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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政治哲学演讲(二十四)

    卷一:正本清源话《周易》

    第四章《周易》称谓说

    第一讲:先秦典籍中对《周易》的称法

    《周易》作为一部古老的政治哲学,既没有留下产生的时代和作者是谁的说法,也没有说明写作的意图是什么。而到汉史家却把《周易》演绎成“人更三圣,世历三古”的一部奇书了。后封建时代里所认为的伏羲创八卦,文王演“六十四卦”,孔子作“十翼”(“易传”)的一部《易经》了,这能否再称《周易》呢?后封建时代长达两千多年里,又经过众多人的对《易经》的解释,形成了庞大的“易学”系统。

    我们通过“《周易》文本说”,已知周易原创就是那六十四篇文章的内容。但到后封建社会时间里,一些注释者虽标着《周易》名称,但所注释的内容,已不仅仅是《周易》原创的六十四篇文章,已演变成三圣创作的一部《易经》,即所谓的“八卦”十“六十四卦辞”十“十翼”(易传)的一部经书内容(即《易经》)。

    1.《周易》称谓的最早出处

    《周易》这一称谓,最早出现在先秦史书《左传》。《左传》一书里第一次出现《周易》这种称谓,是《庄公二十二年》:“二十二年,春……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左传》一书里还有引用《周易》里的内容句子,如同引用《诗》与《书》的那样来引用,被当作经典的书籍引用而阐明事物的道理时,同样用的是《周易》这一名称。如《左传·宣公十二年》:“知庄子曰:此师殆哉。《周易》有之,在《师》之「临」,曰:‘师出以律,否臧凶’……。”

    由《左传》一书的记载,无论引用时称“《周易》有之,在‘×之×曰’”,还是卜筮时称:“以《周易》筮之,遇‘×之×曰’”这种形式所涉及的内容,我们通过“《周易》文本说”已知《周易》原初是一部书,并有六十四篇文章所组成的一部书。

    总之,对《周易》这一称谓的最早出处,和对《周易》一书的内容,我们应该是明白无误了。

    2.《左传》一书里还记录了对《周易》的另一种称法

    《周易》一书在春秋时期被人们所用,这反映在史书《左传》里。《周易》一书这一名称最早出现在《左传》里。然而在《左传》里出现《周易》称谓之后,还反映了对《周易》一书的另种称法,即以《易》来代替《周易》的称法。

    如《左传·昭公二年》里云:“二年春,晋侯使韩宣子来聘,且告为政而来见,礼也。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这里记载的韩宣子所见的《易象》,应是《周易》的学术文章。

    在这一称法之后,《左传》一书里还出现一处《易》称,按历史时间顺序来说,这一处《易》称是出现在《左传·昭公十二年》。

    《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这里所记载的是有卜筮而引出对《易》之用的一番议论。

    从《左传·昭公十二年》里记载的这段内容来看,《易》与《周易》称法,应是同一概念,即《周易》可以用《易》来称,《易》等同于《周易》,犹如《周易》的简称。

    而在这《易》称之后,《左传》里还有一处出现的“易卦”称法,这个“易卦”称法,是否等同于《易》,或《周易》的称法呢?

    《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赵简子问于史墨曰:‘季氏出其君,而民服焉,诸侯与之,君死于外,而莫之或罪也’。……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王所知也。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

    这里出现的《易》称后面却带有一个“卦”字,这又是一种新的称谓。那么,这里的“易卦”称法是否等同于《周易》呢?

    这里虽出现了“易”,也出现了“乾”与“大壮”。不过这里的‘“雷”乘“乾”曰《大壮》’里的“雷”与“乾”不是指六十四卦里的两个卦名称,而是《大壮》卦画里的八卦名称及取象。这“雷乘乾”是通过《大壮》卦符号里的八卦名称和取象得出的说法。即《大壮》卦符号(“六联体”符号组合)的上三画为“八卦”之一的“震卦”符号,取象为“雷”;而《大壮》卦符号的下三画为“八卦”之一的“乾卦”符号,取象为“天”。这“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说法,如同《大象传》行文说法:“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君子以非礼弗。”

    这里虽出现的说法是“易卦”,并通过《大壮》卦画符号的“八卦”名称或取象而阐发出的道理,是在于说明事理,并非是卜筮。由《左传》记载,这说明春秋后期“八卦”象学已流行。那么,由《左传》一书里的反映,春秋时期《周易》之外的“八卦”卦书出现(犹如《连山》,《归藏》这种“卦书”名称)是无疑的了。不过单从《左传·昭公三十二年》里出现的“在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的说法,这“易卦”称谓,就很难说是指《周易》一书的称法,还是指《周易》以外的“卦书”,即不能认为这“易卦”之称,就是指《周易》的另一种称法。

