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乾坤之主
天色有些阴沉,铁灰色的云层从天际席卷而来,如同万马奔腾卷起的烟尘,沉郁的令人胸闷。 夜寻欢独自一人在一家名为夜玫瑰的酒吧里坐了下来,白天来酒吧的人寥寥无几,因此在晚上喧闹的酒吧现在却显得十分安静。 拉起厚重的帘子,便是一面巨大的琉璃窗,可以看到街上行人匆匆,都知道接下来将有一场暴雨降临。 “先生,请问要点什么酒水?”一位清丽的女侍者袅袅来到夜寻欢身边问道。 “一杯冰火两重天,谢谢。”夜寻欢望着窗外,头也不回地说道。 正在这时,天空突然响起一声炸雷,似乎整个帝都都被震得抖了三抖,紧接着一道道闪电划破苍穹,霎时,豆大的雨珠噼哩叭啦打在琉璃窗上,整片天地笼罩上了一层水幕。 “先生,你的冰火两重天。”随着杯子磕在桌面上的清脆响起,一个柔媚的声音响起。 “放下吧。”夜寻欢有些心不在焉地说道,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地转过头,便见得叶诗梦那张千娇百媚的俏脸正巧笑兮然地望着他。 “诗梦,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夜寻欢笑问。 叶诗梦在夜寻欢对面坐下,轻声笑道:“我哪知道你在这里啊,在珍宝阁等了你几天也没见你来找我,便过来酒吧买醉了。” 夜寻欢嘿嘿一笑,伸手抓住叶诗梦放在桌上的玉手,道:“那今晚好好补偿一下你如何?” 叶诗梦白了夜寻欢一眼,没再和他开玩笑,道:“看你心情不太好,出什么事了吗?” 夜寻欢望了望四周,挥手设下一个小小的禁制,这才将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 其实以叶诗梦在大金帝都的能力,有些事情她是知道的,比如夜寻欢与沐羽阳昨晚呆在一起她就知道。 “咯咯,你真够损的,打伤了人家还要人家求着让你治疗。”叶诗梦娇笑道。 “那是,欺负我的人总要付出一点代价的。”夜哥欢笑道。 “你那木灵兄弟没有过来找你吗?”叶诗梦问道。 “他这么精明小心,明知道神族一行人在帝都怎么会出现呢?”夜寻欢道。 叶诗梦点点头,道:“那倒是,沐羽阳当时能够发现他的所在,一定有办法可以探知他身上的气息。” 夜寻欢一扬眉,突然问道:“诗梦,你怎么对柯墨白这么关心?” 叶诗梦望着夜寻欢的黑眸,坦言道:“其实我对异种木灵并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他所盗得的神族宝贝神光石。” 夜寻欢对叶诗梦的坦诚感到十分满意,做他的女人就该这样,无论有什么目的讲出来就好。 “那你对神光石了解吗?”夜寻欢问道。 “嗯,神光石又叫神月石,据说在远古时代,众神相争,结果将天空捅出一个窟窿,天外怪兽从这窟窿里钻了进来,肆虐整个世界,众神之中一位名为月神的女神,凝自然精气和月光之辉为石,再取众神之血锻造出两块补天石,一块用于补天,另一块留存于神族手中,现在被你那异种灵兄弟给盗了。”叶诗梦回答道。 “神月石?神光石就是神月石?”夜寻欢霍然站起来,失声惊呼道,还好他事先设下了禁制,再上又处于酒吧的角落,这才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没错,传说是这样的,有什么问题吗?”叶诗梦见得夜寻欢夸张的表情疑惑问道。 夜寻欢想起了仍然呆在天龙帝都皇家图书馆地下室书本中的龙雪儿,她现在应该依然已经苏醒了吧。洛克前辈留下的信笺里说过,如果找到神月石,便可在短时间将雪儿萝莉塑造成光明体,那时龙雪儿的实力便是堪比十二级天神王的存在。 以前根本不知道神光石就是神月石,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没把握从神王阿瑞斯手中夺过来,现在知道神月石就是柯墨白手中,那就完全不一样了,若是从柯墨白那里借用一下这神月石,岂不是说龙雪儿重塑光明体的日子并不遥远了。 “没什么问题,只是有些惊讶,若神光石真的又叫神月石的话,那么它对我也有很大的用处。”夜寻欢道。 叶诗梦并没有追问下去,纤手拿过夜寻欢喝了一口的冰火两重天摇了摇,轻轻啜了一口,叹了一口气道:“夜寻欢,我也要马上要离开帝都返回乾坤宗了,有些事情等着我回去处理。” 夜寻欢沉默了一会儿,伸手在叶诗梦俏脸上轻抚了一下,道:“去吧,路上小心。” “你和我一起回去吧。”叶诗梦期望地说道。 “现在还去不了。”夜寻欢摇头道。 叶诗梦点点头,没有强求,她本就知道夜寻欢一定不会和她一起回去,之所以这么问也是抱着万一的希望,她伸出玉手,掌心光芒一闪,一个铁灰色,金属质感的物事出现,上面镌刻着一个上古文字“乾坤”,看叶诗梦郑重的表情,想来不是平凡的东西。 “这是我乾坤宗的乾坤令,有权命令任何乾坤宗所属的势力办事,你滴一滴血在上面与你相契,便会知道东荒大陆有哪些势力属于乾坤宗。”叶诗梦说道。 夜寻欢一震,叶诗梦这份大礼可不轻啊,她这等于是将乾坤宗交到了自己手里,若自己要想毁灭乾坤宗,光凭这乾坤令便可以了,相信任何国家都不会允许这些强大秘密势力的存在。 夜寻欢也不矫情,既然叶诗梦都是自己的女人了,那么她的也便是自己的,同理,自己的也是她的,两个人若心中有彼此,就没必要分得那么清楚了。他滴了一滴鲜血在乾坤令上,只见得乾坤令上散发出一圈淡淡的光华,紧接着夜寻欢便觉自己精神力与这乾坤令紧紧相连,而乾坤令在同时唰的一声粘在了自己的手腕上,光华一闪,竟然如同一个纹身一般附在了自己的皮肤上,手指摸去,光滑如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