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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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秋天的一天,我去拜访我的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我见到他时,他正在和一位身材矮胖、面色红润、头发火红的老先生深谈。我为自己的唐突表示歉意。正当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岂不意地一把将我拽住,把我拉进了房间里,随手把门关上。 他亲切地说:“我亲爱的华生,你这时候来真是再好不过了。” “我怕你正忙着。” “是呀,我是很忙。” 虽然只看了一点开头,但费舍尔已经忍不住摇了摇头,到底是十七岁的孩子啊,竟然用第一人称描写,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会减少读者的代入感,在很多地方也不方便叙述吗 “主角不是华生,而是福尔摩斯”越往下看,费舍尔发现这一切似乎是作者故意的,他虽然用第一人称描写,但主角却不是第一人称。 这时候费舍尔已经收起了轻视之心,暂且不说整个故事怎么样,但这叙事的文笔十分成熟,细节的描写也非常到位,看看他都是怎么写的吧。 这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不得不说,这或许也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此刻的费舍尔正一字一句地阅读着故事,寻找着线索,就像刚才阅读雷恩警官的时候一样。 他盘着双腿坐在床上,眼睛全神贯注地盯着杂志,此时世界的一切都仿佛和他没有了联系,他的脑子里就只有福尔摩斯。 “天啦,世界上真的有这么聪明的人吗竟然单单看一个人的外表就知道他是做什么的。”费舍尔忍不住发出惊呼之声,他的眼睛冒着别样的光芒,他不断反复阅读着那段福尔摩斯和威尔士先生的对话。 他问道:“我的老天爷福尔摩斯先生,你怎么知道这么多我的事比如,你怎么知道我干过体力活那是象福音一样千真万确,我最初就是在船上当木匠的。” “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你这双手,你的右手比左手大多了。你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rou比左手发达。” “唔,那么吸鼻烟和共济会会员呢” “我不会告诉你我是怎么看出来的,因为我不愿把你的理解力看低了,何况你还不顾你们的团体的严格规定,带了一个弓形指南针模样的别针呢。” “噢,是了,我忘了这个。可是写作呢” “还有别的什么更能说明问题吗那就是:你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经常贴在桌面上的地方打了个整洁的补丁。” “那么,中国又怎么样” “你的右手腕上边一点的地方文刺的鱼只能是在中国干的。我对刺花纹作过点研究,甚至还写过这种题材的稿子。用细腻的粉红色给大小不等的鱼着色这种绝技,只有在中国才有。此外,我看见你的表链上还挂着一块中国钱币,那岂不是更加一目了然了吗” 福尔摩斯绝对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费舍尔从没有见过或者听过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那样,仅仅通过一个人的外貌就看出这个人是干什么的。 这个细心的侦探啊,费舍尔发现福尔摩斯先生总是能看到别人看不到或者不在意的东西,他的推理也总是合乎情理。 收起心中的感慨,费舍尔又继续目不转睛地盯着小说。 斯波尔丁两只眼睛瞪得大大地反问我说,“你从来没有听过红发会的事吗” “从来没有听说过。” “你这么说倒使我感到莫名片妙了,因为你自己就有资格去申请那个空着的职位” “一年只给二百英镑,但这个工作很轻松,如果你已有别的职务也并不碍事。” 和往常一样,费舍尔试图关注中途描写的线索,以希望能在最后猜出作者的用意,然后看清整个故事。 看雷恩警官的时候他就是这么做的,而且他最后成功猜出了事情的结局。 但让他意外的是,杰瑞的这篇红发会他始终找不到突破口,里面好似有很多的线索,又好像都不是,这让他反复纠结,百思不得其解。 