    《左传》所反映《周易》一书的另一种称法,应是《易》称,《易》称应是《周易》的简称。

    总之,《左传》里出现的《周易》与《易》称,是个同一概念,都是指有六十四内容的《周易》一书。不过确实这《周易》一书里的六十四篇文章,被后来演变和改造成卦爻式《周易》,而称之为“六十四卦爻辞”的内容。但无论《左传》里称《周易》里的某篇文辞为“《周易》师之临”或“《周易》复之颐”这种称法,还是后来改称《周易》里的某篇文辞为“《周易》师卦”或“《周易》复卦”的这种称法,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周易》一书的内容,是有六十四个符号排序着六十四篇文章而已。退一步说,即使按后出的“卦”称,称《周易》“六十四卦”,也不过是《周易》原初那六十四篇文辞而已。

    3.战国时期出现的典章书籍对《周易》的称法

    《论语》里有一处:“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这里出现的《易》称,无疑就是指《周易》(春秋文本《周易》)一书了。

    战国时代是百家争鸣的时代,并留传下了诸子的书籍。从战国时期的书籍来看,在战国前期出现的书籍,反映《周易》的是非常少见,而到战国晚期出现的书籍,则开始有一些书籍里引用了《周易》里的文句。如《荀子》,《吕氏春秋》等书籍。

    《荀子·非相篇》:“故《易》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

    这里的“《易》”称,所引用的“括囊,无咎无誉”内容,正是《周易》一书里的内容。是出自《周易·坤》篇里的内容,这无疑说明《易》称是等同于《周易》的称谓。

    《吕氏春秋》一书里共有三处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内容,但称法已然是“《易》曰”,而不称“《周易》曰”。

    《吕氏春秋·务本篇》:“《易》曰:‘复自道,何其咎,吉”。

    《吕氏春秋·慎大篇》:“《易》曰:‘愬愬,履虎尾,终吉”。

    《吕氏春秋·召类》:“《易》曰:‘涣其群,元吉”。

    这《吕氏春秋》一书里凡以“《易》曰”引出的文句,皆是出自《周易》一书里的内容。“复自道,何其咎,吉”,是出自《周易·小畜》篇里的句子。“愬愬,履虎尾,终吉”,是出自《周易·履》篇里的句子。“涣其群,元吉”,是出自《周易·涣》篇里的句子。《吕氏春秋》里这三处所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内容时,皆称“《易》曰”,说明这《易》称,是《周易》的简称而已。

    我们总览先秦时期出现的书籍,无论是以《周易》名称,还是以《易》名称所引用的文句,皆是出自《周易》一书里的内容,而没有见到以《周易》名称,还是以《易》名称,还是以其它名称而出现引用属《易传》文章内容。这说明先秦时期,在一些诸子书籍里出现的《易》称,无疑是《周易》的另种称法,即形同《周易》的简称。

    4.“十翼”(即《易传》)里所反映的《周易》内容及其称法

    《易传》是《周易》产生后,到西汉前期这段时间内,所对《周易》一书作出的各种解释和阐发出新的思想学术文集。简单地说《易传》(“十翼”)是《周易》的学术文集。

    《易传》是针对《周易》一书做出的各种解释,严格地说《易传》里的内容,是面对两种《周易》文本作为解释对象,即以春秋《周易》文本和卦爻式《周易》文本(《今本《周易》)作出的解释。

    《易传》解释的对象是《周易》,而不同于后封建时期里出现的“易学”。后封建时期里的“易学”,即传统“易学”所面对的研究对象,已不单单是《周易》,而且也包括了《易传》。既然《易传》是针对《周易》一书所作出的各种解释,那么,《周易》与《易传》的关系,就是原著与学术研究的关系,这是再明白不过的事了。

    《易传》集里最早对《周易》一书的阐释文章,是《象传》里的“大象”文。但“大象”一文里并没有涉及《周易》的称谓,既没有出现《周易》这一名称,也没有出现《易》这一称谓。“大象”作者所对《周易》一书的阐释方式不无独特,则是通过对《周易》一书每篇里的一个“六联体”符号,已被赋予进去八种物象(即后所称的“八卦取象”)之属的名称和篇名的点出,又通过此篇文章的思想宗旨,而阐发出一句君子之治的经典政治道理。因《周易》一书共有六十四篇文章,故“大象”的作者,也就依托《周易》一书里的六十四篇文章,一共阐释出六十四句君子之治的经典政治道理来。

