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少女情怀
初秋,寂静的小树林中阵阵清凉的秋风拂过,一片暗黄色的杨树叶不舍的离开了生养它的树枝,在空中打了个徘徊,慢悠悠的朝地面落去,那优雅的落姿中透着一股凄凉的气息。【】 落叶慢慢下落,在将要落到地面的时候,一双好看的细手轻轻的抓住了这片落叶。随即温润的声音传来:“落叶知秋,已经到秋天了啊”却是李嘉文看着手里的落叶,不由低声感叹了一句。 “李老师,您不喜欢秋天嘛”凌秋灵听到了李嘉文的感叹,翘起小脑袋问道。 “不觉初秋夜渐长,清风习习重凄凉。炎炎暑退茅斋静,阶下丛莎有露光。”李嘉文没有回答凌秋灵的问题,而是吟了一首诗。 “好伤感的诗啊,看来李老师一定不喜欢秋天。嘻嘻,老师其实我也不喜欢,秋天太冷清了。”司慧珍凑到了李嘉文身边。 “没有啊,我感觉秋天很好啊,可以爬树捉鸟,还能去果园里偷果子吃。”高朗突然从身后蹦出来,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 今天是周末,是凌秋灵和司慧珍找李嘉文学习音乐的时间,可是高朗死活也要跟着去,两人没办法,只好带上他。可是三人到了学校后,李嘉文却想出去走走,他来了沙河村两个多月了,闲暇时间几乎都是在学校的宿舍,很少出去过,以前是因为怕热。但现在是秋天了,秋风阵阵,很是凉爽。所以李嘉文就起了心思。就这样三人溜达着,不知不觉来到了村里的小树林中。 秋天的小树林很是安静,此时正值正午,暖洋洋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林荫照射下来,在嫩黄的草地上留在斑斓的阴影,透着不可捉摸的静谧。一时间李嘉文的心情无限好,这样的美景在城市里是见不到的,此时他多想高歌一曲,但又怕声音惊扰了树林的宁静。 这时候司慧珍和高朗的话又让他忍俊不禁,他可没有讨厌秋天的意思。 “哎呀,慧珍,你会错老师的意思了,其实老师是喜欢秋天的。”凌秋灵知道李嘉文吟的那首诗的含义,那首诗读起来是有种凄凉悲秋的韵味,但其实诗人是享受这种大自然灵动变化的。 李嘉文眉头挑了挑,眼中带着惊异。凌秋灵给他带来的惊讶是越来越多了。无论是学习音乐的速度,还是最近他给其培训的智力竞赛题目,这个小女孩都展现了惊人的天赋,让他都怀疑凌秋灵是不是一个孩子,有的事情甚至都比他还要看得深远。 “噢。这样子啊。李老师,我们歇歇吧,走的有点累了。”司慧珍才不管什么会错没会错,只要和李嘉文在一起她就高兴。 “好吧,那就歇歇吧。”司慧珍撒娇的模样,让李嘉文不好拒绝。他找了块干净的草地,盘坐了下来。 司慧珍见李嘉文坐下,急忙一个疾步,跑到李嘉文的右边坐了下来,一脸的满足。看到自己小姐妹开心的模样,凌秋灵心中暗暗好笑。这就是少女情怀啊,小女生的内心总是对未来充满幻想,期待着能疼爱自己的那个人出现。李嘉文恰恰符合司慧珍所有的幻想,帅气多才,温柔体贴,还是一位老师。凌秋灵现在看司慧珍,就好像看到了前世的自己,曾几何时她也是这么对李煜琪充满幻想。 想到李煜琪凌秋灵叹了一口气,不知这个小男神现在在忙些什么。随即她也走到草地上坐下,高朗则是堆着笑脸,贴在她的身边。凌秋灵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却也没有说什么,她并不排斥高朗,对这个如同哥哥一般照顾她的小男生,凌秋灵还是挺在意的。 “李老师,你唱首歌吧,上次听您唱歌没过瘾。”司慧珍抱着李嘉文的胳膊,蹭了蹭,动着可爱的小红唇娇嗔道。 