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鹅肝和蜗牛
; 见这个话题也不能打动白路,丽芙暗道,这个光头怎么这么难伺候? 他们吃饭的地方是中餐馆,桌与桌之间用屏风隔开,有很多华人在吃饭。(百度搜)丽芙刚说完话,隔壁忽然有人小声说话:“二华死了,谁能上位?” “谁爱上谁上,我是不玩了。”另一个人回话。 “一共死了二十四个,查到是谁做的没有?” “怎么查?警察盯的死死的,昨天,连白人带黑人一共有十八家老大被叫进去喝茶,到现在还没出来,谁敢在这个时候闹事?”停了下又说:“这次和堂惨了,在二华家搜出一百多斤黄金和一千万现金,听说当天还收缴了一百多支枪,这一下要钱没钱要枪没钱的,唐人街是坐不稳了。” 白路听后面无表情,忽然想起来,华哥的枪还放在宾馆。 别的东西已经处理掉,比如抢来的那些手枪,拆吧拆吧丢进大海。华哥的驾照和银行卡也是轻松处理。那一大箱子美金则是交给丽芙大部分,让她帮忙买东西。 惟独那把银色手枪,很漂亮,舍不得丢弃。 想了想,决定交给丽芙保管,刚想说话,丽芙的电话响起,接通后说了几句。然后很高兴的跟白路说:“罗斯先生有个小型餐会,邀请我去,我说我有客人,他说可以带你们一起去。” “餐会?还吃?” “不是一回事,咱在这是吃饭,在那里是品菜,罗斯先生就是我和你说的米其林观察员,有这个好机会,正好去介绍一下你的饭店。”丽芙说了话。喊服务员算帐,然后驱车开往上东区。 上东区靠近中央公园和第五大道,是有钱人住的地方,都是自有住宅,很昂贵。 汽车直接开进一栋三十层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坐电梯直上三十层。电梯门打开,有服务员引领,带他们走进一间约有三百平米的厅堂。 厅堂一边是全套餐具,背后墙壁挂着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锅。料理台上摆着近百个瓶瓶罐罐。是各类调味酱。 料理台一侧是炉灶,左面还有电烤箱等物,甚至有中餐的蒸笼。其他更有许多说不出名字的机器。 此时炉灶前,正有一名头带高帽、身穿白色制服的中年人在煎鹅肝,动作很娴熟。很有点儿名厨范。 距离炉灶两米远,站着六、七个衣冠楚楚的男男女女,有人端杯酒,有人双手抱肩,皆是寂静无声看厨师忙碌。 一分钟后,厨师关火,盛出鹅肝。端到餐台请大家品尝。这才摘下帽子迎向丽芙,轻轻拥抱一下:“来尝尝我的鹅肝。” 丽芙说好,跟白路说:“美食家罗斯先生,吃遍纽约城。”又介绍白路:“中国厨师白路。我觉得你应该尝尝白先生做的菜。”她欠白路人情,努力帮忙说话。 听说白路是厨师,罗斯眼睛一亮,冲白路伸手:“这可要见识见识。” 白路不知道他俩说什么。只管微笑点头,握手以礼。而在罗斯看来,好象是答应下来。 这个时候,围着餐台品尝鹅肝的一干人等小声议论起来,大意就是表扬罗斯做的好吃。 罗斯很得意的跟丽芙说:“来自匈牙利,昨天新取的鹅肝,绝对美味,以我的感觉来说,比阿基坦和禄吉的要好一些,算你有口福,正好,也请白先生品尝一下。”阿基坦和禄吉是法国盛产极佳鹅肝的地方,很有名。 看看餐台周围的人群,丽芙问:“这么多人,不会只吃鹅肝吧?” “还有蜗牛,刚从法国运来,托马斯要做烤蜗牛。” “托马斯怎么来了?不管饭店了?” “我有最顶级最好吃的食物,他会不来?”罗斯笑道。 他俩说话,扬铃小声翻译,说这道菜很棒很棒。白路全不在意,也不想吃鹅肝,忽然看见大厅另一边有架钢琴,记起前几个月说的一句话,小声跟沙沙说:“等房子装修好,给你弄个琴室。” 沙沙想了想,没说话。 丽芙又跟罗斯说了两句话,拽着沙沙去吃鹅肝。 一共两块鹅肝,即便是切片后也不够许多人分,好在大家自持身份,只是浅尝而已。沙沙也是吃上一块。 待品尝和表扬过罗斯的鹅肝,人群里走出个中年瘦子,约莫有五十岁的年纪,收拾的很利索。拿过罗斯的厨师帽,去做烤蜗牛。 蜗牛很大,全是鲜活的,在透明箱中爬动。 托马斯查点一下人数,按每人两只取出蜗牛,一共二十六只,放入盐水中浸泡。同时开始烧水、做调料汁和酱料。 