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封印珠是一种常见的宝物,里面往往封印着强大的魔物或者道具,又或者封印着一个威力惊人的传奇法术。隋雄曾经不止一次见过这种东西,自己也亲自制作过一些。目前虚空假面教会的高层,几乎每人都有一两枚他亲手制作的封印珠,里面封印的自然是用来保命和逃跑的法术,威力绝对可靠。 那么,这个封印珠里面又会是什么呢? 隋雄拿起封印珠,细细观察起来。 它的技术并非现代法术,而是十分古老的精灵法术,看得出来是精灵诸神留下的。 隋雄将它的技术和奥秘之主用来封印精灵诸神尸体,以及封印这个小小神国的技术对照,顿时有了一些心得,觉得颇有收获。 精灵诸神本身就是魔法艺术的大行家,奥秘之主更是这一行里面当之无愧的最强者,他们双方的技术各有千秋。隋雄过去接触到的都是奥秘之主这一系的魔法技术,现在接触到了精灵一系的魔法技术,顿时大开眼界。 “真想不到,原来法术还可以这么用!” “这是……基于自然法术构筑的封印体系?当代的德鲁伊里面,怕是没人会这个了吧……” “哦!原来是这样的原理!真巧妙!” 他不停地啧啧赞叹,深感不虚此行,也决定今后要花点时间,仔细检查检查自己的宝库,看看还能不能再在其中找到像这样的惊喜。 大约花了一个钟头左右,隋雄终于将这枚封印珠的技术完全吃透,可以施展出同样的手段来了。 但看着他自己刚刚仿制的封印珠,隋雄还是忍不住摇头。 会是会了,可还不精通啊。 这就像是考试一样,精灵诸神留下的这枚封印珠如果算满分一百分,那他仿制的这枚顶天了就算是七十分。七十分自然已经合格了,可从七十分到一百分之间,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呢。 不过,隋雄也并不打算真把精灵法术修炼到那个地步。旧法术体系之所以会被新法术体系取代,归根究底还是在于新法术体系比它更好用,更容易修炼,也更加稳定。 至于威力什么的,隋雄难道还缺大威力的手段吗? 所以,学到这个地步,差不多也就足够了。日后如果阿凯恩有兴趣的话,他倒是可以把旧精灵法术整理出来,详细地教给阿凯恩,让这位俨然已经是精灵一族希望所在的医疗之神去深入研究这些。 当然……就算再怎么研究,想要重现昔日精灵王国的辉煌,恐怕也是不可能了。 闭上眼睛归纳总结了一下资料,隋雄就试着拆解这枚封印珠。 旧精灵封印术和现代封印术有一个很大的区别,现代封印术制作的封印珠,不需要将其拆解,就能够探知里面是什么东西;可旧精灵封印术制作的封印珠,却必须要将其拆开,才能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 换句话说,它的保密性更高,但方便程度就低了许多。 解开封印比制作封印要容易多了,隋雄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差不多打开了封印,但就在他即将把封印完全拆解的时候,突然心中一动,带着这枚已经被拆开了六七分的封印珠离开了那个小世界——用药剂之神神国为基础改造出来的藏宝库,回到了自己的神国里面。 在这里,他差不多算是无所不能的,就算有什么变故,也能够控制得住。 如果这封印里面是一个强大的传奇法术,在自己的神国里面,他也来得及将其重新封印,免得白白浪费。 过了一会儿,封印被完全打开,伴随着自然之力的绿光,一个被无数翠绿锁链捆得犹如粽子般的人影出现在了隋雄的面前。 “人?!”隋雄愣了一下,仔细一看,又摇摇头,“原来不是,是个……啊呀呀……这算什么呢?” 透过那些锁链,他看到的是一个有着如同人类少年一般幼小身体,却长着兽耳的小个子。仔细看看,那对耳朵有几分像是狼或者狗的样子,而通过它正在慢慢张开的嘴巴,可以看到嘴里的犬齿也比寻常人要长出不少,有几分野兽的感觉。 更重要的,则是他身上的气质。 尽管被锁链捆得如同粽子一般,但它身上那股桀骜和狂暴的气势却绝对不是人类该有的。更重要的是,在它的身上,隋雄感觉不到多少智慧的光芒,反而能够清楚地感觉到野兽一般的狂野不羁。 “这是……狼人?还是被狼养大的人类?人类不会有这样的耳朵……那么还是狼人喽?又或许是混血?” 隋雄嘀咕了一会儿,找来了阿凯恩。 相对于他这个外行人,身为精灵一脉的阿凯恩或许更加清楚这个古怪生物的来历。 遗憾的是,阿凯恩也不清楚。 “也许我曾祖父知道。”他说,“毕竟他拥有一半的高等精灵血统,而且也是古精灵王国的孑遗。”
于是隋雄找来了阿凯恩的曾祖父,克拉霍特·巴斯德。 克拉霍特原本正在做实验,被打扰让他很不高兴,但当他看到那个被翠绿的锁链锁得宛若粽子,却已经在本能地开始挣扎,一点点发力,想要挣断这些锁链的小家伙时,所有的怒气都不翼而飞,脸上刹那间满是凝重之色。 “狼之魔王刻耳塞门斯?!”他的语气有些紧张,“为什么这家伙居然还活着?” 隋雄愣了一下,忍不住问:“狼之魔王刻耳塞门斯?这小家伙什么来历?” 克拉霍特这才回过神来,说:“它是远古的妖魔,来历已经无法考证。我们只知道它拥有强大得几乎无穷无尽的魔力,同时能够统驭所有的狼,因此被称之为‘狼之魔王’。另外,它还有一个别称,叫做‘人间魔力与生俱来的王者’……总之,是个很厉害也很危险的家伙。” “它有多危险?”隋雄问。 “根据史书,它是可以确定的最早的使用魔法的生物之一。那时候它指挥着狼群,在大地上任意纵横,除了巨龙之类强大的族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族群能够和它们对抗。” “精灵也不行?” “当时高等精灵们还在人间,黄金族裔比起龙族都要胜过一筹,又怎么会输给它呢?”克拉霍特骄傲地说,“我们不去找它的麻烦,它就要谢天谢地了。” 隋雄微微点头,又问:“那么后来呢?” “后来啊……大概是在黄金族裔离去之后,这家伙窥见精灵王国的虚弱,就率领着狼群对我们发动了袭击。那一战被称之为‘狼灾’,打得非常惨烈。因为生命女神结界的缘故,精灵诸神不能亲自出手,最终是十二位半神长老联手,才将它给消灭的……至少我知道的历史里面是这样的。” 说着,他摇摇头,叹了口气:“我虽然是在黄金族裔离去前一段时间出生的,但等我长大的时候,‘狼灾’就已经结束了。所以我也只在长辈们留下的记录里面看到过它——但不会错的,无论相貌还是气质,这家伙分明就是刻耳塞门斯!” 隋雄点点头,将目光重新落在已经渐渐有醒来趋势的刻耳塞门斯身上。 在藏宝库里面居然还有个货物,真是出乎意料! 看着刻耳塞门斯,他忍不住琢磨——也不知道这远古时代的魔王,究竟能不能为我所用?如果可以的话,让它去干什么比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