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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四篇(三十九)

    在《明夷待访录·原臣》里说:“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

    “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

    “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

    这是让做臣的如何去做,这实际是空话。在论述“宰相”与“学校”是赋予宰相的权力,但决不同与西方内阁制的君主立宪设想。而对“学校”的论述也不同与西方的议会制的政治学说。《明夷待访录》里的思想离“民主制”还差的很远、很远。后人对他在《原君》篇里“君之害”揭露的称赞,实乃黄宗羲也不过是向往的是“明君”而不是“暴君”而已。不去换醒民众,不去启蒙主体者觉醒,是离“民主”的梦想还相当的遥远。

    当然,明未时期已是“西学东渐”,思想者受到西方文化影响是可能的,明未清初王船山、黄宗羲等反对君权独断思想,启蒙了新儒学,新儒学的政治核心是由“内圣”希望开出“新外王”。

    而黄宗羲在《易》学方面,即是开清考辩《易》学之先者,又是清朝复兴汉象数《易》学之先导。

    黄宗羲的《易学象数论》六卷,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说的那样:“前三卷论《河图》、《洛书》、先天、方位、纳甲、纳音、月建、卦气、卦变、互卦、筮法、占法,而附以所著《原象》为内容,皆象也。后三卷论《太乙》、《乾凿度》、《元包》、《潜虚》、《洞极》、《洪范》数、《皇极》数以及“六壬”、“太乙”、“遁甲”为外篇,皆数也。大旨谓圣人以象示人,有八卦之象,六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对之象,方位之象,互体之象;七者备而象穷矣。后儒之说,有纳甲,动爻,卦变,先天,四者杂而七者晦。故是编崇七象而斥四象,而七者之中又必求其合于古,以辨象学之讹。又《遁甲》、《太乙》、《六壬》三书;世谓之“三式”,皆主九宫,以参详人事,是编以郑康成之太乙行九宫法证《太乙》,以《吴越春秋》之占法,《国语》泛州鸠之对证《六壬》,而云后世皆失其传,以订“数”学之失。其持论皆有依据。盖宗羲究心象数,故一一能洞晓其始未,因而尽得其瑕疵……然其宏纲巨目,辨论精详,与胡渭《易图明辨》均可谓有功《易》道者矣。”

    我们只要看一看黄的《易学象数论》纲目与内容,就知是什么了。内容虽然以考辩“象”与“数”,无非是将汉象数易学与后来产生的图式易学做考辩,得出什么圣人以象示人,其象有七之说,已然是以讹传讹。内容无非是彰显汉象数易学,排宋《易》学之说,是有其政治思想目的。其目的是超越宋明理学不切实际高谈心性的空疏学风。而黄开汉象易学复兴于清与宋易图学并无二致。从原创《周易》内容来说,都是讹传。与《周易》内容不相干。若从“八卦学”上来说,皆是“八卦学”上的发展,黄的《易学象数论》改称《八卦象数论》倒是贴切。“象数”实乃是“八卦筮术”里产生的东西。

    而毛奇龄的“《推易始未》四卷,综核卦变之著作,举春秋内外传中,有得于筮占者汇编成书,汉晋以后占筮有合于古法者亦随类附于其后。”

    毛已然是考辩的春秋与汉晋以后的筮卜方法,那均是八卦占筮术上的东西,即是六十四画符号派生出的卦术,与《周易》是风马牛不相及。

    而胡渭作《易图明辩》解释“易卦”与“蓍筮”的关系,是用中国古代哲学上的一对范畴,“体用”关系释之(这是导致今天“易学”上的错误认为,往往称其“易学理论与应用”,这应用就是指“算卦”)。那本身是“八卦筮卜术”上的东西来,而胡渭的《易图明辩》却成了《周易》上的东西,这就非常错误了。可胡渭把“卦”看作是《周易》的根本,即“体”了,而“蓍”起卦占卜才是“用”。

    实际“卦”不是《周易》一书里的东西,《周易》一书里既无卦字,又无卦说。“卦”学是史巫从六十四画符号上派生出的筮卜术,与《周易》所反映的义理内容是风马牛不相及。若把卦术从史巫附加在《周易》头上剥离开来说“卦学”,胡谓说的“体用”关系就另当别论了。

    胡渭论《易》(指《周易》加《易传》:“伏羲有画而无辞,文王系‘彖’,周公系‘爻’,孔子作《十巽》,皆递相发挥,以尽其义’,故曰:‘圣人之情见乎辞。辞者,所以明象数之难明者也。’”

    胡对《易》的认识是停留在汉人的观点上,即“四圣”说。

    “且《易》之所谓象数,蓍卦焉而己。卦主象,蓍主数”。

    这就是胡渭认为的卦是《易》之“体”,而蓍是《易》之“用”的说法。

    “按:象,辞,变,占四者,说《易》之纲领也,伊川归重于辞,平奄因之,愚则谓辞本乎象,象尤不可忽,故夫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其言。又曰:八卦以象者,爻彖以情言。”

    胡渭强调“谓辞本乎象”,认为程颐重于辞而勿视了象,这恰恰是胡渭的错误认识。“象数”皆为后学,言辞才能达义。而正是“象”说才偏离了《周易》的本义。胡谓已然认为四圣做《易》,又认为辞是明象之用的,也就是释卦象的。也就是说《周易》一书是先有象而后附辞。这种说法是以讹传讹而已。

    而胡渭的《易图明辨》里考辨、易学图说,又是何意呢?既然也认为卦主象,蓍主数,那么“易学”上的各种图说,皆是卦象之产物,都是从“八卦”卦学里发展出的象数学,同理是受《易传》里的《系辞》和《说卦》这些“易学”影响,后封建的象数易学皆源自《系辞》与《说卦》里的思想,又何必考辨谁对谁错呢?谁宗谁末呢?

