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讓讀者頭痛的4大寫作手法
讓讀者頭痛,也就是讓讀者絞盡腦汁去猜測故事中的真相。 一個偉大的作家曾說過:每場閱讀都如同是讀者跟作者的角力。 「當你閱讀書中的第一句,一場推理競賽就開始了。」這句話還是我說的。 所以你身為一名競爭者,你絕不能讓另一名競爭者,也就是你的對手──「讀者」太好過,這樣他們會失去競爭的樂趣,而你也將「失去這名讀者」。 所以洛克整理了4個會讓讀者頭疼的寫作手法,讓你能成為一個好的對手。 1.【伏筆】 伏筆就是:先在故事中放入一些經過布置的線索,讓線索看起來沒有那麼明顯,透露一點看似與當前劇情無關的資訊,卻在最後結局都一一翻開底牌,得意得對讀者說,「看吧!早就有線索了!」。 神奇的是,在故事中放入良好伏筆,反而會讓驚喜結局的「可信度提高」,而不是當真相揭曉時,全然沒有預兆,這時讀者一邊把書撕爛,一邊大喊: 「太扯了!姑媽?兇手是姑媽?他媽的姑媽只出現過一次,講過兩句台詞啊!誰會記得他有個姑媽?」 所以尷尬的是,伏筆一邊要製造讀者的驚喜,一邊又必須做好洩密的工作,讓讀者是有可能發現的。 所以伏筆的洩密工作,就是攸關故事說服力的關鍵。 但請記住,埋了伏筆就「不能不發生」,這不叫懸疑,這叫「劇情交代不清」。 <延伸閱讀:伏筆的專門解說> 2.【模糊】 說故事的人終生追求的其中一項目標:就是表現出人性的複雜曖昧。 這也是讓讀者相當頭痛的一點,這世上的是非,就如同電視政論節目一樣,永遠有兩種以上的論調,所以我們要寫出逼真的小說,絕對也要記住這點。 世上沒有絕對的對錯!只有相對的立場。 所以小說家必須在「對錯之中」盡情發揮想像力,延伸各種可能。 尤其在人性面前,所有行為都要考慮「情感、理由」,有時,我們也會樂於接受這種「模糊」的情況。 我舉一個經典例子:小說《竹叢中》──也就是電影《羅生門》的原型。 故事簡單來說,一對武士夫妻在竹林中遇到了盜賊,最後「武士被殺死」了,而官員在審理案件時,卻出現奇怪的現象,「妻子、武士(召喚靈魂)、盜賊」都說自己是「殺死武士」的人。 三人都同意事件的「前半段」: 武士被盜賊制服,盜賊在武士面前汙辱了妻子。 但是「後半段」卻出現了「各說各話」(模糊來了!)。 妻子說:自己不甘受辱,先殺死丈夫再自殺,可是沒死成。 武士說:妻子決定要跟盜賊在一起,他悲憤自殺。 盜賊說:自己是光明正大打敗武士,正式的決鬥中殺死他。 有點意思了吧,殺人可是要「償命」的,他們都搶著說自己殺人,難道都「不要命」了嗎? 我們深入思考三個人的「說詞的目的」,試著「動機」與「真相」。 妻子:自稱貞潔烈女,不這樣說會被人唾棄。(可能的真相:老公被殺、自己被玷汙卻還見異思遷,跟隨盜賊苟活於世) 武士:自稱悲壯自殺,不這樣說會被人嘲笑。(可能的真相:身為武士卻打輸盜賊,妻子被玷汙且見異思遷) 盜賊:自稱公平獲勝,不這樣說會被人鄙視。(可能的真相:使用卑鄙手段取勝) 到底真相是什麼?就留給你拼湊了。但這已不是故事的重點了! 但是一個故事的好,就應該像羅生門一樣,在「模糊曖昧」中於展現「人性的複雜」。比性命更重要的是什麼呢? 這個技法,是運用「真相的模糊」,塑造「各種可能性」。 有時,我們也會故意給出一個「虛假的結局」,再留下「開放的線索」,留給讀者自己「推翻結局、重建結局」。 不管怎樣,剩下的,就交給讀者「頭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