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挖金矿
“什么办法?”公良挑了挑眉问道。 “明天早上你就知道。”大汉神神秘秘,什么也没说,就去下面条了。 “哎,这金子。”公良拿着手中金子叫道。 “送你了。”大汉摆摆手,一点也不介意这一点金子。或许真的像他说的那样,这东西还不如几斤兽肉有用。 公良看着手中拇指粗细的金子,捏了捏,顿时在上面捏出几道指印。他就放在手心,如同揉汤圆一样,用力揉了一下。不一会儿,一块棱角分明的金子就被他揉成一团小金球。 他也没什么用,就扔给米谷玩了。 米谷拿在手里,瞪着眼睛,好奇的仔细的看了看,感觉没什么好玩,就收了起来。 不管有没有用,粑粑给的都是好东西。 客栈中的椅子是长条板凳,米谷太小,够不到桌子,公良就将儿童椅拿出来,而圆滚滚则坐在凳子上,小鸡现在长大了,站在椅子上刚好够到桌面。至于那只两头鸟,似乎没人关心它。 不一会儿,面条上来。 一看到那面条,没吃公良就嫌弃起来。 人家面条那是细细的,这里的鬼面条,一根根比食指还粗,这玩意儿还能叫面条吗?干脆叫面小棍好了。 大汉端面上来,看到坐在椅上的圆滚滚,不由对公良说道:“你这小兽倒也古怪,竟然能自己坐,不过这面条需要用东土人的筷子夹,它能行吗?” 圆滚滚可不会这么麻烦,直接捧碗,将面条往自己嘴里倒。 大汉直接当自己没说,转头往米谷看去。米谷早用过筷子,不过面条有点粗,但她还是拿筷子夹面条吃了起来。公良更是没得说,而旁边小鸡直接把头埋在碗里,飞速的咬着面条吸了起来,根本不用吃。 大汉感觉自己话都白说了,直接转身离去。 公良尝了一下面条,味道不是很好,也就吃个新奇,一点营养也没有。 不像三色稻,吃了可以长筋骨、壮体魄;不像兽肉,吃了还能补充气血精华。 即使如此,公良还是寻思着找那大汉买点面粉,还有麦种,到时候拿来种在果子空间里。不是图这东西有没有什么营养,主要是换换胃口,天天吃兽肉、米饭有时候也会吃腻不是。 吃完东西,大汉就带公良去休息。 客栈后面有个幽静小院,大汉将他们带到一间屋子,就什么也不管,转身走人。走的时候还不忘对公良叮嘱道:“明天记得早起,我带你去挖金子。” “多谢。” 公良也不知道素不相识,为什么这大汉会带他去挖金子,就是大荒人淳朴,也不可能淳朴成这样。 但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要谢谢他的招待。 或许,这一切都是看在槐仁老人的份上;或许,这一切疑问到了明天就有答案。 第二天,天还尚早,大汉就来敲公良的房门。 公良只好起来收拾一下,带着米谷、圆滚滚、小鸡,跟大汉一起走。来到客栈外面,他就看到门前空地站着一头巨大荒兽,身上背着几个筐子和两把挖矿长镐。 大汉也没说什么,只是带着公良他们往城外走去,而那只荒兽,则自动跟了上来。 这让米谷感到很好奇,一路回头看个不停。 大汉口中的金山真的离鬼方国很近,出了城门,翻过两座山就到了,一路还都是平整的地面。 金山真的是金山,整座山都是露天金矿,山上草木泥土早已被夷去,只剩下一座光秃秃的矿山。现在太阳升起,照在上面,放射出无数金光。 此时,山上并没有人挖矿,但矿山边上随意的搭着一间木屋,两个鬼方国人坐在木屋前守着矿山。 一个鬼方国人看到大汉过来,就问道:“槐义,你不在家里好好开店,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槐义回道:“我阿爸要点矿石炼金子,我就带人过来帮忙挖一些回去。” “那快去吧,还是你在客栈好,不用像我们一样,天天守在这里,几天都不见个人影。现在咱们部落的人是越来越不喜欢用金子了。” “谁喜欢用金子,带着累赘不说,给其它部落的人又不要,最后只能在咱们部落用,有时候人家还不收。这样谁还愿意跑来挖矿炼金子,有这功夫还不如去打头荒兽回来吃。”另外一个鬼方国人说道。 “也不能这么说。起码东土人就喜欢用金子,若能把金子带到东土去,那就能买很多东西了。” “那是东土,咱们这是大荒。有那功夫带金子,还不如带一点咱们大荒部落的东西过去。听说东土人特别傻,一棵草就能卖很多灵石,换很多东西。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也听说过这事,据说是真的。” ...... 槐义也不管他们,就带着公良往矿山上走去。 公良一边走一边看,发现这座金山的矿石纯度非常高,不时可以看到矿石上的自然金。 到了最上面,槐义指着四周说道:“你看,不只我们脚下是金子,连旁边那几座山也都是金子,你想挖多少就挖多少,没人管你。” 槐义给了公良一把长镐,一个大筐,让他随便挖。而他自己也拿着一根长镐在一边挖了起来。 既然可以随便挖,公良自然不会客气。他就让米谷、圆滚滚和小鸡在附近自由活动,自己则拿着长镐挖了起来。他力气大,很快就挖了一筐,直接倒进纳物宝袋里。这是操蛇部首领瑞送的纳物宝袋,里面空间大,昨天他特意收拾出来,准备装金矿的。 槐义看到纳物宝袋,顿时放下手中挖矿长镐跑了过来。 “纳物宝袋!” “你见过?”公良瞄了他一眼,继续倒着金矿。 “当然见过。”他在城里开客栈,时常有人到他那边住宿,若是连这都没见过,那岂不是太没见识。 等公良把金矿倒下去,槐义忽然问道:“你这些金矿打算什么办?” “什么怎么办?”公良奇道。 “这金矿要变成金子,还需要经过精纯炼化,你不会以为这样就可以直接拿来用吧?” 公良拍了下脑袋,一高兴忘了这事,连忙问道:“那该怎么办?” 槐义嘿嘿笑道:“我阿爸就是专门给人炼金子的,你可以让他给你炼,不过要收点东西。” “你阿爸不会就是昨天我在城门口的槐仁吧!” “他要不是我阿爸,我怎么可能白白让你在店里又吃又睡,我又不是傻子。” 他昨天招待公良,主要是因为他阿爸的原因。至于挖矿,那是因为他阿爸要矿石炼金子,见他想挖矿,就顺便拉他过来帮忙挖。这时看到公良手中有纳物宝袋,顿时改变了主意,打算跟他换点东西。 “听我阿爸说你手有天香果,不过天香果那东西女娘才喜欢吃,我可不要。但你可以去打些荒牛来换。一袋金矿炼成金子,换一头大荒牛,怎么样?” 荒牛这东西在大荒丛林很多,因为味道好在大荒很受欢迎,不过荒牛力气大,又是群居,一般很难杀。 若是一头大荒牛换一袋金子的话,依照东土的算法,公良肯定是挣了,但在大荒难说。 不过就槐义而言,肯定是大赚特赚了。 因为这些金子在他们这里根本没用,现在已经到了人人嫌弃的地步。而炼金子不过是耗费一点时间和柴火而已,能换一头大荒牛,非常划算。 公良想了想,就同意了槐义的交换。 槐义一听大喜,也不自己挖矿了,反而过来帮公良挖。 公良都不知道他是不是傻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