他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挫败感,他是一位长久的推理悬疑书迷,就连达林汉克斯这样老牌作家的作品他都能猜到结局,为什么在杰瑞这里不行 费舍尔不信 他继续关注着故事,这次他更加细心,也更加缓慢,他不想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我的上帝,竟然是这样的”直到小说的最后,费舍尔再次发出一声惊呼,这太不可思议了,这样的结局正是他没有想过的。 红发会不仅描写细致,叙述严谨,结果也极其颠覆,如果你不看到最后,根本猜不到。 推理小说最害怕的就是还没有看到最后读者已经猜出了全部的事情,所以很多作者在描写故事时往往会在最后出现颠覆性的逆转,那样或许会出乎意料,但同时也漏洞百出,根本算不得优秀之作。 想要出人意料又要严谨,这很难就连达林汉克斯这样的推理界大师也无法保证毫无漏洞,但杰瑞秦做到了这一切,他的描写细微而严谨,他的结果颠覆且合情合理。 “啊”费舍尔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他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小说,虽然没有猜出结局,但,那又怎么样还有什么比欣赏到这样的经典更重要的吗 他心情激动,所以他发xiele出来。 但这可吓坏了他的室友詹姆斯,那个家伙刚打开房门进来,却突然听到一阵大喊,吓得他瞪大眼睛,手中带给费舍尔的午餐也随之落地。 “该死,你疯了吗”詹姆斯不满地问道。
“伙计,你知道谁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吗”费舍尔毫不在乎詹姆斯的表情,问道。 “你总不会说是你吧”詹姆斯有些莫名其妙,这个家伙不会看书的时间太长,脑袋出毛病了吧 “不不不,是福尔摩斯先生,和他比起来我差得远呢。” “谁”詹姆斯怀疑自己听错了,费舍尔认识的人他都认识,可没有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物。 “福尔摩斯先生,夏洛克福尔摩斯。”费舍尔深怕詹姆斯听不清楚,他又重复了一遍,然后拿着杂志就这么赤着脚走到詹姆斯跟前,指着上面的故事说道:“伙计,快来看看这个吧,这绝对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该死的,那是你的享受,我可不喜欢小说。”詹姆斯最喜欢的是电影,以前费舍尔也会要求他一起看小说,但都被他拒绝了。 今天他本来也想拒绝,但看到费舍尔这么不顾形象地反常,他咽回了想要说出来的话,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故事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詹姆斯将目光停留在小说上。 从一开始的随意扫几眼,很快就变得专注和重视,接下来他不顾费舍尔嬉笑的眼神,直接拿过杂志在一旁阅读起来。 看啦,这就是小说的魅力,他成功将一个菜鸟变成铁杆书迷。 费舍尔很满意詹姆斯的反应,他闭上眼睛,仔细回忆着刚才看到的每一个细节,仍旧韵味无穷,他发现他喜欢且崇拜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 这或许就是小说的伟大之处,或者杰瑞秦这个作者的成功之处,他让费舍尔这样的推理老读者也痴迷其中。 “从今天起,杰瑞秦将是我的偶像。”费舍尔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这是他的内心独白。 至于曾经的偶像达林汉克斯,好吧,他其实是一位优秀且卓有成就的作家,但和杰瑞比起来他还是略显不足,至少他从没有写过像红发会这样让费舍尔爱不释手,反复回味的小说。 “是的,我完全赞同。”詹姆斯也看完了整个故事,他看起来有些兴奋,“上帝,我从未想过小说还可以这么写,它简直比电影还精彩,这绝对是天才才会有的创作,我想我喜欢上他了。” “杰瑞秦”费舍尔有些奇怪,这个家伙一向不是只喜欢电影明星吗 “不,是福尔摩斯先生。”詹姆斯的眼神突然之间变得炙热,“后面肯定还有故事发生,福尔摩斯那么优秀,他是个天才,他所侦查的绝不止这么一个案件,只不过作者没写出来而已。” “我想也是的,像他这么聪明的人,又怎么会只获得一次成功” “是啊,夏洛克福尔摩斯,如果他真的存在,他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tags:混在美国文娱圈最新章节混在美国文娱圈更新列表混在美国文娱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