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2章 初遇(二)
wedoct10:00:00bsp;2015 翌日卯时,天刚微亮,李墨言蹑手蹑脚找到了草棚里打盹的老白,然后一人一驴偷偷摸摸出了杨府。【】 昨日大闹集市,弄得人尽皆知,她虽顶着张假脸,却还是会不好意思,所以她只好趁着天没亮赶紧溜人,再来也省得司马翠茹来赶她走。 这个时候,是一天之中最凉快的时候,百姓们大多还在熟睡之中,冷清的街上,只能偶尔看到一两个宿醉归家的酒徒。 今天,李墨言心情很好,因为她终于可以换回自己的衣服,她一边走一边哼着小曲,左肩上仍撂着把木刀,只是刀尖口却多了根青缎,下面赫然绑了根胡萝卜,胡萝卜鲜红爽脆随着她的步伐悠悠晃动,身后老白扛着包袱亦步亦趋。 正所谓投其所好,方能成事,谁也没想到原来收拾老白只需一根胡萝卜。 半个时辰后,一人一驴终于赶到西城门,这时天空已经完全放亮。 “呃……”李墨言停下脚步,眼前黑压压一片,人群都拥堵在城门口焦急等待。 这得等到什么时候啊,李墨言站在人群外围闷闷的想,就连红萝卜什么时候被老白啃掉了也不知道。 “小桃红~~” 就在李墨言发愁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远远飘近,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四周立刻射来众人嫌弃的目光。 李墨言被看得浑身不自在,牵起老白落荒而逃,远远只见一辆简陋马车正朝自己的方向驶来。 马车上,金凤半鞠着身子,一手撩起蓝色车帘,一手戴着白玉镯冲她摇晃,那双含笑的杏眼分明泛着泪光。 不等马车停稳,金凤连忙跳下,似乎很害怕李墨言再次消失,雪白的牡丹绣鞋一不小心搂住了石子,身子不由前倾,好在李墨言眼明手快,扶了个稳妥。 “小桃红,你怎么不声不响就走了?”金凤开口,急得眼眶都红了。 李墨言似乎很不习惯与人这般亲昵,僵着被金凤抓住的手臂,只一味傻笑,“嘿嘿,只是不喜欢送别的气氛,怪压抑的。” “嗯。”金凤点头,偷偷地抹掉眼角的泪,不再追问,转身又让车夫把车厢里的包袱递了过来。 “你这是做什么!”李墨言有些气恼,推辞着不肯要。 急得金凤又要掉眼泪,“你别生气,这里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是我们大家的一点心意,你就收下吧。” “大家?”李墨言一愣,难道还有别人不成? 金凤点点头,“里面也有郡主和世子的心意。” “哦?”李墨言倒是很好奇他俩会送她什么,于是接过包袱,往地上一摊,入目竟是一片刺眼的桃红! 一股不好预感随即涌上心头,她忙提起一看,果然是身桃红罗衣,那款式那图样与春满阁那夜自己所穿的几乎一模一样。 “这是郡主送的。”金凤开心道:“小桃红喜欢吗?” 李墨言白眼一翻,喜欢个毛球! 她就知道司马翠茹送不出什么好玩意,临了还要专程派人来嘲讽她,拐着弯骂她俗气! “喜欢。”李墨言咬牙切齿道,眼角堆满僵硬的笑,随后又从包袱里摸出一个小瓷瓶。 瓶身烧的青色牡丹很是雅致,瓶底则用朱砂印着“明钰元年”四字,一看就知是上等官窑,这人倒是有心了,里面莫不是什么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想罢,她拔出瓶塞一嗅,鼻尖立刻弥漫一股清新的香味,再定眼一瞅,内面哪里有什么药丸,不过装着些紫色液体,“这是什么?” “灵香水,是用稀有的灵香草提炼而成,世子专派人搜罗到的,说,说是去除疤痕的良药,千金难求。”金凤瞥了一眼李墨言的脸,小心翼翼道。 “啊?”李墨言放下瓷瓶,手不自觉摸向左脸的刀疤,“很难看么?” 金凤猛地摇头,“不不不,小桃红在我们心里最美了!” “呵呵,我不在意的。”李墨言低下头,眼睛微微有些潮湿,内心不由生出一股愧疚,视线又转移到了垫在最底下的红布上。 她挪开零碎物品,一方鸳鸯戏水的绣品呼之欲出,“这是做什么的,真漂亮,是金凤你给我绣的吗?” 金凤谦虚点头,眼眶又有泛红趋势,“嗯,小桃红救我于危难之中,金凤实在无以报答,只能亲手为你刺绣一方喜帕,还望小桃红莫要嫌弃。” “不不不,我哪里会嫌弃,这绣工可比我娘亲强多了,看这对鸭子多活灵活现~”李墨言唯恐她掉眼泪,连忙安慰,“只是喜帕做什么用的?” 洗脸?洗脸不至于用这样好的布料吧,而且这颜色也太艳丽了~ 李墨言拿到脸上蹭了蹭,她爱死这种冰凉滑溜的触感了。 “小桃红不认得鸳鸯么?”金凤指着喜帕讶异道。 李墨言闻言小脸一红,“我自小在山里长大,确实不认得,原来这就是鸳鸯啊。” 金凤这才释怀,看向李墨言的眼神又多了几分怜惜,“难怪你不知道喜帕的用途,喜帕就是新娘子成亲时用来遮挡容貌的。” “成亲?”