闻言,李嘉文怔了下,他望了望旁边大树寂静的躯干,叶子间散落的阳光,地上嫩黄色的的小草,突然想起了一首歌,很是适合现在的气氛。 “那我就来一首童年吧。”顿了顿,李嘉文抱起吉他,用力的吸了吸大自然清新的气息,缓缓的吟唱道:“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cao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欢快轻松的节奏在树林中响起。 凌秋灵躺了下来,眯起了眼睛。这是一首足以让成年人流泪的歌曲。凌秋灵想起了前世的种种,那青涩的时光,流逝的岁月,纯真的童年。一滴晶莹的泪珠从她的眼角滑落,这首歌让她感触良多,如果她没有重生,应该还在为了生存在社会上拼搏吧,想想那时候的自己,凌秋灵心里就是一阵酸楚,这更让她坚定了好好活这一世的念头。 与司慧珍和凌秋灵不同,高朗对这首好听歌曲的兴趣却不大,在他看来歌曲都一样,听一会就没意思了。本来他想找凌秋灵聊聊天,但看到凌秋灵躺在草地上,眯着眼惬意的样子,高朗也不忍心去打扰。最后他百般无聊的四处张望,希望能看到一些好玩的事物。 这时一只浑身全是黄色羽毛的小鸟从不远处的一棵树上飞下,在绕了一圈后,直直的飞向天空。 “芙蓉鸟那棵树上肯定有幼鸟,我去抓来给秋灵玩。”高朗眼神一凝,立马起身,几步就跑到那棵树前。抬头往上仔细观察了一下,果然在距离地面五六米处的树杈上发现了一个小巧的鸟窝。高朗顿时来了精神,提了提裤衩,两只手一搓,身子一用力,像猴子一般攀到了树上。 “高朗,你干什么危险,快下来。”李嘉文看到高朗动作,吓了一大跳,这要是摔了下来怎么办。 “高朗,你爬树干嘛”凌秋灵也惊呼了一声,不懂高朗好好的抽什么疯。 “老师,别担心他,摔不下来的,他经常在树上爬上爬下的。”司慧珍满不在乎的说道,农村的孩子爬树很正常,很少会出事故。 此时高朗已经接近了鸟窝,他看到鸟窝里有两只可爱的雏鸟,乐的他急忙伸出右手小心的抓了一只最可爱的。然后左手一松,骨溜溜的就滑到了地上,那动作利落的让李嘉文是目瞪口呆,不由感叹农村的孩子都是这么强悍嘛。 高朗滑下树后,双手捧着那只雏鸟,献宝似的递给凌秋灵。 “秋灵,芙蓉鸟,送给你了。” 高朗手心的雏鸟大约七八厘米左右大小,浑身羽毛成暗黄色,有着一张小巧的鸟嘴。因为害怕,眼睛半眯着,身子在微微颤抖。凌秋灵只看了一眼,就爱怜的接过来,同时嘴里还不忘着数落高朗,嫌他捉小鸟。 “好可爱哦。高朗你也去给我捉一只。”司慧珍在一旁看的眼热。 “这是金丝雀吧,咦,这雏鸟的嘴和腿竟然是纯白色的,这是极其高贵的品种啊。”李嘉文也走了过来,他仔细端详了一下,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的似的惊呼。芙蓉鸟是乡村的叫法,其实它的学名是叫金丝雀。 “秋灵,这小金丝雀是很稀有的品种,快放回鸟窝。”李嘉文着急的说道,这只小金丝雀还没长大,不能离开鸟窝,要不然很容易就夭折了,要是那样可真是莫大的损失了。 听李嘉文说的严重,凌秋灵也有点慌了,她急忙把手里的小金丝雀递给高朗,让高朗抓紧送回。 高朗很是不情愿,但老师和凌秋灵都这么说,他也没办法。在高朗把小金丝雀放回鸟窝后,李嘉文长舒了一口气。 “走吧,秋灵跟我去学校培训,离数学竞赛没几天了,要抓紧再巩固巩固。”这时候李嘉文不想再游玩了,他想起了一件正事,那就是数学智力竞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