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在异界当倒爷在线阅读 - 414 大生意

414 大生意

    我在异界当倒爷正文414大生意楚云城就把李贵,陈琦等几个少爷叫到了一起,大家一起叽叽咕咕商量了好半天。

    然后楚云城作为代表来到了那商家的身前。

    “如果我们采买的量很大,那店家你可不可以便宜一点?”

    “哦?你们能买多少?”

    “我们……几个……嗯,一共采买一万盏!”

    “啊…”

    那店家虽然也知道这些公子哥有很强的购买能力,可也没想到人家开口就是上万的大单。

    顿时被这报价给吓得有点懵,不过旋即这店家就变成了一张菊花脸。

    “没问题,如果采购一万盏的话,那我给你们八块钱一盏的单价。”

    楚云城显然对这个价格不是很满意,脸色微微一僵,那摊主也是个激灵人。

    一看楚云城的脸色,连忙就笑着说道。

    “然后在每盏灯送你们一壶灯油,另外我在送你们一千盏室内专用的马灯,喏,就是这款…”

    这摊主说着,又从摊位上拿起了另外一种煤油灯。

    而这款,就比刚刚他们看得那种简单多了。

    头顶没有提手,玻璃罩周边也没有铁爪手保护,玻璃罩上面也没有盖子。

    就是一个简单的粗一点试管模样的玻璃罩,下面是铁质的油壶和底座。

    这一看就是专门供室内使用的简易款。

    不过这次楚云城对摊主的报价是非常的满意……

    不过他最后还是说道:“你这诚意还是不够哇!”

    摊主一听这话,脸色一跨:“公子,我这做的可是小本生意,再让的话,我真的就没利润啦!”

    而这楚云城哈哈一笑:“这样,你再把刚刚你用来点火的那东西,给我们送一些!~”

    摊主听了先是一愣:“哦,你是说火柴吗?”

    这次轮到楚云城一愣:“额……对,就是那个火…柴…”

    楚云城说完暗自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同时心里腹诽。

    这帮千山城的家伙,给东西起名字还真是够草率的。

    人家烧火用的是柴火,你们点火用的东西就叫火柴,这可真是……

    而那店主听到这,也是暗暗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同时也是心里腹诽。

    嗨!这帮土包子,我以为你们还想再多要一些让利呢,不就是一些火柴嘛……

    这个卖货的表面上看,就是这市场里一个卖货郎。

    可实际上,他还有另外一个身份,他是千山城灯具厂的一个业务代表。

    最近千山城有很多企业,犹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冒出来。

    就比如这灯具厂,背后的大股东,就是千山钢铁厂的铁艺部门,和千山玻璃厂。

    而这两家大厂,背后的大老板,则是千山城的城主杨一暖!

    所以这摊主,其实真正的身份是千山供销社的一个售货员。

    当然他这售货员,可不是拿死工资的。

    而是拿底薪加奖金的,一个月算下来,他卖掉多少灯具,那么他就能从销售额里拿到相应的提成。

    而他们这灯具的出厂成本价,才不过两块银元而已。

    而对外统一售价,就是十块银元。

    这楚云城他们的订单量,已经达到大规模集采的标准了。

    按照公司给他们的授权规定,一般这种规模的采购,他们可以把出货价放低到六块钱,甚至是五块钱的。

    结果这家伙给钉到了八块钱,这已经是相当黑了。

    虽然搭了一点‘赠品’,可对于厂方而言,他们还是大赚特赚了一笔。

    至于送上几百盒的火柴,那不过就是捎带手,小菜一碟而已。

    最后自然是皆大欢喜,双方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而楚云城回到公子哥团队里,把对方的售价报上来之后,众多公子哥是一阵欢呼。

    这种马灯,对他们而言,真的是一种既实用,又能拿得出手的好东西。

    这玩意可以说,完美的弥补了当下震旦大陆照明市场的空白!

    室内户外都能用,而且还无惧风雨等恶劣环境,这种灯具简直就是一种完美的照明工具。

    当然一万盏灯也不可能一下子交付的,双方自然是约定了一个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就放在十天之后,地点则放在了千山大酒店。

    他们也听说这酒店,有不少仓库对外租赁的,都是租给那些来本地进货的客商的。

    所以这才把交货地点,约在了酒店。

    离开了灯具摊位,一行人又往前走了几步。

    结果没走多远,就看到市场里有一队士兵,在市场里巡视穿过。

    这一队士兵的穿着打扮,可和他们在门口看到的城防军的穿着打扮是完全不一样。

    在城门口看到的城防军,那都穿着千山城特有的黑色软甲,看起来飞上的肃穆威严。

    可是在这市场里看到的这些巡逻的军士,则完全又是另外一身打扮。

    他们穿的是一身蓝色的毛呢大衣,修身裁剪的造型,大衣下摆在膝盖的位置。

    肩膀平直,腰身收紧,上半身还绑了一条Y字形的武装带。

    腰间挂着长刀,和手弩,手里还拿着一把把Y字形的钢叉。

    脚上穿着长筒大皮靴,排成了一列一字型的队伍,走起路来皮靴跺在地上,夸夸作响。

    头上带着蓝色的毛呢牛仔帽,一个个昂首挺胸,别提多气派了!

    走位的那些商贩,看着这些军人,眼里都闪过一抹羡慕的眼神。

    “玛德,要不是今年这些防暴警察的不招人了,老子也一定要去报考试试。”

    “得了吧,就你这体格,我看还得在练上几年才行?”

    “丫丫个呸,你胡说什么?我哪里差了?”

    “哈哈,也不知道是谁,在第一次守城大战的时候,在城墙上被吓得尿裤子,最后只能被分配到下面当学徒的!”

    “我去你丫的,你才被吓尿了呢!”

    “呵呵,得了吧你,老子都看见了。不过你还别说,这要是在其他老爷手底下,就你那天的表现,别说现在当个售货员了。”

    “没被当场砍了脑袋,都是你家祖坟冒青烟啦!”

    “哎,要么说咱们城主仁义呢!”

    还没等一众公子哥们反应过来,就听到周围的几个售货员看着那只巡逻队,满眼艳羡的议论纷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