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不知谁占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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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王垂眸沉思片刻,提出诚恳建议:“还是少听那些西域极西处的故事为妙。所谓一切惜身命,人畜等无殊……” 在宝瓶常讲的那些西域极西处的故事里,聪明的贤士也会碰到难解的谜局。 不过这种时候总会恰到好处地再死一个人,把更多的线索送到贤士的眼皮底下。 就好象冥冥中有一只手在C纵那些凶手,让他们不得不像野兽一样在林地里留下脚印让猎人去追踪。 这些故事里所死去的人们,更是如无辜的牲口般先仆后继用自己的血R滋养了贤士的长才。好在故事只是故事,其中有多少是宝瓶的臆想也未可知,毕竟她从不肯说明自己究竟是从什么地方看到这些奇谈的。 琉璃万万想不到的是,这只手还会从故事里伸出来。 她一段经文尚未念完,就有侍从来报说昨夜永宁坊里发生一桩惨案,凶器也是一条绳索。 一瞬间,琉璃的脸色有些发白。 嘴上说说是一回事,知道有人真的死了又是另一回事,哪怕这真的可能是凶手留下的另一行脚印,哪怕这回死掉的人原本就挺该死的。 这回死掉的是两兄弟——邹家的大郎和二郎,两个在长安城素有恶名的纨绔子弟。这两兄弟的生父时任户部员外郎,家财不少品阶不低,然而真正令他们能在长安城内斗J走马飞扬跋扈的却是其义父杨钊。至于一个区区金吾兵曹参军为何能成为如此强大的靠山,又为何让纨绔少年甚至大小官吏竞相拜认为父……每次说到这里,老于世故的长安人就会朝东边努一努嘴,不再多言。 长安城东五十里外便是骊山。此山崇峻不如太华,绵亘不如终南,幽异不如太白,奇险不如龙门,却是三皇旧居娲圣故里,不只有宝瓶赞不绝口的绣岭温汤,还有许多仙宫道观,其中一座太真宫便是为天子生母窦太后荐福所建,主持的女冠人称太真娘子,两年前还贵为寿王正妃,却因孝道而自请出家,如此感天动地,也难怪圣明天子会格外倚重她的娘家人。 杨钊便是太真娘子的族兄,不仅仪表堂堂更兼精明伶俐,因此圣眷殊浓。邹大郎与邹二郎自从认了这位义父,日子便过得格外快活。斗J东郊走马长楸,朝卧章台暮宿平康,楼下劫商楼上醉都是寻常事,还有些更荒唐的,却是叶家子弟都羞于向微娘子提起的。 昨夜三更,邹家兄弟死于自家后宅的同一间屋子里。仆人是听到惨叫声赶去的,等他们打着火把跑到里庭,浓烈的血腥气已从敞开的门内传出。屋里银烛高烧,照亮了地上的两具尸体,还有一个与尸体也没有多少区别的女子。 邹大郎的死法同乞儿古丽的几乎一样,也是被丝绳勒死的,丝绳两头也打着双联结。邹二郎躺在约莫十步之外,当胸被捅了个透明窟窿。在他身边有一把剑掷在地上,鲜血淋漓得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捅穿他的凶器。 “那个女子是谁?” 听到微娘子这样问,叶家子弟忽的面露赧色,有些支吾地回答说是一个妓女。显然案发前那兄弟俩正关上门同她取乐。被发现时,这妓女身无寸缕,倒溅得一身是血,被凉水泼醒后便只会瞪着两只眼大叫“杀人”,反复只说这一句,声音无比凄厉。照郎中的说法,这是惊吓过度疯癫了。长安县尉正急着想让她回复神智,好盘问当时屋内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几个郎中都说急不得。 “他们疑心她是凶手么?” “起初是疑心过。不过那娼妓体态娇小,弱质纤纤,所以县尉们都认为不可能是她手持利剑杀了邹二郎。需知邹二郎身高近八尺,体量魁梧,若换成邹大郎倒还有三四分可能。” 琉璃虽未见过邹家兄弟,却也听说这二人虽是一母所生,模样却完全不似。邹大郎身量不足六尺更兼小头锐面,曾经在聚会上乔装做女子几乎蒙蔽了众多恶少。邹二郎膀大腰圆,心思远比兄长简单,性格却同样残暴。长安人私下称他二人做邹家狼狈,倒也极为恰当。 “阿弥陀佛,不知那把剑却是谁的?”端王问。 “那是邹大郎的剑,据说他因为身量所限,其他武艺都难以学成,因此专攻剑术。邹二郎则仗着自己天生蛮力,惯使一双R掌,随身武器则是一对八角紫金锤,昨夜却并没有带在身边。” “这兄弟俩要是打起来,不知谁会占上风?”琉璃若有所思。 “你的意思是,邹大郎用剑杀了邹二郎,再用绳索自尽?”端王揣摩道,“又或者是邹大郎袭击了邹二郎,邹二郎在临死前用绳索为自己报了仇?” 琉璃皱起眉来:“绳索,险些忘记了!为什么这桩案子里也会有绳索?如果是这兄弟俩争锋吃醋或是喝醉了或者不管为什么理由自相残杀起来,都会用他们惯使的武器和手法。为什么是绳索?难道说着绳索原本就是邹二郎的?永宁坊距新城坊这样远,他为什么会跑到那里去杀一个小乞儿?为什么用绳索,而不是他惯用的双手?” 这些困惑使她的脸皱得快同手中丝帕一样了。 这时端王又提出另一种可能。 “也可能是外人。”他说,“就是用绳索杀害古丽的凶手,他溜进邹家,同样用绳索杀死了邹大郎。邹大郎可不是古丽那样没力气的小女孩,他一定反抗过。一旁醉醺醺的邹二郎也来帮忙,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动手,就被凶手拔出了邹大郎的剑捅穿了。” “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琉璃点点头,双手仍旧绞着帕子,“那个凶手又为什么先在新城坊作案,再跑到永宁坊?被他杀害的,一个是贫苦的小乞儿,一个是长安恶少,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他到底为什么要杀掉他们呢?难道真是疯子路过,却没被邹家护院和大街上的金吾卫们发现?” 令她略感欣慰的是,这些问题也困惑着长安县署、京兆尹和刑部的干吏们。他们把希望寄托在那个妓女残破的神智上,然而无论是药汤还是针石都不能让她再说出更清醒的话语。等到他们耐心全无,决定把她送回妓寮时,转机却突然出现了。 “这么说竟是私娼?”琉璃听说时也吃了一惊。以邹家兄弟的家世,家中总该豢养些色艺双全的家妓以共玩乐。寻花问柳或与官妓应酬也是等闲事,不过招私娼来自家取乐不只会被认为****无状,更是格调低下有**份的举动。 不过显然邹家兄弟不在乎格调。 全尔同有些尴尬地咳了咳,继续道:“随侍道此妓是邹大郎前不久寻来的一个私娼,只说是北里名花大多装腔作态,不如这野花有趣。说来也怪,此妓容貌并不算太美,却哄得兄弟俩心花怒放,短短几天里就为她争风吃醋好些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