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五章 雷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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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居然抓到了印章,不愧是上官家的金鳞儿,他日必非池中物!” 在上官金鳞的身边,从来不缺少恭维。 人们总会从他百日抓周的事情说起,最后说到他傲绝琅琊年轻一辈的武艺。 可是,上官家最响亮的名声,却永远都是“盛产美女”四个字。 嵩朝的写书人们,最喜欢编撰落魄书生或浪子,邂逅一个上官家的小姐,便赘入豪门、一步登天的故事。最近好像还兴起了龙王赘婿的套路,把上官族人编排成有目无珠、怒形于色的愚夫愚妇,放在地上猛踩,但舞台总还是搭在上官家。 但上官家其实极少会薄待女婿,因为能娶到上官家女儿的人,都是乐伯、百城炅这样有名号的人物。 女儿和女婿的名气,完全盖住了本宗的男人。 成长在世人向往的胭脂园里,上官金鳞却从来只觉得姐妹们叽叽喳喳,太过吵闹。 阴盛阳衰的家族,几乎必定偏于保守,喜用制衡、交际的手段维持势力,缺少自强和拓张力。 他不满,所以桀骜。 反正族中男丁少,长辈们都宠他,姐妹们都要让着他。 他有武功就够了。 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当人们在背后提到他的名字、他的本领,总会在后面加上一句: “不过要论起上官家这年轻一辈里,真正的第一高手,还得是雎国那位叫百城霜的外甥女吧!” 他听了,没说什么。 然后,又听了一遍。 “听说那位霜公主兵器是件神器啊,那以后上官家这些孩子是比不上喽。” 听了一百遍。 “可话又说回来了,上官家今天的地位,不就是靠着这些亲戚们吗?” 听了一千遍。 “没法比呀。听说那边那位公主已经是将军了,这边的金麟儿,也就是个校官,差得远喽。” 这一套话,他硬生生听了十年。 又是女人,又是亲戚,都是他最厌烦的东西。 他一直练武。 憋着一口气,当了琅琊年轻一辈的翘楚。 因为总有一天,他要让朔方城的人看看,谁才是上官家这一代的第一天才! 然后,家里忽然来信说,那个百城霜,登基了。 上官金鳞花了整整一天,才消化下来这个消息。 对着手里的兵刃,坐了一天,整个人懵掉了。 他一个世家公子,他要怎么奋斗,才能在世人眼中超过一个一国之主?! 关于北国蛮族之战的军情,关于那位国主的精彩表现,每日都在军伍中流传。 他听够了,也受够了,从军队请假回来,找到几个最会玩乐的门客,到酒楼里放荡笙歌,可再多的酒,也浇不灭他心里那团火! 就在这个时候,门客传消息说,百城霜派使者到朔方城来了。 他摔了酒杯,雷遁从万花楼一路飞到了上官府,把匕首指向了那个使者。 他什么也没多想,他只是要泻泻火。 于是—— 现在整个上官府都知道,他让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揍进地板里,差点抠不出来了! 上官金鳞被关在禁闭室里,望着房梁。 这绝对不行! 他还记得战斗发生转折的那个瞬间,从地上暴起的对手,眼珠通红煞气逼面,就算是经历过战阵的他,也只能颤栗,这超越了人的常理。 那个雎国百夫长绝对不正常! 可他说出来也没人会相信,只会嘲笑他不服输。 不能在这里等了,他要调查出那个人的秘密,揭示他来路不正的诡异力量,给自己掰回颜面! 