    如:“上天下泽《履》:君子以辩上下,定民志。”

    “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上天下泽”里的“天”与“泽”,本是《周易》后学的东西,即“八卦”取象里的说法,后来把《周易》一书里所用的那套符号,也就附会进去了八卦取象。从《左传》一书所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来看,《周易》一书所用的符号体系,已经附会上八种物象,史巫以《周易》卜筮时就是按筮出的某一符号里的物象来联想、比类人事的吉凶。“大象传”的作者,在阐发《周易》一书的政治哲学道理时,也采用了对《周易》里符号的取象说法。正如这“上天下泽《履》”里的“天”与“泽”,就是《履》篇符号的取象名称。

    但“大象”作者这种称法,对后世“易学”造成了无限的想象空间,“易学”上以八卦取象成了释解《周易》的不二法宝。

    总之,“大象”作者对《周易》一书每篇的称法是独特的,但无论如何独特,只是一种称法而已。

    《易传·文言》所引《周易》里的内容时则称“《易》曰”。如:“《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也”。“《易》曰:‘括囊,无咎无誉’,盖言谨也”。

    这里的《易》称,无疑形同于《周易》的简称。不过《文言》的作者在阐释《周易》里的《乾》与《坤》时,确实针对的是卦爻式《周易》文本(即今本《周易》)。因为《文言》对《周易·乾》里的内容进行阐释时,逐句引述的内容里出现了爻题称法,即出现了“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这些称法。

    《易传·系辞》引述《周易》里的内容,同样不称“《周易》曰”,而称“《易》曰”。如:

    “《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易》曰:‘履校灭趾,无咎’。”

    “《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

    这些“《易》曰”里出现的内容,就是出自《周易》一书里的内容。无疑《系辞》所称的《易》,就是《周易》的另一称法而已。而《系辞》里凡论述《周易》时,同样称《易》。如:“《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

    当然《系辞》面对的阐释对象,是卦爻式《周易》文本(即今本《周易》),因《系辞》里有这些说法:“‘初六,藉用白茅,无咎’。子曰:苟错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夫茅之为物薄,而用可重也。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帛书《系辞》虽然少于今本《系辞》里的内容,但略早于今本《系辞》。帛书《系辞》与今本《系辞》一样,凡引用《周易》里的内容,皆以《易》这一称法。而帛书《易传》里的《二三子》,《缪和》文章,在引用《周易》里的内容时,出现的称法则有所混乱。

    如帛书《易传·二三子》:“《易》曰:‘龙战于野,其血玄黄’”(“曰”后的内容,是出自《周易·坤》篇里的内容)。又如:“《卦》曰:‘君子终日键键,夕惕若,厉无咎’”(“曰”后的内容,是出自《周易·乾》篇的内容)。

    帛书《易传·二三子》一文的前部内容里所引《周易》文时,凡称“《易》曰”。而此文的后半部分里凡引用《周易》内容,皆称“《卦》曰”。这说明《二三子》一文,是在卦爻式《周易》文本定型后产生的《周易》学术文章。帛书《易传·二三子》所引用《周易》内容,无论称“《易》曰”,还是称“《卦》曰”,都是对《周易》一书的另种称法。

    帛书《易传·缪和》一文所引用《周易》内容时,出现的称法:

    《缪和》:“《周易》曰:‘困,亨贞,大人吉,无咎,有言[不]信’”。

    这是我们所举例历史上引用《周易》一书内容时,首见的一例称《周易》。而这一例里所引用的内容,正是《周易》一书中《困》文里的首句内容(即被称为“卦辞”内容)。

    《缪和》:“《易卦》曰:‘观光之国,利用宾于王’”。

    这里所引用的内容,也是《周易》一书里的内容,即《周易·观》篇中的内容。却不再称“《周易》曰”,而称“《易卦》曰”。这在《缪和》的作者眼里,《周易》与《易卦》称法是一回事。

    帛书《易传》所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内容,不凡出现了几种称法,即出现了《易》,《卦》,《易卦》,《周易》这四种称法。特别是出现对《周易》一书,以《卦》,或《易卦》的称法,应是战国末期至秦汉之际的不同称法,故这种称法在两汉时期被淘汰掉。在两汉时期的典章书籍里,再没有以《卦》,或《易卦》这种称法,即凡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内容,不再以《卦》,或《易卦》这种称法了。

    无论传世《易传》,还是考古发现的帛书《易传》,是对《周易》一书做出的各种解释。也无论传世《易传》,还是考古发现的帛书《易传》里的文章,在引用《周易》一书里的内容时,称《易》,称《卦》,还是称《易卦》,这些称法都是对《周易》一书的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