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一群老不死的,真他妈恶心人。” 加贝刃满脸充斥着厌恶的情绪,接着正大光明从怀里掏出一把袖珍的手枪。 这袖珍手枪的质量很轻,仅重8盎司。 不过真正识货的人并不会因为质量轻就轻视了这把手枪,因为它有着辉煌的历史——他就是那柄刺杀了林肯的费城德林格手枪。 1865年4月14日,打赢美国南北战争的林肯总统遭到约翰·维尔克斯·布思枪杀。这是美国最臭名昭著的事件。而用的,就是这把袖珍手枪。 毫无疑问,由于特殊的历史,让这把袖珍手枪早已成了无价之宝,只是没想到,现在他却在加贝刃的手中。 “哎……用这种宝贝去教训面前的这些低等人,真是大材小用了,他们的这些贱命,还他妈不够我一颗子弹的钱。” 加贝刃做出一副心痛的模样,让人看上去异常恶心,“不过老子就行行好,也让他们这些人见识一下,什么叫做高大上。” “砰!” 因为手枪的体积很小、质量不大,隔音效果相应的也不怎么理想,开枪的声音清脆尖锐。 不过这一点也不影响其子弹的杀伤力。 “啊!!” 同样袖珍的子弹稳稳穿透一名秃顶老头的膝盖。 膝盖骨碎裂,碎rou横飞,鲜血激射。 “啊!!” 老头身体本就年迈,当然承受不住如此剧痛,直接倒在地上,还没来得及惨叫就昏迷不醒。 “老东西,现在终于安静了。” 加贝刃冷笑一声,不慌不忙的收回自己的手枪,仿佛自己刚才只是干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突发的一幕令躁动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很多人都开始偷偷逃跑。 废话,既然见到血了,谁能不害怕!! “一群没种的东西,刚才不都叫唤的挺响的嘛,现在怎么吓的连个屁都不敢放。” 加贝刃一脸不屑,接着大声道,“我数三声,如果谁还没跑,那就和这个老东西一样的下场,三、二!!” 加贝刃还没数到三,本来黑压压的人群便开始疯狂逃窜,不一会儿就清净了。 比起丢人,他们更不想受这种无妄之灾。 尤其是那几位昏死老先生的朋友,不是想着去救老先生,反而跑的比谁都快。 真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华夏人就是这样,从骨子里都是软弱的,真是可悲的民族,难怪徒徒拥有世界上四分之一的人口,却在世界的舞台上没有任何地位,甚至到了现在,还要不停的受到别人的欺负和挑衅。” 加贝刃冷笑连连,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充斥着十足的嚣张。 此时,一个保镖跑到加贝刃身边,请问,“加爷,那个昏死的老东西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凉拌喽~~现在的医疗费用这么贵,难道这个老东西还有救治的价值嘛!” 加贝刃随意的摊开手,道,“随便制造一场车祸,送那个不知死活的老东西上西天,记住,把膝盖那个地方给我砸碎了,不要让警察发现里面的子弹壳。” “可是公子……我担心那老东西的子女或者亲戚有权有势,要再把事情捅出去,我们恐怕不好看……” 保镖为难道。 用这种极端的方式对付一个老人,的确有些残忍。 “有权有势?!” 加贝刃冷笑一声,抓住保镖的衣领,嚣张道,“难道在华夏国,还有人比我有权有势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