李墨言一愣,思绪立即飞到九霄云外,幻想起自己成亲时的场景。 新婚之夜,她细心妆容,以最美的姿态躲在大红喜帕之下。 书呆进屋,温柔注视,用挑杆掀起她的喜帕,而她一脸娇羞抬头,娇滴滴地唤他“相公~” 等一下! 为什么书呆长得跟妖孽男一个模样??? 见她久久不出声,脸上一会娇羞一会惊讶,金凤着实纳闷,试探道:“小桃红,你想什么呢?莫不是在想你的情郎!” 李墨言惊醒,回想起妖孽男的一脸温柔,身上直起鸡皮疙瘩,连忙否决,“不是!他才不是我的情郎!” “哦~~小桃红还真有情郎,而且还不止一个~~”金凤捂嘴坏笑,随后又担忧道:“小桃红可要牢牢看住了,莫不要被他人抢了去。” 金凤毕竟出身风月场所,也深知男人喜新厌旧的心性。 “放心吧,他肯定不会。”李墨言一口笃定,不禁想起了那一屋的画卷,脸上尽显小女人姿态。 看到她一脸幸福,金凤也不好再劝,只是一再嘱咐,叫她路上小心。 待送走金凤,城门已经大开,散乱扎堆的人群在守城兵的监督下已经排成了长队,一路人马急着出城,一路人赶着进城,一切井然有序,只是这速度实在叫人难以恭维。 “怎么这么慢!哪来这么多人进城?”队伍里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声,惹得众人纷纷跟着埋怨,好在队伍里也有知情人耐性地解释起来,“你不知道么?神医后人也被困在豫州城,这些进城的人大多是来求医的,我跟你说哇,这神医不仅医术高明而且长得可俊俏了,所以……” 那人话还没落音,这边已有人附和,“真的真的,我也有见到呢,确有倾城之貌~” 听到这,排在队伍里的李墨言脑海里不自觉又浮现出妖孽男的逆天容貌。 见鬼! 李墨言有些懊恼,自己莫不是鬼迷了心窍,否则怎么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起那人。 “让让,让让~”正当李墨言陷入神游状态的时候,一辆二马并行的原木马车驶入了两队之间,突兀地闯进了众人的视野,一副‘我要走后门’的架势,不知有多嚣张。 排队的百姓不满了,或理论或叫骂,宣泄着心中的不满。 身材魁梧的守城兵头却已不以为然,神色不动地越过马车一语不发地站在两队百姓中间,用一种近似死寂般的眼神看着吵闹的人群,直到他们纷纷禁言,他才淡淡然开口道:“谁若再敢闹事,本教头就请他吃牢饭。” 一语毕,效果惊人,众人皆默然,眼睁睁目送那辆普通的马车出了城。 其实从古至今皆是如此,但凡有关系有权有势之人都喜欢走后门。 更甚的是,很多事情倘若你不走后门势必就办不成,所以寻常百姓家只好努力生儿育女,男的送去考科举、女的送去选秀女,祈求终盼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局面。 所以不管他们现在表面上有多鄙夷不屑,心里大多是各种羡慕嫉妒恨! 目睹完着突发的小插曲,李墨言只是慢悠悠爬上驴背,把木刀往驴耳朵中间一搭,竟悠闲地打起盹来,任由老白舔咬着所剩不多的红萝卜。 正所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经过足足一个时辰挪动,李墨言终于出了豫州城。 再见青山绿水,李墨言心里别提有多舒爽,行走片刻,她突然想起怀里的金铃铛来,兴致满满地将金铃铛系在老白脖子上,一边听金铃脆响一边喜笑颜开笑。 “诶喔~诶喔~”老驴仿似也很喜欢,低叫回应了几声,引得路人纷纷怪眼相看。 如今有了老白代步,李墨言就轻松了,虽然速度慢了点,但驴子的耐力好,半天的路程走下来竟丝毫不比她步行的脚程慢。 正当李墨言得意之时,天色忽变。 狂风呼啸,尘土飞扬,空中乌云层层堆砌,天地间顷刻昏暗,风雨欲摧说的便是这般。 李墨言伏在驴背上艰难地眨了眨眼,当下很果断地夹紧了驴肚子,希望能赶在风雨来临之前找个遮风避雨的地儿。 受了她的蛮力,老白不似往日那般闹腾,反倒识相地踱快了步子,李墨言心下暗喜,心想自己好歹震住了这爱撒泼的驴,适才满意地闭眼继续打盹,任由老白驮着她在官道山林间乱窜。 有道是老马识途,自己这头驴应该也差不到哪去吧。 可惜事与愿违,待她有所发觉之时,自己已经被驮进了不知名的树林子里。 看着四周密密麻麻的树木,李墨言顿时睡意全无,没想到大雨没有如期降落,自己却迷了路,她抬首仰观,只见乌云消散的天空被浓密交错的枝干生硬地分割开来。 李墨言很是无奈,她跳下驴背,试图依靠自己那差强人意的方向感走出这个林子。 不知不觉中,天色慢慢暗淡下来,而这一人一驴仍旧执着地在林中打转,直到听着耳边乌鸦凄厉的悲鸣李墨言终于败下阵来。 就在这时,乌鸦的嘶鸣声戛然而止,凉飕飕的风蓦地钻进后颈,直侵脊梁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