打定了注意,上官金鳞等夜幕降临,就从禁闭室逃了出去。 这种公然违抗父命的行为,就算是对他,也太过离经叛道了一点,可他管不了了。 长夜倾城,上官金鳞飞掠过银光如水的长街,来到酒龙客栈,叶子启住宿的房间窗外,向里面窥探。 一片漆黑,一片安静。 仿佛没有人息。 “啧!” 上官金鳞愤怒了。 房间里还真没人! 他跳进房里,把被子扯到地上,点亮了雷光,看到桌子上留着一封信。 “叶子启留。愚领国主密令,须独去执行。十日回。” “哼!”上官金鳞冷哼一声,这显然是留给他的姐妹的,竟让自己扑了个空。 但他并不气馁,手里捏出一根金毛,对嘴一吹,就召出了他白日里驾驭过的灵兽千年狸。 这能够放电的雷兽,在房里兜转几圈,记住气味,就往窗外扑出去。 上官金鳞立刻跟上,不久,一道雷光射出城池,马蹄声达达奔离朔方的旷野。 —— 远方,高山冉冉升起,叶子启的眼中乌云遮目。 他策马离开最后问路的农夫,远远离开了城市和村落,在荒无人烟的野地上,奔行了三天,最后来到湿地和沼泽的边缘。 在这里,草在水中生长,水流向雷神山脚。当他走近沼泽边,数不清的大雁、野鸭,和说不清名字的飞禽,从沼泽地里腾空而起,密密麻麻,在大地和阴云中间盘旋,受惊的鸣声远远传荡。 沼泽里的水死寂而阴暗,似乎一个泥泞的喉咙,把腐烂的臭味,作为它嘶哑的吼声。
而叶子启知道,雷神就寄宿在这片荒芜之后。 “对于雷神,你了解多少?” 老妖头忽然问他。 “雷州的孩子都是听着雷神的故事长大的,至少在心里,它是和我们最亲近的神明。”叶子启回答:“虽然我从书楼里看到的史书说,在鬼方国祭祀雷神一百余年的历史中,雷神一次也没有给予回应。” “只有民间的传说里提到,‘霸王’少康在灵州战死以后,他的后人就逃到雷州,得到了雷神的帮助,才建立了鬼方国。 而在百多年后,琅琊夺国,鬼方王族被琅琊王追杀,最后的遗嗣在逃亡途中,才再一次见到了雷神,保存下性命,就此消失于历史中。” “而根据我们雷州最古老的传说,昔日的人王颛顼,绝地天通,众神与人族约定,离开人界,前往天上。而居住在雷泽的雷神,却不愿随众神归天,因此让雷泽高高隆起,成为了高山,以示与人间隔绝之意。” “结合这些事来想,我一直认为,雷神是位有情义的神明,即使避世隐居,也愿意在最后,对鬼方的王族伸出援手。” “嗬——”老妖头在叶子启的内海中深深叹了口气:“并非如此,它并不是对人类怀有感情,它只是喜欢结交人族中的豪杰。不负责任地给予指导,不在乎会把人国的命运指向何方。” “听起来,你和它很熟?” “见过一面。” “雷神是长什么样子的?” “自己去看吧。反正,你已经决定,要踏上这条荒废了一百多年的朝圣之路了。” 叶子启默然。 老妖头说的没错。 自从在上官府中,真正确认了唐菀蝶还在他身上留有残魂的事情,他便迫不及待地要找到这位传说中的神明,予她的灵魂以解脱。 他下了马匹,又召出片巨叶,飞行到被称作“雷泽”的沼泽上。 巨叶的速度不急不慢,风霜早已洗去轻薄的热情,只留下结结实实的冷漠。 飞行在这荒凉的野地上,飞向不知潜藏着多少危险的古神之山,既没人挽留,也没人催促,时空在这儿变得敞旷了,他的目光坚定得如同命运一般。 他飞了很久,只有隆隆的雷声、风声陪伴着他,直到耳朵对一切响声麻木。 “隆——” 却有一股沉闷、连绵的声音忽然迫近了,叶子启回头看去,黄昏的光晕中,一道电光呼啸而至! “艹!” 他最后只来得及喊出这一声,那雷光便与他狠狠撞在了一起! 叶子启从巨叶上翻落下去,连同另一个忽然出现的人影,一头栽进了沼泽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