烤蜗牛有点麻烦,得先把蜗牛rou弄出来,拌上各种调料后再塞回壳里,进烤箱烤。 托马斯也是如此制作,用盐水泡好蜗牛,再以滚水煮,然后取rou,去掉内脏,加以调料、调味菜和水,重新入锅煮,要把调料的味道送进rou内。接下来塞进蜗牛壳进行烧烤。 他使用炭火烧烤,把蜗牛放到钢丝网上,一边烤一边刷酱料,烤到后面,连蜗牛壳都变得酥脆,可以入口。 整个过程很熟练,不过,也只是熟练而已,谈不上刀工,说不上美感,就是在做菜。在白路这种超级高手面前,这道菜做的实在是乏善可陈。 西餐与中餐不同,不太要求刀工,主要靠食物本身取胜,特别追求产地、年份、采取工艺等各种条件。而在制作过程中,又过分依靠设备。 西餐追求的精益求精多是体现在这两个方面。相比较于手艺而言,西餐师更愿意相信严格的制作流程,更在意时间和设备的精确控制,如此制作菜肴,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成品标准。 托马斯就是这样做的,泡盐水的时间,入锅煮的时间,完全按标准来做,连一秒都不差。甚至上了炭火炉,也是计算时间进行烧烤。 烤蜗牛这道菜比较费时间,等蜗牛装盘后,已经过去五十分钟。 此时,餐台上摆着个巨大的白玉瓷盘,上面散放着二十六只蜗牛。 蜗牛不小,数量也多,可是盘子够大,让每一只蜗牛都有独立空间,托马斯再一一浇汁,而后冲众人微一点头:“请食用。” 罗斯带头,各取一只烤蜗牛放到自己的吃碟中,用专用的小叉子勾出蜗牛rou,边吃边点头:“不错。”
丽芙笑道:“当然不错,特意空运过来的大餐,怎么敢不好吃?” 罗斯微微一笑:“难得在家吃饭,当然要吃点好东西。”说话间看向白路,疑问道:“你怎么不吃?”刚才的鹅肝,白路就没吃。 等扬铃翻译过问话,白路笑着回答:“我不喜欢吃这些东西。” 罗斯哦了一声,不再劝话。 轮到丽芙劝说他:“尝一尝,绝对不后悔,法国顶级大餐也就是这些东西,也就是这个味道。” 白路笑笑:“我知道。” “知道还不快动手?我可告诉你,你不吃,我就吃了。” “你吃吧。”白路始终保持微笑。 见光头这么执着,难道是对这些菜肴不满意?罗斯想想说道:“丽芙说你是厨师,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能品尝到白先生制作的佳肴。” 白路笑着摇头:“我就不献丑了。” 刚才,在托马斯制作蜗牛的时间里,丽芙简单跟白路介绍了屋里人的身份。罗斯是美食家,也是银行家。从四十岁开始,注意力放到美食上,担任《米其林红色指南》观察员,每年几乎都在外地转悠,一年要吃两百多家饭店,写许多报告,并给吃过的饭店评级。 他追求的是极至美食,所以一回纽约,就邀请朋友来吃好东西。 托马斯是一家高级餐厅的主厨,非常有名气。在罗斯成为米其林观察员之前,俩人就是朋友,关系很好。 其他客人也是与美食有关,比如某美食节目的主编,或是某知名美食家等等。 白路当然不在意他们是谁,不过实在没心情在这样一群人面前表演杂耍,所以想推脱掉。 丽芙想让白路快速融进这个圈子,笑着劝道:“做一道吧,我还没吃过你做的菜呢。” 有两个人让白路做菜,托马斯走过来,随口问道:“你会做菜?”隐隐有点瞧不起的意思。 白路挠挠头:“略懂。” 在听过扬铃的翻译之后,托马斯道:“既然略懂,那就做个略懂的菜吧。”见白路还有些犹豫,托马斯撇嘴道:“纽约城都快被你们中餐馆占领了,你不会没有做菜的勇气吧?” 白路叹口气,怎么什么时候都能遇见几个不会说话的人呢? 其实,不是托马斯不会说话。而是很多西餐厨师确实对中餐厨师有意见,这帮黄皮肤的家伙来到纽约,整个城市,一下子铺天盖地的都是中餐馆。 所有开饭馆的中国人有个共性,勤快能干能吃苦,直接压榨西餐厅的生存空间。比如说曼哈顿唐人街,有许多老外宁肯去排队、和陌生人挤在一桌吃口中餐,也不愿意回西餐馆吃饭。 鉴于这种情况,西餐厨师自然对中餐有意见,托马斯也自然要向着自己人说话。 此时,听着托马斯淡淡地表示他的不屑之意,白路得为自己正名,笑了笑,走到炉灶前面说话:“好吧,给你们做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