    本身胡渭也是以讹传讹,从《系辞》、《说卦》里的讹,而考论陈抟、刘牧“图”说的讹,岂知自己又不是讹呢?本身胡渭同样认为《易》是四圣之为,又强调《易》之象数,那么考论陈抟、刘牧的“图”说,而比之“譬诸田功,圣人之《易》,五谷也,希夷之《易》,荑稗也;牧之《易》,进不可穷理以尽性,退不可养生以尽年,徒为稂莠而已矣。”

    而恰恰希夷与刘牧的“图”说皆来自胡渭所认为圣人之《易》里的《系辞》与《说卦》中的内容,只是把文字意转换成图式表示而已,又怎能用种田比喻,圣人之《易》是五谷,而陈抟《易》说是夷稗呢?

    而胡渭《易图明辨》也实难辨明宋时产生的“图式”真假与对否,更无意于揭示《周易》之本义。不过胡渭还可归为象数义理讲《周易》的,还是有别于象数筮术之说的。

    在《易图明辨》未尾,胡渭质疑:“圣人岂专为卜筮而著一书,使天下后世之人日日端策拂龟,听命于鬼神而不务民义也哉,亭材论卜筮十则,可以箴宋人之膏盲,余故备录之而缀以管见如此。”

    看来胡渭还是反对把《易》讲成是占筮的东西,但胡无法弄明白先秦筮卜与《易传》里的象数卦术理论根源,又以象数卦学之说去说《周易》,同样就陷入了传统象数释《易》的泥淖里去了。这也是以象数义理释《周易》的通病,关键是在于今本《周易》的结构体式误导的根源。

    本身胡渭的“体用”易学论,也是有渊源的。

    早在宋时的程颐就用“体用”关系以释《周易》里的象与辞的关系。但程颐可是被后学界里公认的里义理派释《易》者。

    程颐的《易传序》里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得于辞不达其意者有矣,未有不得于辞而能通其意者也。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

    程也强调自己在书中解释的是《周易》的辞语,从辞语中领会圣人之意。但程已然并没有摆脱《易》象占的说法,程已然是遵循《易传·系辞》里的“易学”谬误,并认为是孔圣人的话,“《易》有圣人之道四焉”,即观象与玩占,并且强调“作为本体的理和行为功用的象在根源上本是一体的,在呈现在外的象和隐微不见的理之间并没有一点点的间隔。”

    这种理论本没有错,而错在人们理解与适用在《周易》里的辞与八卦卦术上的象错合一起,把“体用”之说变成了《周易》里的辞是为了占问吉凶的道理上去认识了,那就失去了对《周易》义理探讨的意义了。这无疑成了“哲学变成神学的婢女”,换言之“哲学成了筮术的婢女”,即哲学成为诠释占筮的理论了。

    程颐无论如何释之《周易》里的“卦爻”辞之理,但终不抛弃象数之说,又不抛弃占筮《易》之说,可想他的义理与《周易》本义,岂不是差之毫厘,而谬之千里吗?故他释出的《周易》义理,与《周易》一书之意不是一回事。

    到胡渭的“体用”《易》说,只能成为清朝时期里算命的“技术之书”在“用”学上才发挥,故清后期与民国初的数术有如此的蔚然大观。清朝越来越多的算卦(算命)之书,层出不穷,恐怕是得益于哲学上的“体用”理论的诠释吧?

    无论清朝时期复兴的汉象数“易学”,还是所谓的考辩“易学”,都无法离开“象数”而说《易》理,但都不是《周易》里的义理。象数“易学”在清代是蔚然大观,至清未尚秉和与杭辛斋为止,终于在复兴的汉象数“易学”与新兴的考辩“易学”影响与应用于筮卜术(算卦)是越来越紧密了。

    而尚秉和(1870-1950)却主张“象”为学《易》之本,曾全面考究汉《易》象数学的特点,使西汉象数易学“复明于世”。

    尚认为学易必须寻根溯源,只有先明《周易》的占筮方法,方能进入《周易》之门。他说:“易本用以卜筮,不娴筮法,九六之义即不知何来,而《系辞》大衍一章尤难索解,春秋传所谓某卜之某卦莫明其故。故学易者宜先明筮法。”(《周易古筮考》)

    尚的《周易古筮考》一书是“上自《春秋左传》、《国语》,下迄明清传记所载,凡以辞象为占而存有本卦者,概为辑录,凡得筮案一百有六则,一百一十卦,依类排列,逐一剖析,揲蓍之法遂昭然若揭。其或词义,怪奇,深奥难知者,则推求本卦,章解句释,以俾学者,洞明筮辞及旨趣,而有所遵循。”(《周易古筮考》)

    “读易者须先从六十四卦象动手,弄清诸卦得名之义。而卦名皆因卦象而生,卦名者不解,因此卦爻辞亦不解”。(《周易尚氏学》卷首说例)

    “读易者欲明诸卦爻辞之含义,须先知卦爻辞从何象,而生,然后象与辞方相属。辞而吉,象吉也。辞而凶,象凶也。”(《周易古筮》卷首说例)

    尚秉和的以上诸说,无疑是同春秋史巫一样是阉割《周易》哲学的刀斧手。

    尚通过对象数的阐发和筮法的研究提出了解《周易》的新说,推崇“未学易,先学筮”。尚的象数易学,对民国影响很大。其著《周易尚氏学》,《周易古筮考》,《易筮卦验集存》,《洞林筮案》等。尚完全是以一个筮术者的身份研究《易》学,并完全走向《周易》的反动,即将《周易》引向筮术之学的死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