时,小丫头红着脸跑过来,大喊道:“老爷,抓住他。”“我去!”沈轩几步追上白云飞,当场就把他给放平了,骑在他身上就要开打。“牲口啊,敢欺负我们家的丫头!”白云飞赶紧护住英俊的脸,叫喊道:“我冤枉,我没有欺负她,她还是个孩子,我不是牲口。”这时,小丫头也跑过来了,上气不接下气。她之所以脸红,是因为跑得太急,加上天气又热。“老爷,他把你写的书偷走了。”“嘿嘿……”白云飞尴尬笑道:“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呢?”“还给我。”沈轩说着一把伸进白云飞的怀中。此时,岳张氏颠着身子过来,刚好看到这一幕。“哎呀,好姑爷使不得啊!”沈轩一愣,白云飞的脸也红了。“你骑在我身上,还把手伸进我衣服里,到底想干嘛?”白云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