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自然,不自然
在若干年前的时候,国人流行于穿着中山装,出门时前后左右的身边人基本就是一个调调,看不出富贱,但是中山装整齐笔挺,确实有它独特的一种风格。 不知在什么时候,西装开始流行与国内上层,至今,白领或工人只要到正式场合都喜欢穿着西装,不得不说,我国文化千年到了现代却在正式场合拿不出独属自家文化风格的装扮,虽然说是与时俱进,但难免让人唏嘘不已。 千陌不是忧国忧民之人,那些学者所探讨的话题并不关心,他对于西装的喜好没有简单t恤来得浓烈,不过今晚他需要参加一个拍卖会,既然是装富家子弟,那便不能穿着太寒酸。 修身西装,打上一条带金边的领带,这一整套阿尼玛西装是萧离在千陌来龚市之前自己买的。佛要金装,人靠衣装,不得不说,千陌在穿上这套价值不菲的名牌服饰之后,将千陌颇为健朗的身形体现出来,身上倒也泛出那叫洒脱俊朗的东西,至少,酒店服务前台的两名小姐就一直看偷偷看着千陌,交头接耳的说着说什么。 千陌落脚的地方是龚市的一家五星级酒店,装,那便要装的彻底。即使千陌对于几千一夜的房间与几十块一夜的床铺没有什么概念上区别。 在那天晚上,宫言梦却也是在这家酒店落脚,两人订的房间对门相隔,这两天下来,宫言梦总共见过千陌五次。早餐,中餐,与晚餐,京都女孩的作息吃饭的时间都很有规律,而在吃饭的时候,女孩很安静的没有谈论任何话题,致使千陌并不反感与宫言梦一起用餐。两天,见面五次,对话不超过百句。 “嘻嘻,那男的好帅,还穿着一身阿尼玛呢,一定是哪家的贵公子,我能有这么一个男朋友就好了?”前台中的两个女孩已经在谈论着站在酒店门口的那男子,五星级酒店的她们见过的富贵之人形形色色,对于服饰甚是了解,阿尼玛这品牌,乃有钱人的象征,在她们眼中,门口处的那一人年少多金。 “你就不要想了,我看到过好几次他和一个女孩一起吃饭,远远看去,他和那女孩还真是般配。不过那女孩真的好漂亮,好像我以前在哪见过…。”另一女孩打趣的一推那面露花痴的同事,现在晚上六点多,入店的人不是很多,调笑几句也无伤大雅。 “有女朋友了?不过也是,这种年少多金的公子哥没有女朋友才是不正常的,我还是好好和我家的他好好攒钱买房子吧。”那女孩不过是口头说上几次羡慕话,她在大学时已经拥有属于她自己的爱情。 … 远处他人的对话千陌无从知晓,他此时站在酒店门口看了下手腕处的百达翡丽手表,时间已经定格在下午六点十二分,一身名牌打扮,甚是奢华精致,富二代不过如此。 千陌在等人,或者说在等一个女孩。 “千陌,不好意思,稍微用了点时间,我们走吧。”在千陌第二次看向手表的时候,身后传来一道甚是婉转空灵的声音。 一席高贵紫色长裙礼服,将不堪一握的细腰完美呈现,那长发精致的扎了个发鬓,使其看起来更是优雅,多出了一种典雅美,只是脸上没有涂抹上任何淡妆,因为,她不需要。 千陌看向走近身的女孩,朝她点了点头,在早上的时候,宫言梦主动邀请自己参加一个拍卖会,黑市古玩拍卖会! 当时正在用筷子吃着西餐,听到她的邀请为之一顿,对方只是邀请,而没有点出她自己知道了什么,千陌没有拒绝,因为他到龚市的目地就是参加今晚的古玩拍卖会! “你很漂亮。”千陌赞美他人不会用华丽辞藻,这漂亮之语他很少说出口,宫言梦,足以担当。 “谢谢!” 宫言梦温婉的微微一笑,赞美之声她听到很多,只是面前这男子的赞美听起来有点与众不同,因为男子面中说出之时眼睛中没有那种欲望?只因他说出仅仅是以欣赏的角度?宫言梦说不清。 “千陌,你如果以后都是这身打扮的话,去京都的时候肯定会有很多女孩主动约你吃饭。”在千陌打量宫言梦的时候,后者对于千陌的打扮也打量了几分,没有之前穿着的随意,而是正装露面,这是宫言梦第二次看到千陌穿着正装…第一次是在屏幕上,那一次,千陌在港大校交流会的舞台上。 脸上没有奶油小生的俊白,但是那带有三分坚毅的菱角配上稳重的西装,将千陌刚毅的一面完美展露,如宫言梦所言,京都的女孩子比别地的女孩跟性感成熟,更懂得欣赏男人,奶油小生多是受那些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喜欢,知性成熟点的女人多半对于稳重男子有好感。